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忘記他的長相,我請Rey(在澳洲最好的朋友之一)幫我記得他,下次在遇到他時幫我確認是不是那個人。其實那時候已經開始與K君過著開放性關係的生活了,這也是為什麼從不想要喝醉的我,開始了想要藉酒精暫時麻痺自己的作法。大概過了兩週,才又再次見到L君。他還是盯著我,這次我跟他說話了。
因為他先問我,所以說了我是台灣人,叫什麼名字。可是我反問他時,他什麼都不說,只管一直叫我猜。我知道就算猜對了,他也不會說的。我很討厭別人玩這種無聊的把戲,但是對於他而言,他愈玩,我就愈喜歡他。他一直請我喝酒,或許 是想把我灌醉吧。可是都已經醉了的我,再怎麼喝還是醉的,結果連他自己也醉了。
那天晚上回到了他住的飯店,可是我們什麼也沒做,因為雙方都醉得不醒人事。隔天醒來,我們一起去吃了午飯,才慢慢瞭解了他這個人。他是香港人(先聲名,不知道為什麼我的骨子裡超愛香港仔的。除了聽到英國人講英文會讓我腳軟外,再來就是香港人講英文跟國語了,腔調太可愛了),因為工作的關係,常常到澳洲洽公。我們一整天都在一起,除了下午跟Rey去看了一場電影外(因為要跟他講我與L君的事),之後還一起去雪梨歌劇院附近喝酒,然後去吃晚飯。
我不應該要求他對我說國語的,因為那令我不由自主一點一滴的愛上他。可是如果他說英文的話,也是會讓我不知不覺的喜歡上他,雖然~我早就喜歡他了。L君三十三歲,可能因為工作的煩累,他的臉上總微微帶著點滄桑感。也因為如此,總覺得他讓人有安全感,可以很放心的跟他在一起。
看吧,開放性關係對我而言果然是不管用的,只要一跟別人有所接觸,只要他對我好一點,關心我一點,我就會喜歡上這個人了。就因為我會這樣,叫我怎麼去相信K君不會去喜歡上別人呢!(但後來事實證明,還是有很多人做得到的,因為沒有感情束縛的性愛,才是他們唯一想要的。起碼跟K君成為朋友後,可以從他身上感受得到)。
不知道大家相不相信,如果我說在跟他相處一天之後已經愛上了他。的確是的,我寫這本書就是要把所有的感覺都說出來,沒有任何一點虛假。雖然那時候我還跟K君在一起,可是L君才是可以讓人依靠的人。不過說這麼多也沒用,因為過了那晚之後,他就不再理我了。雖然他還是常到澳洲工作,但不管我怎麼約他碰面,喝杯咖啡也好,他總會找事情推託掉。
在我跟K君分手之後,很多朋友在我身邊關心我,安慰我。我很想哭,很想嚎嚎的痛哭一場,但我需要一個肩膀。只有兩個肩膀能讓我哭的出來,一個是K君的,另一個是L君的。我不能在K君面前哭,因為我必須讓他知道,我活得比他更好。我很想在L君的懷裡哭,不過卻一直遇不到他。
直到我真的醒來了,願意告訴自己他也只不過是個玩客罷了,玩過的東西,不會想再玩第二遍的。已經很久沒看過他,幾乎忘了這個人的存在。忽然有一天又遇到了他,就像我第一次那樣巧合的見到他。可是他用那種想要躲我的眼神看著我,對我微笑。因為生氣他這樣,所以沒跟他說話。其實,如果知道會碰見他,我也想躲著他,但卻是想躲著~偷偷的看著他!
給L君的話:就做個朋友吧,不管你在尋找的是什麼,你還是一位可值得尊敬的朋友。我表現出了我所有的誠意,只希望跟你維持友誼關係,希望你不是這麼對待你的朋友。即使我覺得你是位玩客,你也是我心目中,唯一善良又體貼的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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