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osexuality can stem from a death in the family, divorce, physical attributes such as being too tall, too short, heavy, etc...anything that makes you different from the rest of your same-sex peers."
── STEPHEN BENNETT
有人问我为何那么肯定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都是正常的恋情?我的答案其实不复杂,因为根本没有人可以合情合理地举出同性恋的问题,那些反对的言论中所谓的理由和根据,十之八九荒唐又白痴,剩下之一二诉诸个人宗教经典,专权又霸道,根本旨不在讲理。
以上所举的「名言」就是属于白痴级的言论之一,接下来的文章,我将一一列举类似经典白痴言论,让你见识反对同性恋言论之荒谬,希望你在这个荒谬世界,也可以开怀大笑。
反对同性恋的人以为同性恋变态与反常,既然是变态与反常,就必须有变态与反常的原因,以上就是美国反同性恋名将认为同性恋不正常的原因。此君不是无名小卒,或无识村夫,他可还是一名牧师,而且专主持一个叫做《Straight Talk Radio》的反同性恋电台节目。如果是10世纪的人说这种话,我们可以因为同情而原谅他的无知,但在资讯时代,而且还是在世界数一数二的高知识社会如美国,我认为这才可怕!
伯纳特(Bennett)认为有人是同性恋,原因不一而足,可以是因为家里有人死了丶父母离婚丶长得太高丶太矮丶太胖等等;总而言之,任何使你与同性朋友中不一样的因素与特征,都可以使一个人变成同性恋!
哇塞!有没有搞错?这种话都说得出口,真的是问你怕不怕!
按他的逻辑,同性恋其实很容易认得出来,那些太高太胖太矮太丑太美太聪明,当然包括Bennett这种太笨的人,都非常有可能是同性恋!至于异性恋,则是那些样貌中等头脑平凡体重一般身材还可以的人。
你说,这种话有道理吗?这种话符合事实吗?
家里有人死,就会变同性恋?父母离婚,孩子也会变同性恋?东方社会不流行离婚,可是同性恋不也一大把?我认识许许多多同性恋,父母健在又恩爱,如果他们不告诉你他们是同性恋,你一点都看不出来,因为他们的样貌丶身材等一点都不突出。
当然,我也认识许许多多同性恋非常聪明非常英俊非常美丽,真的与众不同。不信,看看英俊的男歌星男明星就好,问谁是同性恋,不如问谁不是!
不过,我也认识很多超级笨超级胖超级丑,非常与众不同的人,是异性恋。我相信我们大家都见过这种人吧?他们并没有因超级与众不同的表现和特征,而变成同性恋。(这还真要谢天谢地!否则真是丢尽我们同性恋的脸。)
坦白说,这种话都说得出口的人真是有点那个……唉!总之果然与众不同就是了。对了,Bennett 说他是「前同性恋」,即ex-gay,就是以前是同性恋,现在不是了,因为上帝改变了他!他的上帝也真幽默,改了他的性取向,却忘了改他与众不同的头脑,他始终还是与众不同!不过,如果他的same-sex peers 和他差不多,都是同样货色,也就不能怪他的上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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