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駐馬店市的一名男子將開展“同性戀電擊療法”的精神病院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原定於21日,本週三開庭的本案,但因為原告一方向法院申請調取公安機關出警記錄,法院認為該證據是本案關鍵性證據,決定推遲開庭審理。
這名男子,化名胡宇,在去年10月試圖與他的妻子離婚後,被強制帶往醫院進行“治療”。在經過19天的折磨後,他的男友才通過一個非政府組織的説明之後與警方聯繫上,將其營救出來。
“我是被我的妻子,父母還有兄弟直接綁起來送到了精神病院,駐馬店第二人民醫院。”胡宇對京華日報表示他的遭遇。
胡宇的代理律師,黃銳表示他們正在向法院申請調取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如果出警記錄及處理意見中有關於王明被強制醫療的記錄,那麼可以直接證明王明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
“我反復向他們解釋,我沒有精神病,但沒有人會聽的話。”胡宇還補充到,他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在醫院裡受到的那些“痛苦和屈辱”。
胡宇因為這件事至今不敢回家和他的妻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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