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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Dec 2007

Anti-Sex vs Pro-Sex

Pro-Sex倡导的,不是对性爱的恐惧,不是倡导对性的禁锢,不是对性爱欢爱享受的惊恐,不是对你情我愿性爱的内疚和负罪感,Pro-Sex的性,在艾滋时代,只有一个根本原则:安全的性行为。

我在常去的一个海外华人同志论坛上,回了这么一个帖子:

「这个坛子上,以某某领军,阿甲阿乙等几个左臂右膀,有股很Anti-Sex的势力,等我哪天有闲了,写篇Pro-Sex的倡导书。」

那么,《如歌》专栏的这一篇呢,就算是我计划中的那篇Pro-Sex的倡导书吧。


(一)反性之风,由来已久

古今中外的人类社会,尤其是所谓的人类文明社会,做道德指责,做道德评价,做道德审判,使用得最多的领域,就是对性的禁忌和禁锢。这一点,倒不是中国特色,也不是中国传统,而是五大州最普遍最常见的一种人类共同特征。

还要加一个叙述,各个所谓的文明中,对性的防范,鞭挞,贬低和斥责,也是最振振有词最理直气壮的,从占据道德制高点上来讲,也是最安全的一种道德说教,卫道士使用起来,会有一种旗开得胜战无不胜的欣快感。桃色丑闻,性丑闻,既是普天之下,搞臭搞垮打倒政治对手商业对手爱情对手情敌的杀手锏,也是普罗大众消费的一大宗媒体产品买卖。

还有一个值得指出的现象,就是世上现存的各式各样宗教,也许他们会为为了各自不同的信仰,不同的菩萨真主上帝,打得不可开交,但在Anti-Sex这一点上,倒是都异口同声,结成反性的统一战线。更发人深省的是,如果仔细追踪这些宗教的教条教义,就会发现,现在这种「恐性」「厌性」的解说解释,其实是后来的信众和信徒们的牵强附会,是道德卫道士对宗教原义的篡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佛教。得大自在的境界,本是无欲无求的境界,对性,既不迷恋,也不斥责,更不妖魅化。但到了道德卫道士那儿,千奇百怪的画蛇添足添油加醋,把自己内心,对性的惊恐,对性的厌恶,对性的妖魅化,统统都披上佛教教义的外衣,灌输给信众。以至于看到实物保存的原本本源佛教,歌颂歌唱性爱之乐的欢喜佛雕塑,Anti-Sex的卫道士目瞪口呆之馀,试图再次歪曲佛教的本义的解说。

天主教基督教也半斤八两。亚当夏娃的绘画雕塑,裸体之处,那大名鼎鼎的无花果的叶子,就铁证如山地昭示,他们是如何恐惧性厌恶性的,文艺复兴时期的经典杰作,米开朗基落的大卫裸体雕像,居然多次有所谓的虔诚信徒或身居高位的教庭高官提议,要么给他穿上裤衩,要么磋掉他的小弟弟,可笑又可恶。

统治者们,也最经常使用这一对性禁锢的道德说教招数,对付人类思想的自由表达。比如现如今中国大陆对海外互联网的过滤和封锁,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人人心知肚明,你知我知,多半是因为政治原因。但花费大量纳税人的公款,养着数额巨大的网络警察,冠冕堂皇挂在嘴上的理由,却总是说,为了保护革命青少年的纯洁心灵,不受黄色淫秽色情网站的侵害,要拒腐蚀,永不沾惺。实在是一副公开炫耀的Anti-Sex的面孔,前边有说,占据道德制高点,面不改色心不跳,是件伟大光荣正确的事,从来都是理直气壮。


(二)同志之性,身受其害

身为同志,我不得不「阶级斗争天天讲」地提到,在对性的道德评价道德指责道德鞭挞中,我们同志,我们女对女男对男的情感爱恋,和性交性爱,是Anti-Sex的道德卫道士们,最枪打出头鸟做道德鞭挞的显眼靶子。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各自信仰上打得不可开交的几大宗教,在反对同性性权利同性婚姻权利上,异口同声,异曲同工,轻而易举就达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无论你和你的女友,你和你的男友,如何「爱」得单一纯洁,如何符合道德卫道士从一而终的性纯洁标准,而根本就不是花天酒地夜夜歌笙夜夜新郎夜夜新娘,但在性道德卫道士的尖锐眼光中,一想到女女,男男,再相亲相爱,再纯洁无暇,再从一而终,无论如何也还是会有「性」吧?会亲吻,会赤身裸体地拥抱,也会做爱,做我们同志的爱,与众不同的性爱,我们的同志情侣关系,我们的同志性爱关系,在他们的眼中,就一样是污出,一样是淫秽,一样是大逆不道,一样是惊世骇俗。

所以,如果我们谈到同志解放,谈到同志的平权,我们一定要引进Anti-Sex和Pro-Sex这个概念。

Anto-Sex,不仅仅是反的一般意义上的性权力,而是时时处处地,规定这个,限制那个,动不动就是这也非道德,那也不道德,灭人欲,存天理,一副真理在握的样子,一副制人于死地的架式。身为同志,你当然可以有你自己选定自己决定的性道德,性标准,也可以跟你荣幸找到的同性爱人,关上门来,只羡鸳鸯不羡仙。

但我依旧不得不提醒你一句,如果你也时常以所谓的性纯洁的道德维护斗士的面貌出现,时常伸出手指,对身边的同志,或网络上媒体上的同志,对他们的开放情侣关系,他们的多人性爱关系,他们的同志浴室同志桑拿,他们的home party(轰扒),指指点点,指指戳戳,我倒是要敬请你三思而后行了,加入这样的反性恐性的阵容,反来反去,就会反到你自己同志身上,真的非常的滑稽可笑。

如果你意识不到这样一个Anti-Sex和Pro-Sex的针锋相对,其实性之外,意味更多的社会价值观之争,更多的平等权利之争,更多的强势对弱势的压迫,更广泛意义上的保守势力和自由势力的较量。如果,你自己对性爱性乐性享受性交流性权力,特别是,性尝试,性探索,没有一种「自在自为」姿态态度,没有一种自主自决的权力意识;如果,你自己不把自己的性权力,当成与生俱来天赋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你对自己的性权力,被Anti-Sex的卫道士侵占剥夺,没有清醒而自主的认识。可以想见,一看到主流异性恋霸权的媒体,把同性恋和嫖娼卖淫一起,列入所谓的社会丑恶现象,进行道德审判,除了气结,你就不知道说点啥,你就找不到多少反驳反辩的词儿。
(三)性之要义,惟有生育

最极端的Anti-Sex观点,性,除了「生儿育女」这唯一被性道德卫道士皇恩浩荡批准恩准的功能之外,任何附加在性上,任何其它的享受和享乐功能,统统都是道德堕落。

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梵蒂冈天主教的教皇和教庭,对待哪怕是异性恋,哪怕是合法夫妻之间,使用避妊和人工流产的态度和姿态,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避妊手段,比如安全套。其理论依据就是,避妊手段明晃晃地表明,性的生育功能被隔绝了,做爱做性,目的只为性爱享受。

用这种Anti-Sex的观点看来,你就是再一女一男的异性恋,100%的宗教道德上的伟大光荣正确的异性恋,你就是再一生一辈子,只跟自己在教堂宣誓结婚的合法配偶做爱做性,100%婚姻道德上的纯洁无暇忠贞坚贞道德楷模,但只要你有一次的性交,有意隔绝了生育功能的实现,你的那次性,也是非道德的,不道德的。

更不用说,生儿育女根本就不在议题之列的女女同志之性,男男同志之性,你就去纯洁又纯洁地爱得死去活来吧,你的性,你享受了性爱之乐,却不见半星一毫的生育目的,可不就是死命的道德原罪?有这样的同志,一门心思,极力迎合符合主流异性恋道德标准,甚至有意做得比一般的异性恋夫妇,更忠贞,更纯洁,有意比一般的异性恋者,对所谓的性放纵性泛滥道德堕落,批评得更苛刻,更无情,以求得主流道德认可,面对这样极端的Anti-Sex姿态,真的要好好醒醒啦。

而必须一针见血指出的是,除了这种极端的反性恐性厌性的调子,如今的社会上,依然存在不少柔和一些的调子,不少号称是与人为善的调子,不少不那么极端的调子,比如,反对婚前的性,反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反对性安全的概念和推广,反对彼此知情同意的性探索,其本质,还是脱不了Anti-Sex的根子,程度不同,根源和思维出发点,依旧还是一个Anti-Sex。


(四)性爱性美,天赋人权

所以,针锋相对的Pro-Sex呐,就是要大力提倡,正面的性,积极的性,肯定的性,享受的性,快乐的性,轻松的性,彼此尊重的性,彼此知情的性,彼此同意的性。

性是美好美丽的,性是快乐享乐的,性是多姿多彩的,性是天性天然的,性是无拘无束的。

更重要的一个Pro-Sex的论点就是,性是我自己的个人权力,是我们每个个体与生俱来的权力,被他人使用体力上的强势优势,强占我们的性,你我皆知,是不可饶恕的刑事犯罪,天同此理,任何其他的人,剥夺或部分剥夺我们这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无论是强借国家机器政府的力量,还是披着宗教也好,道德也好的外衣,实施的剥夺,都是不能容忍的。

跟谁上床做性,跟什么样的人上床有性行为,只要不是违背上床人意志的强奸(包括以肉体上的强势和金钱地位上的强势,实施的非自主非自愿的性交,都算强奸),只要不是对无法自主做出决定的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是上床的我们成年人自己作主的事情,国家也好,政府也好,道德也好,宗教也好,把你的道德大棒给俺离远一点。

这一点,对同志的平权,意义重大。因为,从国家机器,从宗教教庭,从道德评判,从种种Anti-Sex的清规戒律,我们Pro-Sex千辛万苦拿回来的,争回来的,解放出来的,「我跟谁上床」,是我和这个「谁」之间自个儿的事儿,彼此同意,无伤害原则,彼此知情,无受害者原则,就跟道德非道德不沾边。这个表达中的「谁」,也包括我们同志的性爱中,我跟「什么性别的人」上床,是我们同志自己的事情,请挥舞道德大棒的卫道士,偃旗息鼓。
(五)艾滋时代,烽火再起

有意思的是,因为艾滋的流行,因为艾滋的性传播途径,因为艾滋流行和性解放的时间衔接,不少在西方六七十年代性革命性解放的大运动中,被打翻在地,批得体无完肤的虚伪性道德说教,居然再次借尸还魂,死灰复燃。

借着艾滋流行初期,因为对一种新发现新定义的疾病,大家都无知无识,大家都束手无策,引发的惊恐恐慌,也就对这种疾病的性传播方式,进行老生常谈的恐吓和谴责,本来是疾病流行病学领域中的议题,一下子就演变成一种道德批判议题,到了Anti-Sex者那儿,这会子总算是逮着一个疯狂反扑的机会了,以概偏全,由点及面,性被全面的妖魅化:

性是危险的,性是丑恶的,性是不道德的,性是享乐的,性是堕落的,性是放纵的,性是泛滥的,性是不负责任的,性是玩乐的,性是跟疾病相连的,性是传播疾病的。

而更令人深思的是,不少同志自己,因为主流媒体动不动拿同志开刀的艾滋妖魅化,因为主流媒体Anti-Sex的反戈一击,因为同志深处所谓的艾滋重灾区,同志自己很容易就被这种Anti-Sex的论调糊弄俘虏,被反性恐性的论调深入人心,自觉不自觉的,自愿不自愿的,而完全不自知自醒地,把对艾滋的惊恐,对一种疾病的无知无识引发的恐慌,一起揉和,加入到Anti-Sex的大合唱当中去,充当反性恐性的吹鼓手和倡导者。

艾滋时代,持Anti-Sex观点的道德卫道士,最常见的道德高帽子道德游街挂的牌子,最好使用的一瓢道德脏水,最便利贴得最多的道德评价标签,就是所谓的「性滥交」。

和Anti-Sex针尖对麦芒的Pro-Sex,一针见血地指出,艾滋的性传播,最根本的原因,不是你的性伴侣多寡,不是性滥交或性少交,而是你的性行为方式,是否是安全的性行为。每每看到艾滋感染者的新闻报道,Anti-Sex们从来都刻意强调和夸张性伴的多寡,故意淡化或不提,感染是不安全性行为的后果,对一切不符合合法婚姻中,生儿育女为目性爱标准的性爱,一律贴上性滥交的标签。

艾滋的研究和预防实践,迄今已经是二十多个年头了,事实证明,面对艾滋的流行和传播,Anti-Sex性道德卫道士的道德说教,开展的性纯洁运动,禁欲运动,重提所谓的家庭价值婚姻价值,都不过是缘木求鱼,本末倒置。从历史渊源来看,也是Anti-Sex们,挂羊头卖狗肉,有暗销私货之嫌。

Pro-Sex倡导的,不是对性爱的恐惧,不是倡导对性的禁锢,不是对性爱欢爱享受的惊恐,不是对你情我愿性爱的内疚和负罪感,Pro-Sex的性,在艾滋时代,只有一个根本原则:安全的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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