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一九二五年留下遺言給後繼者:「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他應該絕不會想到,這句話在半個多世紀後被應用到新的語境:「同志」從政治辭彙,戲劇化地轉變為幾千萬華人同性戀者的共同稱謂;而「革命」則進入到人性與倫理深處。
一九八九年,香港導演林奕華將自己籌劃的首屆同性戀電影節命名為「香港同志電影節」,是這個語境轉變的開端。將同性戀稱為「同志」,林奕華明確說正是借用了中山先生這句話,「放在任何時代,都有這樣的進步空間」,他希望性別議題能引起超越社群的更廣泛的社會關注。自此之後,「同志」成為同性戀者的中文代稱,開始在華人世界風行。
曾經「全世界都是我們的同志」的中國大陸,如今不會有人再用「同志」來打招呼了。若被老一輩人稱呼上一句「同志」,還要不好意思地笑一陣子。政治從生活中的退潮,總是以打破禁忌的性話題開始,「同志」的含義變遷,也彷彿成了一個意味深長的隱喻。
二零零六年,中國政府衛生部門首次公布了處於性活躍期的中國男性同性戀者的估算資料——五百萬至一千萬。而據長期研究同性戀問題的青島大學教授張北川估計,中國內地十五歲至六十歲的同性戀人數約為三千萬,其中男同性戀和雙性戀兩千萬,女同性戀為一千萬;著名學者李銀河則根據社會學依據的同性戀者佔總人口比例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認為,中國的同性戀者應該有約五千萬人。
陳邁(化名)是在深圳工作的名校畢業生,在收入頗高的文化機構工作。他六歲開始意識到自己對男孩子的親近感,高中時代第一次戀愛的感覺,是對班裏的男班長,當然,他沒有表白,對方直到今天仍毫不知情。大學時代他交往第一個男朋友,然後是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不可能走向穩定的婚姻關係,也令陳邁和他朋友的感情難以長久維持。但他仍然很努力,說自己「一輩子都要為愛而活」。
陳邁只有很少異性戀男性朋友。他有時甚至不知如何與非member(成員)男性交往,那種微妙的分寸感讓他擔心會被別人辨出身份。畢竟,同性戀是「一種疾病」、娘娘腔、變態……這類言語和認知的歧視仍非常普遍。而保護自己不受傷害是人的本能。陳邁和朋友們有自己的圈子,只有與圈中人才能深入交流,彼此信任,圈外的人想要進來很難,除非你被判定為「gay-friendly」(對同性戀友好者),因為對圈外人究竟能否信任,他們心中沒底。
三十五歲的他如今和男友感情穩定發展。但他去年結婚了,和一個認識了不到一個月的女孩。女孩是個「拉拉」,女同性戀。他們的一紙婚約,是對彼此家庭的交代。「父母已經快把我逼死了」,陳邁說,而他根本不能想像和父母坦白身份的可能性。圈子裏,他們管這樣的「解決方式」叫「形婚」,形式婚姻而非事實婚姻。在陳邁看來,在無力對抗強大家庭壓力時,相比起欺騙一個毫不知情的姑娘,這樣協定式、互助式的婚姻,是最不壞的辦法。
他和「妻子」不住在一起,婚前他們簽訂了一份民事財產協議,包括未來贍養老人的責任,也明碼標價地計算清楚。每年春節,她陪他回一趟老家。
這樣的婚姻生活已經過了一年多。陳邁說:和「妻子」並沒有很多話說,而在外人眼裏,他們是才子配佳人,一切都很完美。陳邁和男友仍然在一起,他們希望領養孩子,但在中國法律裏這不可能,而他是否要和「妻子」生個孩子呢?面前的倫理困境越來越深。
陳邁的故事在這個圈子裏並非特例。他的許多朋友都違心進入傳統婚姻生活,有些女方知情,有些女方甚至不知道丈夫真實身份。有的父母甚至以自殺相威脅,希望孩子「正常」結婚。周圍強大到足以令人絕望的氛圍,讓他們中許多人寧可選擇一輩子隱形。
一項民間調查顯示,在中國大陸的五千萬同性戀者中,可能有一半以上完全在人群中隱形。零九年,一份民間製作的《中國同性戀生存狀態調查報告》顯示:關於會對誰說出自己的同性戀身份,百分之五十點二的人不會對任何人表明自己是同性戀;百分之二十九的人只會對要好的朋友說;有百分之十一的同性戀者只會對陌生人說自己是同性戀;只有百分之一點三的同性戀者會對家長說;表示不介意對所有人都說的人只佔百分之八點五。
這份報告還顯示:同性戀群體的最大壓力來源,百分之三十五點五的人認為來自家庭;百分之二十六的人覺得來自他人的異樣眼光;百分之十四點二的人想到這條路會讓自己孤獨終老便會壓力巨大;百分之十二的人覺得最大的壓力來自於對艾滋病等傳染病的恐懼;只有百分之十二點三的人覺得同性戀沒什麼壓力。
同性戀問題在中國大陸得以公開討論是從八十年代開始。
一九八五年,《祝您健康》雜誌發表阮芳賦的《同性戀——一個未解之謎》一文,文章認為同性戀不是疾病,但是屬於少數,認為對同性戀的歧視是多數人欺負少數人。文章掀起了軒然大波,同一時期,同性戀群體開始組織起來,做調查研究,著書立說。但到八十年代中後期,在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浪潮中,同性戀仍被指責為西方人腐朽沒落的罪證。
公安部態度改變
一九九一年,安徽省無為縣發生一起被舉報的女性同性戀者同居案件。當地政法部門和公安機關難以對此定性,逐層上報至國家公安部。公安部的答覆為:「什麼是同性戀,以及同性戀的責任問題,在目前中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你們所反映的問題,原則上可不予受理,也不宜以流氓行為給予治安處罰。本案具體如何處理,可與檢察院、法院等有關部門研究解決。」這條批覆被視為中國對同性戀問題的首例司法解釋,並且成為日後警方處理此類問題時的參考依據。這起案件被稱為「新中國同性戀第一案」,標誌著中國對同性戀問題的非刑事化態度的開端,也被政府視作中國在同性戀人權方面取得的進步。
一九九二年,社會學家李銀河和作家王小波在香港出版其關於北京地區男性同性戀者調查研究的成果《他們的世界》。《中國青年報》專門報道了這則消息和這本書,稱為「走近奇異的群落」。隨後,這本書在大陸出版,引發了中國社會對同性戀問題的廣泛關注。一九九四年,張北川出版理論專著《同性愛》,是內地第一部全面討論同性戀問題的學術著作。
一九九七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刑法》取消了一九七九年《刑法》第六章第一百六十條的「流氓罪」條款。因為當時部分地方的司法審判按照「流氓罪」來懲罰同性戀行為,「流氓罪」的取消成為中國同性戀非刑事化重要一步。
一九九八年,社會學家李銀河《同性戀亞文化》出版。這部二十五萬字的著作綜合了國內外學界的調查和多種科研結論,並指出中國同性戀者人口數量為三千六百萬至四千八百萬。
二零零一年,第三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將同性戀分為自我認同型和自我不和諧型,前者被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剔除,實現了中國同性戀非病理化的認定。此後,隨著資訊流通與開放,社會上的同性戀歧視現象大大改觀。
但另一方面,由於中國新聞出版部門嚴格限制同性戀題材的出版,廣電總局禁止同性戀影視節目播放,互聯網會不同程度地審查、限制同性戀網站(將之等同於色情網站),人們在學校等正規教育渠道,也無從獲得關於同性戀的科學知識;而為社會所知的同性戀,多半與衛生部門發布的艾滋病資訊相關。零九年十一月,中國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性傳播已經成為中國艾滋病傳播的主要途徑,而在新發感染中,同性性行為導致的艾滋病傳播已佔到傳播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二。致力於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民間NGO愛知行研究所的發起人萬延海對這樣不對等的資訊表示抗議:選擇性開放的資訊渠道「容易誤導公眾,讓公眾簡單地以為同性戀就會得艾滋病,認為同性戀就等於艾滋病」,而這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歧視。
萬延海曾是一名醫生。一九九四年他創辦了「愛知行動專案」,一邊關注同性戀者權益,一邊開展艾滋病教育與防治工作,並持續至今。
像萬延海這樣,致力中國「同志」權益維護的個人和民間組織還有很多。北京電影學院教授崔子恩也是敢於「出櫃」的少數名人之一,零五年,他策劃的首屆北京同性戀文化節輾轉亮相,儘管最終遭到了公安部門打斷,勒令停止,也引起相當的社會關注。
而出身高幹之家的前《源流》雜誌副總編輯吳幼堅,在花甲之年以同性戀者母親的身份接受媒體採訪,成為第一位公開支持同性戀者的母親。二零零八年,廣州成立中國第一個同性戀親友會,吳幼堅出任會長,並負責親友會熱線電話的接聽。她對兒子的公開支持,也為她引來了大量的同性戀鐵杆粉絲。粉絲們親切地叫她「堅姐」。
廣州的大學生同性戀者豆豆創立了「朋友公益」,這是中國第一個致力於改善大學生同性戀者生活質量的團體。豆豆的第一個男朋友曾經無法面對自己的身份,「他相信全世界只有我們兩個同性戀者」,最終這讓他們痛苦地分手,但豆豆也由此開啟了公益之路。「朋友公益」如今會在大學城附近定期舉辦聚會、主題討論,也在朋友圈子裏普及健康常識,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十年寬容之路
在學者張北川看來,西方對同性戀者從普遍歧視到相對寬容,用了幾乎一百年時間,而在中國,同性戀群體從非刑事化、非病理化,直至日漸人性化的艱難歷程,僅發生在二十年間。
「革命」遠未成功,「同志」身份並不特別受政治限制,但被主流社會、尤其是傳統家庭接納的程度,在中國大陸,還剛剛起步。
本文原載:《亞洲週刊》二十五卷 十七期 2011-05-01版
Reader's Comments
Be the first to leave a comment on this page!
Please log in to use this fe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