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身为佛教法师,为什么愿意公开帮2位同志女弟子证婚?
A:佛家认为所有事物都在姻缘条件下改变,没有所谓的尊贵与卑微。从佛法看人的情感,没有神圣不神圣,同性丶异性遇到的问题都一样。佛陀的理念就是众生平等。我不主动举办佛化婚礼,但是这2位女弟子愿意找我,我就配合。台湾法律不保障同志,她们只能透过宗教仪式公开,是很美好的。作为修道人,能够以佛法祝福人,何乐而不为。
Q:证婚这事,会不会跟佛法有所抵触?
A:佛家看婚姻,即是无名,所以在古代修道者证婚丶做媒会被视为犯戒。佛化婚礼逐渐被重视是从新加坡丶马来西亚开始,当地华人在婚礼加入了佛教仪式。我想信仰本来就具备张力,菩萨就是对众生有感情,才不舍放下众生。自古以来,出家人面对生老病死苦,都会去帮助,然而光这样已不能满足现代人,我认为不能再拿以前的戒律来谈现在。
我以中道的智慧来看,就是把握重点,看清楚问题。人看到差异往往习惯用自己立场去想,就有失公正,也不符合中道智慧。对同性恋也好,对其他生命也好,我不能站在我熟悉的宗教角色及文化氛围里去看它,否则一定会扭曲。重点在于这件事,到底有没有伤害到谁?佛家说众生平等,每个生命都不想被伤害,都想被尊重。既然人渴望被尊重,那也得尊重别人。
她们没有伤到谁
就像站在宗教立场,我不会因为我不吃肉,就对屠夫有偏执,可是当我判断,屠宰是伤害动物(第三者)的行为,我会反对。同性恋不一样,她们没有伤害到谁,如果你只是看不顺眼女生跟女生结婚,那是你个人的不公正。
我研究宗教伦理学多年,诸多伦理议题里,其一就是关于「同性恋」。从佛典的记载来看,并没有谴责同性恋的陈述,不可否认佛典也非全由佛陀所讲,而是由后代弟子多次复诵写下。即使后来有出现反对同性恋的言论,那也不用太奇怪,那代表当时印度社会的一种共同意识,某些人把他们自我的意识融入到文内,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而在出家部分,是有规定「黄门」不得出家。黄门所指的是性功能不全的人,例如太监,但这只说明出家时的某种限制,并不表示歧视,就像现在父母不同意,也不能出家的道理一样。
Q:不担心有人有异议?
A:我觉得她们有那么大的勇气公开同性感情并被检视,我不应该不陪她们走一段。当然有修道者认为佛化婚礼不宜,但我想外界声音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做,道德良知有没有错。若没错,顺着众生状态,让她们稳定丶快乐,我替这2位相爱的女生证婚,是功德一件。
(释昭慧是玄奘大学宗教学系系主任,记者许家峻采访整理)
本文原载:台湾《苹果日报》2012-7-5版
讀者回應
請先登入再使用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