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記憶中,夏日的午後總是那麼的美麗。記得小學五、六年級時,每天上學,我都會經過一個池塘,很多人會在池塘邊釣魚。一到夏日的午後,許多鎮上的男孩子,就會脫得光光的到池塘裡游泳和嬉戲,波光粼粼間,閃耀著他們健美的身體,那麼的吸引我,每次都會讓我駐步不前。對同性身體的欣賞構成了我最早的性意識啟蒙,只是那時候,我還不清楚,什麼是同性戀。
高中時,我也曾經特別喜歡和長得像樸樹的班長呆在一起,但那僅僅只是緊張學習之餘的小情調,在高考的壓力面前,它顯得那麼微不足道。直到2004年,我上了大二,接觸互聯網多了之後,我才清楚地意識到「同性戀」這三個字與自己相關。從那一刻起,我的內心再也無法平靜──我怎麼能和「同性戀」劃上等號呢?
我出生在一個傳統的農村家庭,從小接受的都是最傳統的教育,我和身邊所有的孩子一樣,相信考大學、找工作,然後結婚生子就是我們每個人的人生定律。我從小就是標準的好學生,一心埋頭讀書,成績一直出類拔萃,在學校聽老師的話,在家裡聽父母的話,一直在「規定」的人生軌跡上走得很順利。當我突然意識到,自己無法像以前一樣繼續按照「規定」的人生軌跡前行時,我感到無比焦慮,改掉自己喜歡同性的「壞毛病」,回歸「正常」的人生道路,一下子成為了我生命中的頭等大事。
我開始瘋狂地在互聯網上搜索各種與「同性戀」相關的信息。一方面,我在百度貼吧找到許多關於「治療同性戀」的信息;同時,我也找到了愛白網,並在該網的「同志問答」欄目找到了許多和性傾向相關的問答。
於是,我一邊在網上搜集各種和「性傾向治療」相關的資料,一邊給愛白網「同志問答」的主持人星星寫信,詢問他同性戀是不是一種病,可不可以治療?星星給我的回答很明確:同性戀不是病,只是性傾向的一種,只不過是少數而已。星星的回信並沒有打消我要改變自己性傾向的念頭。於是,我趁大二國慶長假期間,根據網上的資料找到學校當地一家大醫院的心理諮詢科。
第一次接待我的是一位姓李的老醫生,他是全國非常知名的心理學專家,我當時覺得特別幸運。我跟他說,我不喜歡女生,喜歡男生,可以治嗎?他一點都沒有感到奇怪,對我說:「你這個情況在現在的年輕人中很常見,前兩天,我還成功地幫助某大學的一對拉拉分開了。你能主動來找我,說明你的基礎上是好的,自己主動想改變。治療同性戀,最重要的自己要想改變,如果自己不想改變,別人再怎麼幫你都沒用。我會給你用一些藥物來幫助你。」他給我開了兩種藥,一種叫「百憂解」,另一種我現在已經記不起它的名字,並叫我自己嘗試「厭惡療法」。
回去之後,我開始按照李醫生的要求,每天按時服藥,並在自己的胳膊和腿上都纏上皮筋,每天晚上躲在被窩裡,一想到男生就狠狠地用皮筋彈自己。同時,我也按照他的要求,買了張美女海報貼在自己的床頭,「學著去欣賞女人的美麗」以作為正面的激勵。但是,彈皮筋帶來的肉體上的痛苦並沒有消除我對男性的慾望,短暫的壓抑換來的卻更加洶湧的爆發;美女海報也並未能引起我對女性的慾望,更重要的是,吃了那些藥之後,我開始精神恍惚,上課時不知道老師在講什麼,下課時也總感覺飄飄忽忽。
但是,當時的我已橫下了一條心,一定要改變自己。於是,我更加嚴格地按照醫生的要求去做,每隔兩週左右,我都會去找李醫生複診,向他匯報自己的最新情況。每次,我都跟他說,我覺得自己又進步了,想男生的次數少了,想女生的次數多了。儘管事實並非如此,可當時的我已進入了一種癡狀,一心想獲得李醫生的肯定,不惜用說謊來欺騙自己。每次,李醫生都會鼓勵我,只要堅持努力,一定能成功改變。我也詢問他關於藥物的副作用問題,但他告訴我這些情況都是正常的,一定要堅持吃。
兩個月後,事情有了新的變化。有一次,我去找李醫生時,正趕上他輪休,另一位姓黃的年輕醫生接待了我。與李醫生不同的是,黃醫生問我,如果我告訴你,性傾向可能真的是不能改變的,你會怎麼樣?你仔細想想,性傾向真的有這麼重要嗎?為何不把更多精力放在學習上,多參加社交,多認識朋友,多為自己未來的事業做準備,不是更有意義嗎?我說,如果改不了,我寧願去死。他說,那你還是繼續按照李醫生說的做吧。
兩位醫生對待性傾向治療的不同態度,引起了我的懷疑。於是,我再次給愛白網的星星寫信,向他介紹了我接受治療的過程和細節。星星在回信中向我介紹了許多關於性傾向的科學知識以及世界其他國家的有關情況:中國從1949年之後,由於當時蘇聯的影響,認為心理學是「形而上學」,是西方資產階級無聊的產物,是不科學的,所以有很多年根本沒有心理學教育。而六七十年代的大學生,由於歷史原因,也很難接受到正規的心理學教育,更何況我國與世界心理學的發展斷層近三十年。早在1974年,美國精神醫學會就已將「同性戀」一詞從診斷手冊中刪去;1990年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將「同性戀」從精神疾患的名單上剔除;2001年第三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也將同性戀非病理化。在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如果有心理學工作者談「治療」同性傾向,本人就會失去行醫資格。按照中華醫學會精神病學分會的前述標準,根據中國有關醫療法規(《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這位老教授的行為不僅是違背科學,也是違背職業道德的,更屬於超範圍行醫(同性戀不是病,嚴格意義上,精神科醫師的行醫範圍就不包括對同性戀進行治療。此外,對於沒有抑鬱指徵的患者給以抗抑鬱藥物,屬於濫用藥物,若造成精神和/或器質性損害,可定性為醫療事故,當負法律責任)。而年輕的醫生,因為有更多機會了解世界上關於心理學的最新進展,所以對待性傾向治療的態度與老醫生截然不同也是很正常的。事實上,目前沒有任何藥物或方法,可以將一個人的性傾向「逆轉」,所有宣稱可以用藥物「治療」同性戀的,其實都是在濫用沒有任何「逆轉同性戀」效果的抗抑鬱藥物。
在看了星星的回信之後,我專門上網去核實了他提到的世界衛生組織和《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的相關標準,一切果然如他所說。但是,我依然沒有徹底放棄改變自己性傾向的念頭,繼續堅持按照李醫生的要求做。有一次,我在接受黃醫生複診的時候問他,既然《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已經規定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為什麼你們還要給我治呢?黃醫生回答到,我之所以為你提供諮詢,是因為你對自己的性傾向不能接受,如果你能夠坦然接受自己,我完全尊重你的選擇。從那之後,我開始反思自己,改變性傾向對我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因為這件事情,把學習和生活全都耽誤了,真的值得嗎?
然而,最終使我徹底放棄治療性傾向念頭的還是因為藥物的副作用已經讓我完全無法正常的學習和生活了。最嚴重的時候,我上課只知道老師在講,但講什麼完全不知道。我整個人的反應都變得遲鈍了,過馬路時,我都擔心車子過來我避不避的開。我意識到,再這麼下去,自己就真的毀了。
2005年春天,新學期開學,在嘗試性傾向治療半年以後,我主動停止了一切治療手段,徹底放棄了改變性傾向的想法。幸運的是,由於我服藥時間並不長,在停藥之後,我很快恢復了正常的精神狀態。但從此以後,我保持著和星星的通信。有一次星星在電話中對我說,你真的應該來我們的聚會看一下,我們當中有律師,有醫生,有作家,有企業家……你真的覺得性傾向有那麼重要嗎?他的話深深地觸動了我,不久之後,正好碰上星星和愛白的幾位志願者來我所在的城市開會,他們特意約我見面。在此之前,我從未和身邊任何同性戀者接觸過,我甚至一度以為世界上就只有我一個人是同性戀,在見到他們之後,我忽然發覺,原來同性戀者和普通人沒有什麼不同,因為我完全無法從外表上看出他們是同性戀者。自那以後,我變得豁然開朗起來。
如今,我已經非常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同志身份了,並且會主動地參與一些同志公益活動。現在回想起來,自己當年接受性傾向治療的經歷就像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星星和李醫生分別用新舊兩種不同的心理學知識在影響著我。所幸,在親身體驗之後,我作出了正確的判斷和選擇。
我覺得自己是幸運的,雖然我是在傳統、保守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但是我畢竟接受了高等教育,具備了一定的尋找、辨別信息的能力,並且在整個過程中沒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強迫,也沒有因為服用藥物而產生後遺症。然而,據我所知,還有很多同性戀者因為受教育程度低、缺乏信息、受家人強迫、受醫院誘騙……等種種原因,在接受性傾向治療的過程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身體和心靈創傷,嚴重的甚至因此喪失了正常生活的能力。與之相對應的,卻是各地治療同性戀的醫院以及廣告層出不窮,性傾向治療已經被很多醫療機構和個人當做牟取經濟利益的手段。
作為一名曾經接受過性傾向治療,並受到過傷害的同性戀者,我希望用自己的親身體驗告訴所有的同志朋友:性傾向治療是無效的,並且會給自己的身心帶來傷害。同時,我也希望政府和社會能夠正視性傾向治療給人造成的傷害,以及因此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嚴格遵循現有政策和法律,加強醫療規範執法,以杜絕精神醫學在性傾向治療方面的藥物濫用,並最終禁止性傾向治療在中國的興風作浪。
本文原載:雅虎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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