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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Nov 2005

不想拒絕

天底下最不懂得拒絕又最樂於搞曖昧這檔事的,非「男人」莫屬。

當兩人的磁場開始互相感應,那些越不可能發生事故的地方,就越有可能發生不可能發生的事。
這話說來似乎很聳動,但其實一點也不過分,因為自己也是男人,所以我清楚男人的思維邏輯。

前一陣子看過一篇文章,點出最耐人尋味、最讓人津津樂道的「曖昧關係」。

單單是文中對於情慾、性愛、愛撫、觸摸、呻吟、挑逗、偷情、誘惑等字眼的描寫,已讓人有所遐想。

「曖昧」這個詞,字典解釋為含糊、含混不清、幽暗不明;行為不光明磊落,有不可告人的隱私。

字眼固然解釋得很清楚,但「曖昧」這玩意兒,始終沒有一種標準。不經意的一個眼神,也可能帶有千萬瓦特的電力。

當然,這必需視對象而定,有些人是天生的絕緣體,任你如何的放電,對方都絲毫感覺不到。

之所以會說男人最樂於搞曖昧這檔事,是因為男人體內暗藏著不安分因子。

不管是同志或異性戀者,似乎面對感覺的灰色地帶以及無意間所釋放出來的電最感興趣,而曖昧就漸漸地變成一種令人難以抗拒的誘惑。

其實我非常清楚自己是屬於那一種命帶桃花的男子,很容易就被這一種不明確的感覺所吸引。

自己曾經就被一位在健身房認識的朋友電到,兩人之間似乎隱藏著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互相牽引著對方。

對方成熟穩重、事業有成,眉宇間充滿著自信,雖然沒有一般人所公認的帥氣,但他就是有他自己獨特懾人的魅力。

我從不否認自己曾對此人心動過,即使是現在與他遇見,兩人在言語和眼神之間都透露出一些隱藏性的愛慕。

經常是一個無意的眼神,一個淺淺的微笑,都足以讓人由頭到腳感覺酥麻,像是被一股微弱的電波不停的電著。
歌曲聯想:
曖昧
演唱:楊丞琳
專輯:曖昧
出版:新力博德曼唱片
(2005年)
以上所說的感覺,一點也不誇張。

試想一下,那僅是目光的交集而已,若是不經意的在肢體上有所觸碰或真的有意碰撞和誘惑,搞不好還會因為太過於刺激興奮,讓人當場休克。

我必需承認一點就是,搞曖昧其實對有伴侶的人來說,既是精神上的出軌。若真的要像一般男人找一個唬爛的藉口,肯定會套上「人之常情,在所難免」這一句經典說詞來掩飾自己出軌的過錯。

現實生活中,太多此類型的事件不斷的在發生當中。

至於那一些場所是所謂曖昧關係的溫床?

辦公室、健身房、俱樂部、學校等地方,都是比較容易讓人邂逅的場所。

當兩人經常碰面,逐漸地又從陌生變熟悉,再慢慢地發展出感覺來。

當兩人的磁場開始互相感應,那些越不可能發生事故的地方,就越有可能發生不可能發生的事。

像酒廊、舞廳等娛樂場子,這些擺明就是讓人來尋樂的場所,無需搞這一道程序。

來此搞曖昧就變得相當做作,頭腦肯定是有問題。

此類場所本來就是人肉宰殺場,見到合眼的就直接宰了,那來那麼多閒情以及耗時間來搞曖昧這玩意兒。

這就是男人們所謂的「逢場作戲」,毫無認真可言,不必放在心上。

男人本性就是如此貪婪,越不能碰的就越要碰,遇到那些自己送上門來的(當然樣貌太差的肯定不會上,除非醉倒……),多半是飢不擇食,抱著先吃了再說的態度。

其實男人不是不懂得拒絕,而是不想拒絕。

除非,你是正經八百的唐僧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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