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my:和Tori的認識要回到四年前,我想和男朋友一起拍點東西,因為都是做設計的,喜歡畫畫,就想做這麼個事。他拍Gay的,我拍拉拉。但是他沒能找到Gay,我找到拉拉了。我就在拉拉俱樂部聊天,跟人說自己有拉拉的傾向。也不能說是騙人,只是我覺得自己沒有這個機會,要找到合適的人挺難的。當時還問人家什麼是TP,也很怕說錯話。了解了很多事情之後,就想約人出來採訪。然後有一天,Tori就主動找上我了。
一開始就是採訪拍片子,後來就成為了朋友,和Tori挺有共同語言。那段時間經常和她在一起,我就告訴她其實我是直人。她挺沮喪的,不像有些人覺得自己把直人掰彎好像挺了不起,挺有成就感的。但是她還是帶我去酒吧,去找素材。接觸和了解了更多之後,就在一起了,片子也不做了,和男朋友也分了。但我們還是會繼續合作,他蠻理解的,也能接受。
Tori:我第一次見Sammy,她是那種典型的純P,內心很豐富,這點特吸引我。她很有女人味,還挺脫俗。說話聲音也很柔弱,但是非常有主見。我當時想,即使我們不能在一起,做好朋友我也特開心。可是我們認識沒多久就在一起了,我已經是那種感情來了動作很快的人了,但這次還是快得超乎我想像。
她很主動,頭兩年很多東西是她說了算的。倒不是我妻管嚴,怕她,而是她做事的主動性簡直是與生俱來。她為什麼做這個事一定是跟你溝通了的,但是她比我反應快,比我堅定,比我透徹。在這方面,她真的挺T,她造型也老換,一會兒T一會兒P,我們倆在這方面的顧忌也越來越少。除了本質上的改不了,比方說床上,這個好像沒什麼變化,還有對對方的要求。
Sammy:我認識Tori一兩個月就帶她回家吃飯。一開始我媽說,你怎麼跟這樣的人一塊兒混,她是不是同性戀?而且一看就是同性戀裡的男方。我就沒說話。因為她是青島人,我就每個禮拜都帶她回家吃飯,週末去公園。
我媽其實也不排斥,她不喜歡我交男朋友,因為她很在乎位置,不希望我在男朋友面前位置太低,所以每次我和男朋友分手,她還覺得蠻解放的。我和Tori關係穩定了以後,她說,下回別交男朋友了。正式的應該是我來了加拿大以後,開始的時候蠻難的,Tori壓力蠻大,後來她就去我家,跟我媽說了整個事情。我媽說,你們這樣是假結婚嗎?Tori說不是。我媽就說我早想到了,需要什麼幫忙的就說。
Tori:我大三時就跟我媽出櫃,當時我媽就像大多數中國家長一樣,幫我找藉口,覺得只要我不承認就不會爆發出來。但是我堅持,她接受不了,就說你生病了,情緒不穩定。後來我和Sammy要出國,很多文件需要我媽簽字,我就都告訴她了。也想了很久,覺得我媽要是跟我斷絕來往的話,那我也只能是斷絕了。但我始終堅持要讓她知道我這樣挺幸福的,她不可以把她的臉面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
我媽其實本來就老懷疑,但是和Sammy在一起的這四年我也越變越好了,很多事情都開始跟她說,把來由也都解釋清楚。我媽也不是很迂腐,也就同意了。而雙方家長呢,這方見對方同意了,不行,我也得同意,挺好玩的。但我媽還是挺無奈的。
以前女朋友跟我分手,說擺 脫不了社會壓力,我都特別理解。到Sammy那兒,他就說,你怎麼可以容忍這種事?做人是做給誰看呢?要不就做你自己,要不就別抱怨。所以現在我看到有的拉拉說,怎麼辦啊,為了父母就結婚吧,還特別痛苦。我就想,這人在哼唧什麼?打算讓誰救她嗎?
我們的拉拉婚禮
Sammy:這件事既然做了就要認真。那天還是挺恐怖的,什麼都準備好了,結果蛋糕、禮服、戒指都落在出租車上,我們還在原地等了一小時,傻乎乎的以為司機會送過來。
後來實在等不到了,就到附近新買了衣服和戒指。我自己沒有太大感覺。說實在的,如果不是因為移民我還不太想呢,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跟那麼多人說話。有些朋友挺真心地在祝福我們,可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說。
Tori:當天的儀式全是我們自己準備的,因為也不知道別的地方,就找了西廂房。當時說得很簡單,就是拍拍照,帶一些朋友去。那天人特多,我們原定的是星期天晚上六點鐘,結果四點人就爆滿,我們就提早開始了。
我們當時帶了十來個人,有直人也有圈裡的。閒(《Les+》雜誌負責人之一)也去了,多虧她去了。她帶了幾個大學生,還有gay。到最後gay還跳舞,可帥了。程序都不是事先設計的,完全靠司儀主持,她是個有主持癮的人,所以就統統交給她了。
我穿得比較女,抹胸外面一個小坎肩。我們衣服不是丟了嗎,我的衣服是現買的,外頭披著我同事的衣服,但是還能看得過去。我們訂了一個三層蛋糕,全屋的人都在吃蛋糕。六點多的時候再來的人就只能在外面看一眼了,根本進不來。氣氛特別好,好多人送禮物,我覺得特別感動。
經過那一天,我們倆對我們的關係也有新的認識了,我覺得挺好的。
我現在覺得人一輩子還是該有個婚禮的,不管是les還是別的。原來是覺得無所謂,但是有了這些經歷,還是覺得很特殊,很有意義。
本文原載中國大陸《les+》拉拉雜誌第08期(2007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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