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國每年申請以同志的「公民儀式」結合、透過「共同協定」(solidarity pacts)成為正式合法伴侶的人士中,高達90%其實並非同志。
這些異性戀者選擇同志公民儀式結合的主要原因,除了省錢省事外,主要在於避免未來分手時,可能面臨的高昂離婚費和繁複法律程序。
依據法國的「公民共同協定」(PACS),法院書記官便可主持辦理,整個過程只要十五分鐘。一旦經法院公證成為「共同協定」下的合法伴侶,所受到的法律保障和身為另一半應享的社會福利,幾乎與正式婚姻一樣。
可是,經過「公民儀式」結合的伴侶,分手時卻比一般婚姻便利許 多。只要有一方提出書面要求,即可解除兩人的「共同協定」關係,除非彼此有其他法律協議,否則不會涉及另一方的金錢和財產。
統計指出,法國每年平均有十五萬對伴侶選擇以同志的PACS方式結為連理,但其中有十三萬五千對並非同志。
法國地方政府對這些選擇以同志公民儀式結合的伴侶,寬容度相當高,性別、宗教、社福都不是問題。對許 多年輕人而言,這是一個絕佳且實惠的「結婚」方式。相較於十年前,法國每年只有六千個同性公民儀式,如今,非同志選擇同志儀式合法成為夫妻的案例,足足增加了廿五倍。
在英國透過同志公民儀式結合的人數,近年也愈來愈普及。尤其是政府修法認可同志合法結合,可依法享有親屬權,包括領取另一半的退休金,以家屬身分簽署手術同意書,領養、生育和其他社會福利補助等,除同志透過此法律程序結為合法伴侶外,許 多異性伴侶,也不排斥這種簡單、務實、既有合法福利和保障,卻遠比結婚容易分手的結合方式。
育有兩子的賈姬和大衛,同居六年後,去年耶誕節前選擇以同志公民儀式結合,他們選擇非傳統婚禮雖令家人有些難以接受,但對於這務實的抉擇,來自朋友的祝福沒少一點。
本文原載: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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