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对美的标准,加诸在动物身上,这是爱狗爱猫爱过了火,真个可耻。
那天在一本广告占了三份之二,余下三份之一全是言之无物文章的某时尚杂志上见了一个特集,说的是宠物与主人,邀请城中数位名人抱著自己心爱的宠物做一些人狗情深人猫情长状,拍一些硬照,顺道与大家分享一些把宠物拟人化心得。
当中有一位穿着豹纹上衣,基味重得从纸上飘送过来的阿姐,一脸四万的笑面,抱著一只芝娃娃,那无辜的小狗给戴上小帽子,穿上蕾丝粉红小洋装,像一具任人摆 布的标本,可怖之极。
狗活了这把年纪,天生一副好皮毛,冬暖夏凉,从来就没有必要画蛇添足的披上一条布(活了几万年,依然适应不了地球气候,被逼要披三搭四的只有一种动物──人类!),所以替狗儿穿衣的行径就好像把人类的衣服剥光一样的不人道。
把自己对美的标准,加诸在动物身上,这是爱狗爱猫爱过了火,真个可耻。
口口声声说狗儿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替你的动物好友染发剪发穿上俏花衣裳,成了个四不像,彻头彻尾地让你的好朋友蒙羞,于心何忍?
所有长毛狗生在世上的目的似乎就是让一群无聊的人类来剪来修来绑。
丧尽天良的坏人们,你们要当心,天是有眼的,不是不报,是时辰未到,你看──狗儿A给染上了一头褐色的毛发,前世一定是一名偷鸡摸狗的小强盗……
狗儿B给人修了前额毛发,还绑上一个小蝴蝶结,前世一定是一名人神共愤的杀人犯……
狗儿C给人修了前额毛发,还给染上了那惊吓的粉红色,再加上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双蝴蝶结,那它前世一定奸、淫、掳、掠,种种坏事做尽,人人得以诛之,所以今生要受此极刑。
基友乙及爱人同志对狗儿安无微不至的爱让俺汗颜不已,是「宁为太平狗,莫为乱世人」的最佳典范。
「它们很爱吃苹果,而且还要剥皮了才肯吃!」
「它们犯了错会低下头来,一脸忏悔样!」
如此这般,天天新款,烦不胜烦。
有时见她又与其他同事分享狗经时,俺与某名坏心眼的同事便戏谑谓:「今天又来什么新意思呀?那狗会看报纸了?」
狗儿当然聪明了,与你才相处那么一阵子,就能训练贵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替它洗澡、喂它美食、捡拾它的大便,当上了它的奴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基友乙及爱人同志不甘寂寞的住洋楼,养了一只名为安的番狗,听他们说那花下去的精力金钱跟养一个人儿不遑多让。
天气热时,那安要睡冷气房,吃的是那比人食还贵的狗粮;生病了,那医药费也是贵得惊人。
他俩对安无微不至的爱让俺汗颜不已,是「宁为太平狗,莫为乱世人」的最佳典范。
听闻影坛大帅哥说最爱与心爱的狗儿一起戏水洗澡,然后夜里一起大被同眠。那一次,也只有那一次,俺想当一头狗。
有很长一段时间,见了野狗拦路会绕道而行,不愿硬碰。
见了狗,就想到它一脸獠牙狰狞样,没有什么好感,所有的义犬救主故事,绝没有机会发生在唐辛子身上。
那些天天说要善待狗儿猫儿的人,把所有吃认为吃狗肉猫肉为极大罪恶的人,到了餐馆,见了桌上的蟹黄鱼翅红烧鹿肉,还不是一样大快朵颐,吃个不亦乐乎!
把满街行走的猫狗吃下肚子及大口大口吞下那越猎越少,滥临绝种的鲨鱼,哪个比较罪孽深重,看官们自己做决定吧。
即说吃过狗肉的人都不能忘怀,因为那味道实在太好(故名之香肉也!),所以有「三六滚两滚,神仙都企唔稳(站不稳)!」的说法。
唐辛子不愿以身试法,所以未知属实。
没有什么多余爱心的唐辛子绝不宠「物」,只宠人,那人就是我自己。
月前,唐辛子在杂志上读到一名影坛大帅哥说最爱与心爱的狗儿一起戏水洗澡,然后夜里一起大被同眠。
那一次,也只有那一次,俺想当一头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