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第一天,跟几个朋友去参加了一个大型的同志派对。
通常这种派对在雪梨一年会举办个四五次,里面空间很大,音乐很棒,最重要的是他们有年龄限制,所以不用担心一些老伯伯来搭讪。通常这种Party,几乎有超过一半的人都会脱上衣的,当然我也不落人后。在里面认识了两位英国人,N君与O君。
老早就一直看到他们两个一直找很多亚洲男生搭讪,留电话,甚至直接就亲起来。我去了趟洗手间,回到我朋友们在的地方,一起跳舞。好巧不巧的,他们两个人就在离我不到一公尺远的地方坐着休息。经过了一年在澳洲的经验,我发现要遇到既年轻好看,身材又好的西方人会喜欢亚洲人的程度,比中个两百块乐透还难(基本上我真的觉得很难,到目前为止我还没中过呢)。他们两个看起来像是朋友,总是一起行动,或许说一起钓人。看上去大概二十几岁,说是电影明星我也会相信(这样子形容应该可以想像他们优的程度了吧)。
我用眼角的余光瞄着他们,发现他们无时无刻都一直在看着我。我想机会来了,这张乐透彩券应该是我的了。我刻意地坐在他们两个人的旁边休息,N君在我旁边,而O君又在N君的旁边。刚坐下没几秒,N君就跟我说话了。他们都是英国人,两个人在一起已经七年了,来澳洲打算工作一年,顺便玩乐,之后就回伦敦去了。
还记得我说过非常喜欢英国人吧,现在单身的我,好好享受单身生活和乐而不为呢!他们总是一起寻找「三人行」的对象,这也是我会看到他们一直跟很多亚洲人搭讪的原因了。那天纯粹是为了去跳舞,好好解放,所以与他们留了电话后,就回到朋友那边了。
之后我们约了见面,第一次只先跟N君见面,在我当时住的大厦。他真的很疯狂,带领我做了很多不曾做过的事(我们有在阳台做,也有在地上做,还有照着镜子做)。因为我室友就住在隔壁,所以绝对不能太大声。当那一刻他快出来时,他竟然咬着自己的手腕,以防自己叫出声音来。
第二次见面就去了他们家,我先跟N君去他们大厦的健身中心游泳,里面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所以他的坏点子又来了。我们从泳池畔,一直亲到了健身房里面,还有桑拿房里。我们还来了个游泳竞赛,结果我赢了,不过如果距离再长一点,我就会输了。回到了他们的公寓,就看见O君了。洗个澡后,我们就一起进了房间。虽然这不是我第一次的「三人行」,可是却是第一次真正为自己,让自己去享受的一次。结束后,在他们家吃了晚饭,待了一下下就走了。
曾经看过一本杂志,探讨着三种相处模式「monogamous relationship, open relationship and fucking buddy」(单一性伴侣关系丶开放性关系和性伴侣),每一种模式都各自介绍了一组人马,都在一起超过十年以上。来到澳洲后见得越来越多,能够接受的也越来越深。就像N与O,只要彼此满意,享受着相互选择的生活态度,因而也在一起了七年,试问有哪几对单一性伴侣者,甚至婚姻有维持五年以上的呢!
我想,每个人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态度,努力去做,这就够了。思想总是会随着时间慢慢而改变,没有好或坏。不过起码现在的我,对于感情的态度还是不变的,只要有一个一起生活过下半辈子的人就够了。
A message for Mr. and Mr. N, O:Not only I learn and saw a lot from you guys, but also understand how to face them, and what is the really important thing we have to care about. I am very glad to be one of them who you guys have fun with, and very appreciate what I got from you two.
2007年3月注:N,O君特地为了雪梨一年一度的同志节回来了。很期待看到他们,但只是像很想见到老朋友的那种感觉罢了。在开创我「开放的思想观念」生涯里,他们帮助不少。一见到面时他们两个就各自亲了我脸颊一下。(虽然澳洲很开放,但真正要看到街上有同志这样的举动还是不容易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跟他们这么做,却一点也不奇怪。)
我们一起去吃了饮茶(还有Aki跟Carlos我另外两位好朋友),吃完后他们想去游泳。所以Aki和Carlos各自回去拿他们的泳裤,在到N,O君住的饭店会合。我不打算去游泳,不过要等到下午五点才上班,所以就跟他们两个先回饭店。
一进饭店房间不久,N君就开始对我又亲又抱的。我先声名,跟他们两个回饭店,并没有想到要干嘛。只不过难得又看到他们,所以想多点时间聚聚,聊聊。不久后,O君也过来了。就这样的,我们三个又有了稍微的接触。不过呢,这次的我并没有很期待这件事,但又不打算推托掉。只觉得,反正来都来了,他们也不丑,对我又很体贴,何必让他们失望呢?
这到底是什么心态呢?在我离开饭店后,脑海里一直绕着这个问题打转。我们三个人的接触,在Carlos的来临之后就停止了,接着Aki也到了。在喝点酒,聊一聊之后我差不多要去工作了。而Aki也跟N君一起去Gym。留下Carlos跟O君在房间。不久后,Carlos打过电话给我,说了他跟O君在房间发生了什么。我并不讶异,也并没多问什么。因为,他们两个不就是我们的「这种」朋友吗!
或许这样形容很怪,但如果没有了那层关系,我想我们也不会认识彼此了。但我真的很高兴见到他们,他们人真的很好,讲的英国腔又好听。下次要再见面,应该就是等到我去伦敦玩的时候了。他们跟我说了,去伦敦时,可以暂住他们那边,省去饭店的钱(伦敦可是世上消费指数最贵的城市之一呢)。或许到时候又免不了要大战几回合,但我又会损失什么呢?而且,在现实的生活中,要跟一个朋友交情有多好,才会从他们口中听到那一句「如果你来我的城市玩,可以住我家喔」这句话呢?
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3月4日的Toybox Party。又过了几天,他们又走了。第二次,从澳洲离开了。不只从我身边离开,也从Carlos身边离开,更从所以在雪梨都跟他们有过一腿的人离开了。似乎这么看来,或许我并不一定是他们这次回来心里最期待的一位。不过,在我第二次见到他们时,也是抱着见老朋友的心态罢了。所以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吧,重要的是,多了两位朋友,而且会以心待你的就够了。
读者回应
而且可能我比较死心眼,和一个人在一起了就不会有那种事情,除非我是单身我有我选择的权利!
Marat的文章,我们可以做个借镜,多人行或三人行或单一好,就凭个人的喜好而决定吧。
文章里也清楚表明他当时的情况是单身,个人认为,“X货“ 这头衔还不至于顶在他的头上吧。
地球在转,世事在变,也许有朝一日,你我会遇上这样的一天。
看官们,伤人的说话,就此打住吧。
Have a Fabulous Day and a Wonderful Life ya (^_
ta ma de chou andypaul, ni yi wei ni zhen de hen qinggao ma? shi mei ren yao gao ni ba! hui jia yong yong ni de wuzhizhang ziying ba!!!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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