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uses of homosexuality include: sex with animals."
──PAUL CAMERON
保羅卡美倫(Paul Cameron)是美國重量級的反同性戀運動人士,但也因為他的一些言論而惡名昭彰,臭名遠播。以上言論不過是一例。他說,獸交可以使人變成同性戀,如果有人說他是同性戀,這意味他可能曾經和野獸發生性關係。這招夠絕,如此一來,如果社會信以為真,誰敢自稱是同性戀?
這些如卡美倫之流的宗教人士千方百計要社會相信同性戀是錯誤的,結果不惜製造種種莫名其妙、似是而非的言論來抹黑同性戀。他說導致同性戀的原因是與獸性交,這到底有甚麼根據?他到底訪問過多少同性戀,進行了甚麼樣的調查,以致達成這結論?為甚麼與獸性交後,會令一個人不愛異性愛同性?這其中有甚麼道理?
這種言論莫名其妙,但在一個許 多同性戀都不敢走出來的社會,在一個許 多人都不知誰是同性戀的社會,這種言論在3、40年前還是頂有效的,我指的是嚇人有效、騙人有效!
許 多反同性戀的人想方設法醜化同性戀,讓社會大眾厭惡同性戀,令同性戀不敢走出來自我辯護,以為如此就可以從此瞞天過海。結果謊言越說越大,拼命吹牛,越來越誇張,令許 多有頭腦的異性戀都覺得有點過份有問題。
這些人十之八九因為認定同性戀錯誤,結果就想盡方法來「證明」同性戀變態不正常,上述言論就是一例。
同性戀者讀到這種言論,當然知道荒謬,因為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荒唐之極。但不了解同性戀的異性戀者,由於對同性戀無知,往往信以為真;特別是在同性戀是禁忌課題的社會,或知識落後的國家,這種話,還真的是可以嚇死人的。
在21世紀,我相信已經沒有多少人相信這種言論了(希望如此!),但還是有人會說有點類似的話,如:如果同性戀沒有問題,那亂倫也可以了。或,如果同性婚姻可以合法化,那人與狗也可以結婚,倫理失守,世界大亂!
這種言論,一樣有嚇人之效!
但事實又是甚麼呢?
丹麥是全球第一個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至今已有20年,還有歐洲許 多國家也已合法化同性婚姻,或至少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不再認為同性戀是一個問題,這些國家甚麼時候發生過人狗結婚或亂倫合法化的問題?連提都沒有人提過要爭取人狗結婚!如果你知道上述國家有哪一個團體或個人曾認認真真地發起人狗結婚運動,麻煩電郵告知。但這些反對同性戀的人卻可以把這些問題扯在一起來談。
如果不是為了嚇人,還為了甚麼?
社會無知無識的人越多,相信這種謬論的人也多。但隨著資訊發達,知識普及,越來越多人明白這種言論的荒謬與荒唐。如果不幸還有人相信,以為事實,我實在同情他智商,希望他有機會到歐洲走一走(不要來美國,美國在諸西方國家中超級保守),看看這些不把同性戀當社會問題的國家,有沒有因此大亂!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oyoungm@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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