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凌晨兩點,就算下樓問櫃檯,也一定得不到解答。何況,K已經打開行李、攤開床單,穿著短褲背心用Notebook聽爵士樂,手裡捧一本《搭捷運玩曼谷》在看。大勢已去,飯店會讓我們換房才有鬼。我從皮夾裡掏出僅剩的一張20泰銖給行李小弟,關上門轉身的時候聽見自己心裡重重嘆了一口氣。
顯然接下來的五個晚上,我得和K同享這張床了。這發展實在意外。為了寫書來到曼谷,為了省錢,訂的旅館只求廉宜便利,反正從早奔忙到晚,房間的意義不過是讓工具和人有個地方暫棲,能省下就省下。出發前兩週在MSN上遇見K,告訴他這趟即將進行的計劃,K沒到過曼谷、卻一直想去走走看看,他很快向主管請好假,也徵求我的同意,在這六天擔任我的室友,且一毛錢都不需分攤。
K是我的研究所同學。新生報到時見過幾次,但他很快辦了休學,所以我們的交情僅止於MSN。為了討論行程細節,我們在這兩週內迅速熟絡起來。他知道我是Gay,有一個交往五年的男友;我會抽菸,所以和我同住一室最好先有心理準備。K說沒問題啦,你就照你的方式過,不要在意我。那太好啦我說,用英文採訪整天之後,回到旅館還有人陪我說中文。其他的時間我們就互當隱形人,各忙各的吧。
不料這張大床亂了預定計劃。我彎身輕手壓了壓──不是獨立筒而是最古老的那種連動式彈簧,只要有人翻個身、晃個手腳抖一下,另外那個人便會跟著起震,全身各肉群同時擺 一擺 、搖一搖。
我從盥洗包裡取出耳塞,對K說:你先睡吧,我洗個澡就來。
一夜無話。
忙完第一天工作後回到旅館,K已經先一步在了。地圖指南觀光手冊散滿床,一見我進門就兩眼發亮把一整天的所見所聞一一道來。泰國人都滿和善的耶!(是啊,這是個令人安心的城市。)我吃了很多很有趣很新奇的東西喔!(不錯,Pat Thai和冰奶茶試過了嗎?那是第一次來泰國的必修學分。)但Jim Thompson的故居為什麼只有英文和日文導覽?看了實在很不爽,中文遊客應該也很多啊!(那是因為……我、我不知道……)
「明天,我想去坐船!去大皇宮和臥佛寺看!」
「那,你早點睡,最好早點起來,不然逛不完……」聽見第一次到曼谷的人說著他們的第一手觀察,理應是相當有趣的。但此刻我的眼皮和腳筋已經不聽使喚,只想把已經吸收了一整天臭汗的衣褲全數脫掉,什麼也不穿地在床上呈大字形躺好,讓冷氣把黏膩統統趕跑。但有K在,這一點任性的慾望也只好收歛下來。
「好!那我鬧鐘調七點半,早點去逛!」K設定好手機,在床的內側──屬於他的那一半──躺好。「晚安!」
「晚安。」我取出相機裡的記憶卡,想把今天拍的照片傳進電腦歸檔。手機正好沒電了,我環顧四下,發現床邊的桌前的四枚插座已經全部客滿。
「喂,」我喚他:「哪個插頭可以拔?」
「喔!桌上那支手機應該充滿了,你可以用。」
「好。」電腦、相機、兩支行動電話,K帶的裝備比我還齊全。洗完澡後我望一眼床上,熟睡了的K一隻腳已在不覺中跨越了「中線」,空出來的床位連三分之一也不到。
面朝外,我用陌生的左側姿躺下,雙腳微微屈起,避免碰觸到K那隻可能隨時進犯的左腳。照例戴了耳塞,卻發現K並沒有打呼的習慣,這唯一的防護機制也就形同失效。我闔上眼,把床頭燈熄掉。
半夢半醒、將睡未睡的階段,我的思緒停滯了末梢感官卻反而更敏感。也就是說,那是一個絕對禁止打擾的時段,丁點奇怪的聲響,一絲乍現的光亮,一陣不明所以的震動,都會使我從夢沼中迅速抽離,張大雙眼探看周圍的動靜。這毛病是約莫三年前開始的,那時正受著某份工作的煎熬,明明睡了卻極度容易驚醒。醫生開的安眠藥,只能助睡卻無法將我拖往更深沉的夢鄉,隔天醒來,像坐了一趟環島公車,以為花時間花精神去了很遠,但睜眼一看:原來還在原來的地方。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小宇和我的睡眠習慣有了改變。他是我最羨慕的那種人,頭一沾枕、不出五分鐘就自動聽見鼾聲。但那同時也是令我不得安眠的「禍源」。一而再地睡下、醒來,試著再睡、醒來,命令自己閉上雙眼、再醒來……,反覆耗弱後的疲憊和焦躁,一籌莫展的我只好坐在床邊望著小宇,想像他正幸福地在夢裡翱翔直到神清氣爽,才滿足而不捨地醒來。
是因為離開了那份工作,還是因為小宇的策略果真奏效,把與我漸行漸遠的周公又請了回來?慢慢地,我可以和小宇同時上床而且一覺到天亮了。小宇後來說,只有在聽見我輕輕發出鼾聲後,他才能放心開始培養睡意,我既心疼又感動,任他盡情模仿我驚醒後既驚且怒的醜樣,笑得比誰都誇張。
問題是,K不是小宇。他不可能也無從知道,我的身體有過這一段人仰馬翻的波折,才重新熟悉在同一張床上、有另一個人的溫度和重量。K的身體碎動造成我第一回合的驚醒,等我再朦朧睡去,他的腳毫無預警橫過來,成排的腿毛拂過我的體表,再使我擁有了第二回合的驚嚇。我輕輕把他推開,又擔心他也步上我的後塵跟著驚醒,就在這吊膽和彌留之間,我終究是睡了,卻也幾乎在同時,聽見鬧鐘石破天驚的聲響。
K爬起來(當然夾帶一波劇烈的彈簧搖晃),越過我的身體把鐘按掉,再躺回床繼續睡(再是一波搖晃與劇動)。
為什麼調了鬧鐘卻不把它擺 在伸手可及的地方,響了立刻按掉、不把別人吵到?又,既然特地翻身關了鬧鐘為什麼不乾脆起床而要稍後再一波震盪把別人的安寧再吵一遍?我幾乎是怒不可抑地翻起身,衝進浴室開始盥洗。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麼?一片好心促成朋友的超低開銷自由行,換來的卻是兩丸又黑又腫的大眼圈,和接下來一整天的氣若游絲加魂不守舍。我漱一口水呸一聲吐掉,走出浴室見K坐在床上,對我說:「早。」
「早。」我把臉抹乾,淡淡問:「昨天睡得好嗎?」
「不錯啊!你呢?」
我以為他會說「普通」、或者語帶歉意地說「你好像睡得不安穩,是不是我吵到你?不好意思……」之類的話,沒料到他的回答是這樣。我一下語塞,不知該接什麼話。是了,對K來說,我的身分只是同睡一張床的夥伴,睡得好或不好,他都沒有責任義務去承擔。既然協議了同住,便應該對彼此的睡態和生活作息照單全收。我的衣服書本亂丟、抽菸搞得滿室煙臭,他不也一句話都沒說?
那我的不平又是怎麼回事?只因為房錢是我付的,便認定這是「我的」地盤,所以睡在這裡的每個人都應該照著我的規則來運行?
在人際關係裡我習慣展現的霸道,此刻赤裸裸地浮了出來。從前飽受失眠之苦的我,想的從來只是如何完全杜絕干擾源(如小宇和他的鼾聲),卻從沒想過這種用力把人往外推、近乎六親不認的行為,也極可能擾亂另一半的生活作息,惹來出困擾和不悅的情緒。
但他沒有過抱怨,甚至連一個臭臉也沒有對我擺 過。他默默地改變自己、來適應我,而不是像我一樣,力求剷盡令我不快的一切,連最重要的人也推得好遠。
如果當時失眠的人不是我而是小宇,說不定我會早早對他下通牒:「不想睡?給我滾開去睡沙發!」
當另一半不是個習慣張揚的人,在他默默關心、付出努力的時候,我們未必能夠覺察。我們會貪心並且急切地想要更多、更明顯的付出,直到肉眼可見,才點頭表示稱許 。我們太習於索討,卻忘了該把腳步緩一緩,仔細體察這一路能走到這裡,是靠著多少淺小到近乎看不見的足跡所串起。我竟粗心到讓時間過去了這麼久,仍然忘記要回頭謝謝他。
關係裡倘若沒有過對彼此的遷就和包容,我們便只會是「床伴」──如同我和K,還有那些曾經上過我的床做過一切瘋狂行為的人們。貌似親密的共枕同眠,其實是不求甚解的拼接。連同體溫在內,我們對床伴提出的所有期待都只是徒勞──他們根本無需供給。
加大一點點的「安全距離」,回到井水不犯河水、單純「床伴」的狀態,我們就能擁有各自的夢鄉。吃早餐 的時候我決定告訴K,今晚請他再睡過去一點點、把鬧鐘放在自己枕頭邊,再向飯店要一張毛毯,我們一人蓋 一張。
還有三個共眠的夜晚。我想K將會聽見我真誠地對他道三次「早安」。
作者邵祺邁交友檔案 歡迎指教分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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