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前天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明確定義「性霸凌」,是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他人的性別特徵、性別氣質、性傾向、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因此,往後若罵人「死gay」、「娘砲」、「娘娘腔」、「男人婆」,都可能觸及「性霸凌」。另外亦明定學校人員未於24小時內通報疑似校園性侵、性霸凌事件,首次處3萬至15萬元罰鍰;若再度發生類似情事,未依法通報或隱匿案情,將遭解聘或免職。
校園淪警察治理
對於這樣一個性霸凌的法案通過,我們且慢欣喜,因為這個看似保障「弱勢」的法律,充其量只是一個建立在父母威權管教之下,教導小孩別講「髒話」,別做「壞事」的家規。而這些人妖、半男娘、娘砲、男人婆,都成了髒東西。學校也變成全面監視系統,監督大家的言行,校園淪為警察治理。《性平法》修正後,將有我們不樂見的殺傷後座力。
真愛聯盟大動員連署要求教育部停止依《性平法》將同志教育落實於校園,教育部也任由「民意霸凌」急踩煞車,暫緩同志教育的腳步,在此之際立法院卻大刀闊斧的通過性霸凌立法,除了將罵人娘砲的揪出來嚴重處分,還要求他們去上性別教育課程。
多麼反諷呀!不教同志、不讓孩子理解同志,卻要處罰欺負同志者,還要上不談同志的性別教育課?!
要能夠避免讓人以為那些不允許說的辭彙是「髒東西」,真正該做的是好好教同志教育,要教導人心胸寬廣的同志教育,要認識多元之美的同志教育,要具體生活化的同志教育,這樣的多元性別教育應優先於語言禁令。絕不應該是因為社會歧視的民意壓力,阻擋了多元教育的落實。
如何讓大家好好認識同志,在生活裡看見同志,讓同志平常化,才有可能真正的反霸凌,不然只是讓同志更加躲入暗櫃,連語言都要禁絕。
歧視語言的力道,在於它的社會使用,我們愈懼怕它,愈限縮使用它,也就愈賦予它力量。因此,要反轉污名,要真的消退歧視,我們必須將這些污名辭彙公眾化,不怕、不斷的談論、使用,終將使其失去那不可名狀的恐怖力量。
污名主體如何反轉污名,讓自我培力,並不是把他們關入「淨化的保留區」,不讓人看見,污名聽不見,不是沒有污名,而是將污名放入櫃中,跟主體一起,永不見天日。
應落實性別教育
不要小看一個娘砲、男人婆、半男娘、人妖的生命動能與力道,當他們有能力面對社會公眾,直視大眾的雙眼,告訴大家:我不是「奇裝異服」,我是「盛裝打扮」時,這個社會終將產生擁抱與欣賞多元美的能力。
我們不要迎接一個什麼都不准說、不准做、不敢看、不敢聽的社會,我們希望所有性別主體,都能在校園中自然地作為不被惡意對待、也不需特別保護的一份子。那時,象徵性別多元共存的彩虹旗才能自在的飄起。
(本文作者為性別人權協會祕書長)
本文原載:《蘋果日報》2011年 06月09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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