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兩位偶像長得瘦,身材高挑,說話聲音略帶沙啞,基本上如果他不開口說話,就是個斯文有禮的好男孩。問題往往出在當他開口說話,並且夾帶over的身體語言之後,就破功 了。聽過他說話,看過他動作的人,會自然而然覺得這人是個女的。我們常常笑他,擁有這份「韻味」,使他比很多真女人更女人。
有姐妹在的場合不會有冷場。他非常懂得搞氣氛,主題就是「自嘲」,他可以拿自己的胸部和下體來取笑,把在場的男女都逗得十分開心。只要有新的男性出現,他就會用眼神、笑容和身體語言來大肆放電發姣,搞得那男人尷尬萬分,在場的朋友們則笑不停。他超難控制的,在我再三警告之後,他依然故意「撩」我一個直的男性朋友,用腳在桌子底下勾搭他,讓我好氣又好笑。
他的身世甚凄涼,自小父母就離異,父親染上惡習,進出監獄,老死不相往來。母親也拋下他和姐姐,最後和一個只大他一歲的男人在一起,因此他也儘量避開母親。和姐姐相依為命,好不容易考上大學,又由於種種原因輟學了。
可能因為苦命,他作為同志的生存法則就是:要比人over,要懂得自嘲,要懂得快樂。他絕不是比妖艷、比打扮那種。搬出來後他有一個相依為命的「女兒」(當然是gay!)。兩人就是最佳over拍檔。他們可以在大庭廣眾用女孩子的聲音大聲嚷嚷,嚇得我們閃得遠遠的。
他們扮「北姑」,用半鹹不淡的廣東話跟店家討價還價。他們在嘛嘛檔邊扮梅艷芳,唱「今天今天星閃閃」,舞蹈動作也一並奉上。他們的「飲歌」是羅文和甄妮的《問誰領風騷》,曾經在同志KTV合唱這一首歌,而獲得現場一片叫好。他們由於走路故意扭動身軀,而在茨廠街遭販賣翻版DVD的流氓拍屁股,還大喊「母狗走水啦」。種種瘋狂的行徑,用文字實在無法呈現出那份現場感、滑稽感以及匪夷所思的程度。
姐妹是王菲、林憶蓮、阿妹的hardcore fans,他從王菲身上學會典雅與不羈,從林憶蓮學會動靜自如,從阿妹學會狂野。他最叫人佩服(或嚇壞)的是他的歌聲。不管男女歌手的歌曲,他都用假音來唱,而且他的假音已經練到爐火純青,他唱阿妹那些超高難度的歌曲全無瑕疵,飆歌部分也會讓人傻眼。可惜的是,他在馬來西亞參加過幾次小型的試音,沒有一個評判可以接受。
他那轟轟烈烈的情史,可以成為咱們茶餘飯後的八卦。認識他的人,幾乎是在天天觀賞live版的《澀女郎》。精彩之處是,他既是萬人迷,又是嫁不出去的那位。喜歡他的人很多,遇上他也喜歡的,也試過在一起。在破碎的家庭成長,可能他太渴望安定,如果覺得那男人不願意付出,或條件不夠穩定,可以毅然分手。他迅速地投入一段段感情,也常常被甩,但似乎也毫不在乎,從來不曾看他為情掉過一滴眼淚 。他把自己保護得太好,分手之後馬上上網尋找新對象,絕不沉溺在悲傷之中。
在馬來西亞生活了數年,他始終沒有找到好歸宿。於是他決定離開,到新加坡開展新生活。目前他在異鄉工作、戀情皆穩定,還希望可以入籍。
好友是一面鏡子、一扇窗、一扇門。新馬的朋友應該知道,像他這樣往往被罵「阿瓜」(娘娘腔),一生所受的白眼不會少。從他身上,我發現做人不必執著,不必太在乎別人怎麼看,快樂是自找的。每當人生遇上瓶頸,處於谷底,不要太害怕改變。他討價還價一流,但從來沒辦法說出半句微言大義,只是他面對人生的態度,已夠我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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