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對美的標準,加諸在動物身上,這是愛狗愛貓愛過了火,真個可恥。
那天在一本廣告佔了三份之二,餘下三份之一全是言之無物文章的某時尚雜誌上見了一個特集,說的是寵物與主人,邀請城中數位名人抱著自己心愛的寵物做一些人狗情深人貓情長狀,拍一些硬照,順道與大家分享一些把寵物擬人化心得。
當中有一位穿著豹紋上衣,基味重得從紙上飄送過來的阿姐,一臉四萬的笑面,抱著一隻芝娃娃,那無辜的小狗給戴上小帽子,穿上蕾絲粉紅小洋裝,像一具任人擺 佈的標本,可怖之極。
狗活了這把年紀,天生一副好皮毛,冬暖夏涼,從來就沒有必要畫蛇添足的披上一條布(活了幾萬年,依然適應不了地球氣候,被逼要披三搭四的只有一種動物──人類!),所以替狗兒穿衣的行徑就好像把人類的衣服剝光一樣的不人道。
把自己對美的標準,加諸在動物身上,這是愛狗愛貓愛過了火,真個可恥。
口口聲聲說狗兒是人類最好的朋友,但替你的動物好友染髮剪髮穿上俏花衣裳,成了個四不像,徹頭徹尾地讓你的好朋友蒙羞,於心何忍?
所有長毛狗生在世上的目的似乎就是讓一群無聊的人類來剪來修來綁。
喪盡天良的壞人們,你們要當心,天是有眼的,不是不報,是時辰未到,你看──狗兒A給染上了一頭褐色的毛髮,前世一定是一名偷雞摸狗的小強盜……
狗兒B給人修了前額毛髮,還綁上一個小蝴蝶結,前世一定是一名人神共憤的殺人犯……
狗兒C給人修了前額毛髮,還給染上了那驚嚇的粉紅色,再加上左邊一個右邊一個雙蝴蝶結,那它前世一定姦、淫、擄、掠,種種壞事做盡,人人得以誅之,所以今生要受此極刑。
基友乙及愛人同志對狗兒安無微不至的愛讓俺汗顏不已,是「寧為太平狗,莫為亂世人」的最佳典範。
「它們很愛吃蘋果,而且還要剝皮了才肯吃!」
「它們犯了錯會低下頭來,一臉懺悔樣!」
如此這般,天天新款,煩不勝煩。
有時見她又與其他同事分享狗經時,俺與某名壞心眼的同事便戲謔謂:「今天又來什麼新意思呀?那狗會看報紙了?」
狗兒當然聰明了,與你才相處那麼一陣子,就能訓練貴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替它洗澡、餵它美食、撿拾它的大便,當上了它的奴隸,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基友乙及愛人同志不甘寂寞的住洋樓,養了一隻名為安的番狗,聽他們說那花下去的精力金錢跟養一個人兒不遑多讓。
天氣熱時,那安要睡冷氣房,吃的是那比人食還貴的狗糧;生病了,那醫藥費也是貴得驚人。
他倆對安無微不至的愛讓俺汗顏不已,是「寧為太平狗,莫為亂世人」的最佳典範。
聽聞影壇大帥哥說最愛與心愛的狗兒一起戲水洗澡,然後夜裡一起大被同眠。那一次,也只有那一次,俺想當一頭狗。
有很長一段時間,見了野狗攔路會繞道而行,不願硬碰。
見了狗,就想到它一臉獠牙猙獰樣,沒有什麼好感,所有的義犬救主故事,絕沒有機會發生在唐辛子身上。
那些天天說要善待狗兒貓兒的人,把所有吃認為吃狗肉貓肉為極大罪惡的人,到了餐 館,見了桌上的蟹黃魚翅紅燒鹿肉,還不是一樣大快朵頤,吃個不亦樂乎!
把滿街行走的貓狗吃下肚子及大口大口吞下那越獵越少,濫臨絕種的鯊魚,哪個比較罪孽深重,看官們自己做決定吧。
即說吃過狗肉的人都不能忘懷,因為那味道實在太好(故名之香肉也!),所以有「三六滾兩滾,神仙都企唔穩(站不穩)!」的說法。
唐辛子不愿以身試法,所以未知屬實。
沒有什麼多餘愛心的唐辛子絕不寵「物」,只寵人,那人就是我自己。
月前,唐辛子在雜誌上讀到一名影壇大帥哥說最愛與心愛的狗兒一起戲水洗澡,然後夜裡一起大被同眠。
那一次,也只有那一次,俺想當一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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