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書時我曾經在一家民歌餐 廳兼職。民歌餐 廳這種地方,和當年草創時期為了宣傳本地創作的宗旨已經相去甚遠。現在的民歌餐 廳,和其他的餐 飲業同仁一樣,主要為了賣酒賺錢。已經沒有人敢唱自己的創作,都唱些流行的。當然,如果你走紅了就可以唱自己的歌,但紅了的大馬歌手對民歌餐 廳也就嗤之以鼻了。
餐 廳在晚間7點開始營業,通常沒什麼人。要到九點鐘歌手開始表演了,才會比較多顧客。但是由於地點的關係,我任職的這間餐 廳空有名氣,沒有生意。只有週末會稍微好一些,平常都是一些熟客、朋友、職員的朋友以及歌手的仰慕者來捧場。
我和朋友之所以會不顧廉薪在這兒工作,主要就是因為「氣氛」。因為人不多,餐 廳的人們好像一家人似的,沒有人介意我們的性取向,彼此珍惜對方,可以一起出游,一起慶生等等。
在如此氣氛下生活的人,似乎都沉醉在一種浪漫的情感中。每天聽現場演繹的甜蜜或苦情歌,讓人與人都感性起來。很多愛情或孽緣就在這樣的情調下發生。
這一段,是餐 廳的大姐大。她其實毫無大姐風範,連跟顧客說話吵架都不大敢,但因為她最資深,具親和力,大家都蠻尊重她。但是,對她的尊重卻在她愛上一個女同事後漸漸消失。
她三十幾歲人,條件不差,曖昧過,卻從來不曾談戀愛。她說她還喜歡男人,跟一些男性友人的溝通與交際絕無問題。只要她肯給機會,是有人要的。我們也見過她的男性追求者,所以此話不虛。
她表面心如止水。但是我們都看得出她很害怕寂寞。暗潮洶湧的結果,有一天在家裡看DVD,女同事主動,她們就這樣在一起了。之後她常把女友帶來工作,兩個一開始恩愛的不得了,走在街上都公然手牽手。
聽起來幸福美滿,但如果是童話故事就不由我來說了。沒多久,大家知道那個女同事有一個生活在一起蠻久的男友。那男人甚至已經在照顧女的家人,買房子給他們住。女的宣稱已經不愛這個男人,卻害怕如果離開他,家人將一無所有。重點是,她家裡兄弟姐妹個個手腳齊全,安逸久了,甚至還出動恐嚇,來威脅大姐分手。女同事也更杯弓蛇影,出外連手都不敢牽了。
大姐一貫軟弱,不停找我們訴苦,然而反反覆覆,別人說的都聽不進,也造成所有朋友都加以疏遠。這段孽緣到現在斷斷續續已有五年。兩年前大姐為了取得更好的條件,前往大不列顛跳飛機(當非法客工)。工作一段時間後,甚至出錢讓女的飛去倫敦玩,數百鎊的LV手袋贈之。我們都為之搖頭。
可能兩個人的事不為外人道。然而廣東人有一句話「臨老入花叢」,往往都帶有貶義。她們的愛情不純粹。牽扯了年齡與能力的因素。有些人,不能為自己的人生作決定,還要拉著別人一起拖,外人對他們這種苦,是不會認同與欣賞的。
只希望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到頭會守成正果。但是前提是,我希望大姐不要再overstay了,希望她快些回來重新開始有身份的生活。要不然,大馬政府嚴厲起來,她可能往後一段日子無法再出國。
在愛情的國度裡可能情非得已,一顆心堅持逾期逗留。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活在一個屬於自己的地方,堂堂正正做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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