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澳大利亞聯邦參議院投票通過了關於同性戀者平等權利的重要法案,法案涉及到上百個與家庭、社會經濟權利相關的不同法律的修改,將在各個方面全面消除性傾向歧視。澳大利亞聯邦眾議院於11月27日通過了有關法案。
本次法案的名稱為《同性關係(聯邦法律上的平等待遇──全面法律改革)法案2008》,基於這一法案,事實上的或已合法登記的同性伴侶將在各項聯邦法律面前享有與異性配偶同樣的平等權利,其中包括同性伴侶可享受聯邦政府的健康保障計劃、伴侶退休金繼承權、配偶納稅優惠、伴侶社會保險、退役軍人伴侶福利、以及對所撫養的孩子享有與異性父母同樣的家長權利等各個方面。
在制定這次涉及廣泛的法律修改法案前,政府曾於去年向社會各界徵集意見,並由專門委員會提交報告,對現行各項聯邦法律中涉及歧視同性戀者的條文進行了匯總。
法案還將被提交到聯邦眾議院投票,預料將獲得通過。這次的法案是在陸克文為總理的工黨政府上台後的第一年內提交,也將兌現工黨的競選承諾。一方面幾乎所有涉嫌歧視同性戀者或同性伴侶的聯邦法律條文都將被修改,另一方面,政府也明確表示目前不承認同性婚姻。
上述法案在投票前已獲得各主要黨派和議員們的普遍支持,在辯論及投票過程中並未遭遇大的阻礙。在11月26日的參議院辯論中,公開為同性戀者的參議員、氣候變化與水資源部部長黃英賢首先發言指出了有關法案的重要性。
本文原載:愛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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