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法务官P P Malhotra接受印度当地媒体采访时说:「印度联邦政府目前对撤消鸡奸法持否定态度,并认为应当将同性恋行为持续治罪化。」
「同性恋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社会弊病,但政府有权力来制止同性恋将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一旦鸡奸法撤消,爱滋和HIV在印度的肆虐将更加猖獗,为医疗卫生带来极大难题,而滥交更将极大的败坏社会道德。」Malhotra面呈包括主审法官Ajit Prakash和法官S Muralidhar时作出如上的发言。
据《印度快线》的报道,针对Malhotra一再指称同性恋行为是造成印度国内HIV病毒蔓延,和议庭诘问:「是否应该立法来禁止与HIV携带者发生性行为?」
印度刑事法典的377条款(鸡奸法)将同性恋行为处以重达终身监禁的严重刑罚,印度国内近期展开的几次公听会正是为了探讨鸡奸法的存废,而该公听会是由印度的同性恋组织Naz基金会于2001年所发起的,Naz基金会认为鸡奸法应该将自愿发生性行为的成年同性恋者排除在刑罚处置范围之外,将鸡奸法用于保护未成年人和非自愿的同性恋行为。
Naz基金会的倡议书中写道:「刑事法典的377条款严重贬低同性恋者的尊严,并侧面强迫同性恋者忍受歧视和不公对待。因此,377条款在人权和道德方面都极其有争议空间。」
上个星期四,Naz基金会发言人Shyam Diwan说:「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人权禁止对任何以性倾向为基础的歧视行为,但是在印度,同性恋者却被当作二等公民般对待。」
德里高等法院的公听会上主要进行诘辩的是内政部和卫生部两个印度政府部会,内政部坚决认为应该维持现状,保留鸡奸法的存在,而卫生部则主张撤消鸡奸法。
内政部认为撤消鸡奸法如同为社会不良风气大开阀门,并将引诱年轻人误入歧途。
内政部同时也引用奥利沙省(Orissa)20年前的儿童性侵案,但德里高等法院认为前述案件与本公听会讨论内容并无直接关联。
法官S Muralidhar说:「鸡奸法存废问题主要应该探讨自愿型的成年同性恋者之间的性行为,儿童性侵案不在此讨论范围之内。」
该公听会本周仍将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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