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a mother, I know that homosexuals cannot biologically reproduce children; therefore, they must recruit our children."
── ANITA BRYANT
同性恋者比谁都更清楚这种思想的荒谬。我是同性恋,我认识许多同性恋,没有一个同性恋告诉我他是「受训」变成同性恋的,或选择「变成」同性恋。相反的,一天到晚想否认自己丶躲避自己丶逃避现实,想变成异性恋的同性恋却大有人在。有些人不惜一切手段要变,包括和异性谈恋爱,包括结婚生子,但到底还是同性恋。
有些反对同性恋的人为了激发社会反同性恋的情绪,不惜口不择言地攻击同性恋,而且不惜利用小孩,因为可爱的小孩能激发大人爱护之情。
他们说同性恋不能生育,因此不能产生同性恋后裔,为了增加人口,就专从小孩着手,其中包括诱惑你家小孩,把他们都变成同性恋!
这种话都说得出口,实在过份。
第一丶我的父母是异性恋,许多同性恋也会告诉你他们的父母是异性恋,很多同性恋从异性恋父母而来。我们不都是从同性恋所生,也未经训练而变成同性恋。
第二丶社会教导我们做异性恋,社会大力反对同性恋,但我们是同性恋就是同性恋,没有因社会的教导或反对而改变。因此我有理由相信,如果你是异性恋,你不会因为我站出来为同性恋说几句话,或看见路上有同性情人手拉手或甚至接吻,就变成同性恋。
说同性恋诱惑小孩,或拐带小孩,或亵玩小孩,不外是为煽动社会反同性恋的非理性情绪。同性恋在这种语境之下,成了罪犯,而且是专向天真无邪的小孩下手的罪犯,社会可能不对同性恋咬牙切齿吗?
这种诬蔑同性恋,谋杀同性恋人格的话,在落后与资讯不发达的社会,或迷信宗教的社会,还真的管用,很有市场。但有脑不用的人,往往不再多想,就因此相信,马上认定同性恋变态丶邪恶丶有问题。
反同性恋的人为攻击同性恋,不惜造谣中伤。如此逼害同性恋,不是更符合「变态」的定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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