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圖文並茂,是一部嚴謹的社會文化史學術專著,具有較高的學術性和史料性。全書通過大量的史料研究,將不同朝代、地域、階層、人群中的同性戀現象全面、具體的呈現出來。同時,穿插比較了中西方主流社會對同性戀現象的態度。
下編「專題考述」收集了作者三十餘篇的論文,從社會學、語言學的角度分別論述和剖析了古代詩詞、史料、文學作品中存在或隱含的同性戀意味。
本書選用了495幅相關圖片,部分圖片是首次在出版物中使用,史料價值尤為珍貴。
此前張傑先生在參加由愛白文化教育中心主辦的沙龍活動中,介紹了即將出版的此書部分內容,並向活動參與者展示了書中選用的圖片資料。
《趣味考據——中國古代同性戀圖考》
自序
六年前我出版了《曖昧的歷程——中國古代同性戀史》一書,此後繼續做相關研究,內容可分為三項。其一,對《歷程》進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訂,但卻晦氣地碰上了匪人,一名來自楚地的網絡記者將書稿借走然後「寄失」。半年心血一旦竟付流水,心情的懊喪不可以言說。其二,撰寫了二十餘篇專題論文,已發表的如《金蘭契研究》、《中國古代的兩性人》等。其三,編成了一部《中國古代同性戀史料集》,選書一千二百餘種三百多萬字,並有插圖六百餘幅。承蒙雲南人民出版社垂顧,現在得以將《歷程》、論文和圖像結合在一起,出版這部綜合性的《中國古代同性戀圖考》。古言左圖右史,被稱為男風的古代同性戀在傳統宗法社會中若隱若現、面貌模糊,采用圖說的形式可以達到相對直觀的反映效果。
至此,我對古代同性戀現象的研究已可以告一段落。如果要做一些總結,首先想談一談雙性戀的問題。雙性戀也即男女皆戀,古代的同性戀基本上都是表現為此種形態。究其原因,古代社會是一個宗法社會,男性娶妻生子是他自立於世的前提條件,婚必須要結的。同時,古代社會還有兩個突出的特徵,一是等級身份制,高低貴賤,判然有別。二是男權夫權制,男女異勢,夫為妻綱。其結果,一方面在上的等級可以比較容易地從在下等級中收取男寵,另一方面丈夫的妻妾對此無力加以反對。這樣一來,雙性戀的實踐在古代中國也就有了適宜的存在環境,是處於一種比較興盛的狀態。可看前後兩個朝代的情形:在西漢時期,從高祖到平帝,十一位皇帝中七位明確地喜好男色,三位稍有表現,最後一位未長成人。同性戀也即雙性戀的比例如此之高,社會上的狀況可想而知。而在清代,北京實行比較嚴格的禁妓政策,相公男優便在某種意義上充當了娼妓的角色。相公的恩客群體含括了各色人等,如官員、胥吏、富商、紈绔。尤其各省的進京舉人對他們特加青睞,每當春試之年,韓家潭一帶的燕舞鶯歌宛若明代秦淮艷景的再現。這些身份清貴的舉子一入京來便如魚得水,士優之間產生了「狀元夫人」之類的典故,可見當時的男色消費是怎樣地旺盛,而此種行為與消費者的娶妻納妾顯然是並不衝突的。
古代中國就如同一個大的試驗場,把雙性戀可以達到的普及程度驗證了出來。在中國以外,新幾內亞的原始部落和古希腊的城邦制國家同樣也可以驗證如下一個結論:人口當中的大多數都有成為雙性戀的可能,絕對的同性戀和絕對的異性戀都是只佔人口的一小部分。這是性態表現上人與動物的一處重要區別。雖然現代的生物學研究已經肯定動物當中也存在著同性性行為,但這是純生理因素在發揮著作用。人則不同,他們生理之外還有豐富而活躍的心理活動,可以對他人產生出感情。感情的精華是愛情,而異性戀的愛情可以外展外化,使得同性也能成為性戀的對像。在此意義上,同性戀是社會文化的產物,愛的產物,是後天而非自然的。但凡後天的也即非絕對型的同性戀,都有可能成為適應良好的雙性戀。
當代社會法定一夫一妻制,雙性戀在性質上是屬於通奸。同時,同性戀中絕對型的——他們結婚是為了掩蓋 自己的性取向——是公眾和學界的關注重心。所以目前雙性戀是處於一種受冷落、受譏斥的狀態。但雖如此,理論上人從雙性戀那裡所能獲得的性愛體驗畢竟是最豐富的。現在的狀況並非以後的通例,對於雙性戀的變化趨勢我們應當給予充分的重視。
第二個問題,想談一談觀念意識的獨立能動性。如果做一個中西對比,中世紀時代中國和歐洲對待同性戀的態度是寬嚴迥異的,而中國宋代前後自身對待同性戀的態度也有明顯不同。面對上述差異,我們難以用社會生產力的差別和變化來做解釋。實際上,在同樣或近似的生產力條件下,存在著多種態度可供選擇;在不同的生產力條件下,卻也有同樣的態度可供選擇。這就是說,觀念態度的存在是具有獨立性的,其形成是具有偶然性的。具體的形成原因固然可以找到,例如中世紀歐洲的精神世界是被堅決反對同性戀的基督教所統治,只是這樣的原因本身就體現著偶然性。
可古人並不這樣看問題,無論華儒講理還是歐哲講經,他們都認為自己所持的道德標準具有永恆性,綿亙古今而不變。今人雖然不再做如此觀,卻又認為現實的標準是特定社會環境的產物,環境不變則標準也不變,這在實際上仍然是一種決定論。筆者認為,社會環境可以影響社會觀念但不能把它固定住,同一環境之下僅憑意識的能動性就可以改變看待問題的態度。近年以來,社會尤其是學界和媒體對同性戀的評價較前有了明顯改觀,公開地把同性戀稱為性變態的言論已經變得少見。這是由於自身社會環境的改變嗎?有這方面的因素,但很強的變動力則是來自外部觀念的影響。歐美學術界早已把同性戀視為常態,相關歧視是屬於「政治不正確」,有些國家甚至已經承認了同性婚姻。面對如此潮流,如果還固守舊規,我們會心裡缺少底氣,所以變多變少總是要變的。
在認識論上如能明確觀念意識的獨立能動性,整個社會的群體意識就可以變得靈活和實際,不再拘泥於僵滯的理念,也不會被所謂「現實的客觀物質條件」所束縛。中國古代對待同性戀的態度一直都比較寬容,也就一直都比較開明。近代以來因受西方影響而喪失了自己的特點,改變的話也是隨著西方變卻又落後幾步。不過西方存在著基督教的原教旨主義,固守《聖經》原典者對同性戀仍然是堅決排斥。這是一個結構性的障礙,極難克服。中國不必顧慮及此,因此在對待同性戀的態度方式上由追隨變為領先是有可能的。果能領先,我們社會的整體和諧度也會是處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第三個問題,想談一談主流文化反對同性戀的原因。中國古代對同性戀一向寬容,這只是相對而言,寬容並不意味著支持。尤其宋代以後,理學的興起使得同性戀在理念上受到的反對力度增強,只是由於理學過分限制男女交際,才讓男男同性戀成為了一個宣泄口,允許 它實踐上仍然繁榮。不過這是一種更曖昧的繁榮,同性戀對於公開展現變得更加謹慎了。主流文化反對同性戀,提出的理由主要有兩點。(1)同性之交違背自然規律,陰陽悖亂。很嚴刻的說法如謂:「女淫以人學豕,男淫豕所不為。」(《全人矩矱·先儒論說》) 豕即豬,這句話的意思是:異性淫亂是以人學豬,同性淫亂則豬都不如。(2)同性戀如果任其發展,將會不利於子孫後代的繁衍,將使國家社會變得衰弱混亂。這兩點理由都不能成立,簡單地講,(1)人要遵從所謂的「自然規律」,就如同理學家尊崇所謂的「天理」,客觀唯心主義,根本不值一哂。(2)繁衍後代是本能性活動,人有充分的心智可以將性態的多樣性和社會運行的健康有序統一起來。
可為甚麼不值得一駁的說辭卻能夠深入人心,成為了主流異性戀文化反對同性戀的強大精神武器?這裡面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需要加以強調,亦即:主流文化反對同性戀,根本上的原因是同性戀的性和感情表達方式迥異於異性戀,這種「異」主流不願意看到,認為其存在是對自身尊嚴的挑戰,所以要進行壓抑乃至壓迫。但壓抑又不便公開去講,於是就提出了一些藉口性的反對理由。這些理由為人相信,不是由於論證有理,而是由於對人有利,既信之後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貶抑同性戀。貶抑的目的達到了,信者便會忽略或回避對理由的嚴格論證。
當然,講明了反對的根本原因並不等於實際問題的完全解決。等差可以消滅嗎?如果一切平等,人群之間的高低優劣將不會再有,那些原來是處在高位的群體其固有的優越感也就將會喪失,這是他們所願意看到的嗎?這個疑問可以上升到哲學層面,具有普遍意義,並非只是針對異性戀和同性戀的關係而發。一般來看,平等是劣勢者執著的追求,差等是優勢者堅定的保守。具體的差等可以變成平等,但在宏觀上雙方矛盾永存,是誰也消滅不了誰的,公理是不會存在的。具體到性戀這一方面,同、異平等的前提是異性戀放棄根深柢固的「我執」,這需要空有觀的一場革命,豈可易言。
但不管怎樣,所謂打開天窗說亮話,破除異性戀反對同性戀的托辭,讓雙方直面問題的根本,這將有助於雙方關係向著理性化的方向發展。如其不然,異性戀出於自身感情好惡,一方面壓抑了同性戀一方面卻還要充當拯救者的角色,彷彿所言所行全是為了同性戀好,是為了讓他們變得有道德,去過一種健康正常的生活。這讓人不禁想到了古代的烈女,她們夫死身殉,或者吞金投繯或者絕食赴水。古今在做怎樣的評價?是節烈、榮光還是可悲、無謂?
這篇序文探討了幾個問題,卻是愧乏解決之道,敬希讀者方家來做解答,但願能夠較多地得出一些共識。在此我只想提出一個願景:屆時,曖昧將成為歷史,模糊將變得清晰,各樣的男人和女人都能生活得坦蕩而光明。只是能否實現,何時實現?讓我們共同觀察和等待。並且自覺不自覺地,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這一進程的親歷親預者。
是序。
張傑
丁亥仲夏於北京
注:本書57萬字,550頁,定價58元,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11月出版。
本文原載:愛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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