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存在宗教界人士的「恐同症」(homophobia)之不合時宜人盡皆知,而天主教神父族群間的高同志比例和戀童風氣,更予人們對宗教界人士一種虛偽兩面的負面評價。
聖經真的「反同志」?表面上好像是,羅馬書上似乎言之鏧鏧,但日前大受歡迎的「達文西密碼」揭露了西方大眾對「欽定」版本聖經的懷疑,而教會長久以來對「死海手卷」的曖昧態度更啟世人疑竇:聖經距離真實的耶穌有遙遠?
而打開聖經可以發現,耶穌總是與同時代的「罪人」、「邊緣人」和「少數」站在一起的──淫婦、妓女、窮人、流浪漢、盲者、麻瘋病患,他從未離開需要他的人,他來為使人們得救,而非定人們的罪──如果耶穌活在今日,只怕也要和遭受迫害的同志族群站在一起。
其實深究基督教教義本身並不反對「同性戀」。反而是教會組織自己按照教會發展的現實需求與主流利益,將同性戀視為教會發展的共同敵人,自聖經經文裡斷章取義,對同志加以污名化導致的。
聖經只有在《利未記》裡禁止兩個男人之間的交媾,以及提摩太前書等批評「戀童」行為。但舊約和新約共66卷書均無禁止同性之間發生「愛情」,以及女人與女人之間發生性行為。
另外,以今日醫學的觀點,「肛交」(sodomy)並不等同於「同性戀」。(根據統計數字,今日同志族群行肛交的比例並不高,反而異性戀愛走後庭的大有人在。)「肛交」原是亞伯拉罕時代中東居民用來懲罰、羞辱戰俘的一種模式,跟「同性戀」是截然不同兩碼子事。
馬太福音裡記載耶穌告訴門徒要傳揚天國的道。若那個村落裡的人沒有好好接待他們,他們可以把腳上的塵埃抖乾淨,轉身就走。而那拒絕接待他們的村落,在末世審判時所受的懲罰,就會像索多瑪城的人一樣。
這段經文顯示:耶穌認為索多瑪城的居民犯的罪,是沒有善盡接待訪客的責任(這在當時近東游牧民族的風俗裡,是相當重要的待客之道),而不是「肛交」。
而「反肛交」的羅馬書內容並非來自耶穌的教導,而是保羅的詮釋──這裡「達文西密碼」的讀者或觀眾一定會問:聖經既非神諭的直接記戴也非耶穌的親筆書寫,換言之,聖經是「人」寫出來的,而且在成形的過程中歷經多次人為的增刪──既是「凡人」所為,必定就存有犯錯的可能和改正的空間,不是嗎?
為什麼教會需要製造敵人呢?君不見歷史上十字軍東征,東方的伊斯蘭教徒不正是國家轉移內部矛盾的共同敵人?中世紀教會教獵殺數以萬計無辜弱勢婦女的「女巫追獵」(witch hunting),目的是鏟除宗教裡民間信仰的色彩(說白一點就是「鏟除異己」);猶太人、吉普賽流浪歐洲兩千年,一直被當作政治紛爭的代罪羔羊……
上述哪一個不是發生在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歐洲國家?而今日的同志族群被和愛滋病患畫上等號被冠以「天譴」的惡名,不正是主流社會尋找代罪羔羊的又一例證?難怪歌手艾爾頓·強(Elton John)要公然批評:「宗教」(主要指天主教和基督教會)是世界的亂源。
不是沒有道理的。信仰宗教,並不是教我門停止思考。西方歷史上的戰爭、屠殺和迫害,不可否認很多正起因於宗教信仰,歷史殷鑑不遠,一再犯同樣的錯,才是真正的罪人!
耶和華和耶穌基督博愛世人,而在基督的大愛中汲汲營營起分別心的,當受永世的地獄煉火之苦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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