那時候的我,還沒對明星夢放棄。所以也有試著自己作曲,寫歌。在一次上英語會話課的時候,真的無心聽課(我好像根本沒有好好上過一節英語會話課吧。老師,對不起),所以為C君寫了一首歌。有一次,他騎機車載我,從台南回新化的路上。我跟他提了這件事,也因應他的要求,在他放慢速度騎著的時候,唱給他聽了。
當時,他沒說什麼。不過,我覺得風很大,或許 也聽不清楚吧。隔沒多久,他寫了一封信給我,提到他很感動我寫給他的歌,也因為我的鼓勵,他有了想要升學的意念。他的第一志願是台南師院。之後,他真的都滿認真看書的,而我也不想違背諾言,所以也比以前,多認真了一點點。那時候還計畫著,一放暑假就要跟我國中最好的同學一起去澳洲玩一週。在他沒還考完大學聯考的前一天,我就飛走了。而這一飛,卻連心也跟著飛了。
一週後回到台灣,不知道為什麼對他沒有了任何感覺。在澳洲這段時間,什麼也沒發生,真的。後來,我們也就因為沒有感覺了這句話,而分手了。不幸的是,他沒有如願考上學校。而我,成績真的進步了。在高一,六次的會考裡,我考了最好的一次,班上第十一名。
給C君的話:很高興我們現在還是朋友。之後你找我幫忙,我也可以幫的上你。很為你高興的是,你最後還是選擇了半工半讀完成了大學學業。寫這本書時,你應該差不多快退伍了。雖然我們不常聯絡,但我們絕對是好朋友,不是嗎!以前常去你工作的餐 廳吃飯,都可以免費招待甜點。順帶一提,那家餐廳的Tiramisu是我吃過最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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