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們的愛情沒有名字;曾經,同性戀是不敢呼喚名字的愛情。
8月31日國慶日那天,我在地球的另一端,和我的愛人站在紐約最高法院前的小花園,在白花花的太陽底下,接受牧師的祝福,結為夫夫。
路上行人不少好奇駐足觀看,牧師禱告過後,我們擁抱接吻,路邊的陌生朋友給我們鼓掌祝賀。他們喜悅的神情,還有關愛的眼神,忽然令我想起昂山素支寫給她丈夫情信中的其中一句,大意是「有時,我們很害怕就在我們最快樂的時候,大環境和國家命運會使我們分開。但這些顧慮其實微不足道,因為只要我們全心全意相愛,並且珍惜對方,愛和慈悲最後會戰勝一切。」
那天,太陽猛烈,我們的生命與愛情,光明正大,雖然一路走來,步履維艱,歷盡苦難。只是一陣騷動之後,還是發覺祝福的聲音其實最多。
「同性戀」(homosexual)這詞雖然源於20世紀末的德國,但同性相吸的事,自古就有,不論中西。不少人以為同性戀「不正常」、「變態」或「末世亂像」,純粹因為同性戀一直被社會打壓,同性戀者不膽走出來公開自己的愛情,結果予人一種同性戀是少見的怪像。如果所有的同性戀者願意承認自己是同性戀,所有著名、成功的同性戀者不再隱瞞自己,這世界必定嘩然。因為同性戀者肯定會比他們想像中多得太多,他們一定會驚訝於許多他們崇拜與尊敬,與至親最愛的人原來是同性戀者。那時,世人終必覺悟,同性戀與異性戀其實一樣,不同的不過是性取向。我們的愛情,同樣可以刻骨銘心。
註冊結婚那天,《紐約時報》和〈法新社〉的記者也來,還有美國中文報《世界日報》的記者。我感覺他們來祝福過於來採訪,大家心態安寧,因為我們知道這是不容易的事;紐約竟然也拖了這麼久才通過同性婚姻法,以後的人回顧這段歷史,必會以為不可思議,就如我們今日以為美國在1967年才將異族通婚合法化一樣難以思議。
可是歷史往往就是如此吊詭,世人自編自導自演,最後發現不可思議。不少宗教人士利用宗教經典與文明對抗,錯了一次又一次,可是還是不會汲取教訓,我對他們的同情其實過於譴責。
8月31日,那天是馬來西亞國慶日,我們一對異國情侶,站在太陽底下宣誓我們的愛情,並且以生命宣佈:我們是同性戀者,我們的靈魂是浩氣沖天的音樂,我們的愛情,有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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