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警方說,四名年齡介於25歲至50歲之間的受害者向警方報案,而警方也在兩個星期前,逮捕了三名對愛滋病毒呈陽性反應的男子。據警方與檢控單位透露,案件經媒體報導后,又有八名受害人陸續向警方報案。
受害人聲稱他們在由涉案者主辦的性愛派對上遭人下藥迷倒,然后被注射取自派對主辦者的愛滋病毒毒血。
四名被告中的三人,被指在荷蘭北部的格羅寧根(Groningen)犯案,已被控以強奸和「預謀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的罪名。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16年監禁的刑罰。
檢方發言人保羅·黑達努斯(Paul Heidanus)說,四名被告將不會面對企圖謀殺的罪名,因為有高庭裁決愛滋病應被視為嚴重疾病,而不是必然導致死亡的絕症。
其中兩名年齡分別為48歲和33歲的被告承認,他們通過互聯網聊天室與男同志約會,然后在派對上悄悄在他們的飲料中下藥;他們用的是俗稱「約會強奸迷幻藥」的羥基丁酸(GHB),有時也摻入愛它死(ecstasy)。
警方發言人在新聞發佈會上說:「(被告)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尋求刺激,以及追求「純淨」的無保護措施的性愛。」
警方文告也指,相信第四名被告沒有涉及強奸;他面對的是涉嫌銷售大量禁藥,其中包括GHB和愛它死。
文告說:「受害人說他們失去知覺和陷入無助的狀態中,結果飽受虐待。他們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和至少一名被告發生沒有採取安全措施的性行為。」
同志刊物《Gaykrant》主編漢克·克羅爾(Henk Krol)對這起事件表示震驚和憎惡。他說:「這些受害者被人迷奸,這是很單純的強奸。這樣的行為非常無恥、惡心、恐怖,作出這樣行為的人是瘋狂的。」
同志人權組織COC主席弗蘭克·范德蘭(Frank van Dalen)則說:「同志主辦性愛派對並非新鮮事,但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真的超乎想像。」
荷蘭法官在5月16日下令被告還押警署90天;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說,他們不排除進一步逮捕更多涉案者的可能性,並籲請受害者挺身而出,或撥打求助熱線,安排接受愛滋病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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