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這全台密度最高百貨群的所謂「黃金地段」已近三年,僅十分鐘步途之遙我竟認真逛不到十次。只有在電影開場前半小時,行色匆匆小跑步通過光亮如晝的精品區;或者在特別的日子有禮物要送,預先把幾個專櫃的確切位置連成動線,規定自己用兩小時走完一遍。美不勝收的物件羅列成行,並不會令我特別感覺興奮,書本、DVD和男人才會。
還年輕的時候,最大的焦慮來自於「沒有型」。打開衣櫃,目光所及處盡是說不出的詭異,不是顏色、就是質料,要不就是版裁或者紋飾,找不到一件衣物無懈可擊,也沒有一件能讓我用「原來你在這!」的表情笑著嘆口氣、取下來,珍而重之穿上身,歡歡喜喜走出門。
我猜我櫃內的衣服,最大的問題是「看不出連貫性」。也就是說,它們彼此之間風格天差地遠,幾乎毫無關聯。如果你沒見過我、而光用眼睛來回瀏覽過我的衣櫃,一定無法從中拼湊出任何關於我的形象。以及,我究竟想要藉由「穿衣」這件事,給人留下怎樣的印象。
但這不代表我沒有努力。我曾經鼓起莫大的勇氣,請同事公認的「時尚達人」領我去逛西門町,也曾多次在週日晚上八點後、人潮最零落的時段,隻身走進百貨公司。出發前,我會特地洗個香噴噴的澡,換上潔淨且帶點芬芳、但顏色很樸素低調的T恤,和十秒鐘便能迅速穿脫的褲子和鞋襪,不讓任何原有的衣服造成別人先入為主的印象,也讓專櫃小姐樂意把每一件衣服取下來藉我穿;頭髮不上膠、腋下不搽止汗膏,像準備好進入無菌實驗室的科學家那般戒慎恐懼,更一心期待小姐們將為我獻上那萬中選一、百分之百契合的衣裳。每一次前往百貨公司的途中,我都會忍不住想像:今晚、就是今晚!當衣服上身的那一刻,我會如何喜極而泣、又哭又笑感激著對設計師和專櫃小姐的再造之恩。
我的逛街,從來就不悠閒隨性。同行的友人,或被我挑上的專櫃小姐,他們都必須堅守自己的崗位,嚴肅地對我提出深具專業眼光、品味既超然又獨特,在犀利與誠懇之間仍帶高度啟發性的衣著建言:
膚色偏黑,而且底層透出的不是健康的紅潤而是蒼黃,所以要避開螢光、粉嫩兩系會讓我看起來更暗沉灰敗的顏色──說得有理。五官輪廓不是甜美可愛或英挺俊俏的那兩掛,所以任何企圖吸引路人目光的設計如洞洞衫、薄紗裝,窄版領帶、金屬或皮革頸鍊手環都應捨棄,以免迎面而來的目光從興致勃勃變成了驚訝與唾棄──沒錯沒錯,反正我本來就不愛叮叮咚咚吊掛滿身、把自己弄成一株耶誕樹的男人,這建議可說讓我吞了一顆定心丸。體型不算魁梧也不勻胖,當然更不是平板精瘦一路,微凸的小腹,最好用寬鬆剪裁來遮掩,切忌強調腰線的骨感妖異裝扮,以及萊卡等任何具緊身效果的布料,那會讓我遠遠看去,活像一團「會走路的大腸」──惡毒了些,不過尚稱公允。他們建議我,可以走運動休閒風,但因為年紀大了些所以不宜作滑板或Hip-Hop打扮,更重要的是,要勤加運動把身材練得凹凸有致,才能名符其實撐起這一身活力四射的衣裝。
我很聽話。勤上健身房之外更將這些專業人士的建議牢牢記在心上。當然也大方買下了他們口中「最適合我」的衣裳。因為運動,我的身型悄悄發生了變化,衣櫃也逐漸被各種風格雜混的衣物填滿。奇怪的是,我卻彷彿更覺得它們全都不是我要的,不管換上哪一套,鏡子裡的我怎麼看怎麼怪。真要丟掉卻又捨不得──那可是花了高昂「學費」換來的!何況,絕大多數都只穿過三次不到……
直到一次大搬家,我終於痛下決心清掉三分之二衣櫃裡的物品。留下來的只有襯衫、Polo衫、牛仔褲和幾件外套,顏色也只有簡單的:白、黑、藍。
不再開口徵詢任何人對我的衣著看法,我把一切嘗試新形象的機會排拒在外,以最安全、最不惹人嫌的樣子過了好多年。Polo衫洗舊泛黃了,領口袖口鬆脫了,我便走進Giordano或Baleno,花五百塊再補一黑一白兩件來。不到五分鐘,辦好治裝大事,售貨小姐連趨前笑問「要不要試試本季新款」的機會也得不到。
我以為我找到自己的「型」了。剪裁簡單、價格超低,而且到處都買得到。不必再用心思、花時間、砸大錢打理門面,也不用再擔心有人閒言閒語說我穿得「不知道哪裡怪」。黑白藍三色、Polo衫加牛仔褲的穿搭,還能招致什麼嚴苛不堪的批評?我甚至暗自認為,黑色Polo衫是我的幸運裝,先為我招來了一堆桃花、再替我找到一個不可多得的愛人──小宇和我初見那晚,我身上穿的就是它。一見鍾情仍然發生了,且小宇也不曾對我這一身四季皆然的穿著,有過一絲抱怨或不耐。
「那些要我試這試那的專櫃小姐,不過是為了要我掏出錢來,把他們賣不掉的衣服高高興興買回家!」回想起那幾年花在買衣服上的錢,我不僅心疼,更隱隱痛恨起他們,利用我「想要變帥」的心態,不費吹灰之力便賺走了我的信任和錢財。
在學攝影的朋友M,不知哪根筋不對,竟要我當他的模特兒,練一下室內人像技巧。到了我家,他把衣架來回撥揀了幾回,搖搖頭說:「你真不像是會穿這些衣服的人。」
「你又不是第一天認識我。我天天穿的,就是這幾件啊。」
「我很久沒出去玩啦。」M的問題不知怎地令我不大舒服:「我有一套西裝,參加婚禮或喪禮,都很夠啦。」
「咦,這件不錯。」M不理會我話中的刺,從一疊衣服最底下翻出一件鮮綠色的細條紋Polo衫。「穿上穿上,把領子豎起來。」
「這件顏色有點『妖』欸。」小宇不久前買給我的,穿過幾次去上班,雖然同事反應不錯但自己覺得不大自在,所以偷偷收了起來沒再穿。
「神經啦你。」M盯著我把頭從領子裡鑽出來,邊看邊讚:「對啦,果然不錯。你再繼續穿那些死氣沉沉的衣服,人生都要腐敗了。」
這和人生哪有什麼關係?我想回頂M一句,但他已架好相機準備要拍。三、二、一……我不得不,咧嘴笑開來。
「自然一點啦,你這樣很假耶。」
在我忍不住嗤笑的同時,M按下了快門。
在小宇和M的眼裡,我該是怎樣的呢?打開M寄來的照片,我不禁揣想。他們都對這件衣服投下贊成票,但年紀已過三十的我,還能穿這麼鮮亮的綠?不會引發「老來俏」的譏嘲?有點緊身的布料,把我的胸和肩繃得腫大,真的不會讓久未運動的身體醜態畢露嗎?有圖為証,照片中的我有一種前所未見的輕鬆自在,面色也似乎清爽許 多,和平日殺氣騰騰、目光炯炯的神情大不相像。我承認我喜歡照片裡的那個人──即使我不認為他就是我認識的、習慣的我自己。
好友Y從香港來,久未上街的我在他的引領下,走進這一家位在東區的T恤專售店。Y說這牌子來自日本,T恤上的圖樣很多而且常常推陳出新,因為全世界的創作者都能向他們投稿,一旦採納就會進行生產。所以每款T恤的數量不多,卻隨時都有新貨上架,每次來逛都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可惜沒進香港,他只好每次飛來台掃貨。
Y和我的膚色相近,都是偏黑的那種。不同的是我比他高一點、肉也多一些,他久經健身房鍛鍊的身體,正是我所認定「穿任何衣服都好看」的「優勢之軀」,會對服飾品牌這麼在行,我毫不意外。速速瀏覽過一遍店面,我在一旁的沙發落坐,看著他一件件試穿、把要的拿給店員包起來。
「你很無聊啊?」Y見我已呈休息狀態,開口問。我微微一笑,搖搖頭,示意他繼續逛、別理我。
「來啊,這一件試試看,我覺得很適合你穿。」Y拎起一件淺水藍色T恤,上頭畫了兒童樂園一樣歡樂繽紛的圖案。
「太孩子氣了吧。」我搖搖頭。
「那這件,」Y沒放棄,又拿起一件深咖啡色的,上頭大片的螢光橘色英文塗鴉字歪歪扭扭的,有點可愛。
「這件好一點。」我從Y手裡接過,走進試衣間換上。鏡子裡的我沒有變醜、也沒有變帥,但那件衣服為原本的我,多加了一點點童心,塗鴉字在視覺上略略改變了我的身體線條。我打開門,給Y看。
這一件是白的。大塊方形亮綠色從胸前到上腹,我的臉也似乎映得亮起來。
我和Y,就在那家小小的T恤店逛了近兩小時。聽從他的建議,我一件件往身上套,再一件件放回架上。店員沒有上前干預或多做打擾,我得以專心地,從Y點頭和搖頭的反應裡,擷取並整理出在他眼裡的我,該當還可以有怎樣的形貌。我相信Y,不僅僅因為我們有著相近的膚色,最能體會那種「衣服很難挑」的心情,而是,Y懂得我,他知道我性格底層微帶孤僻的習性,還有同樣寫作的人,我們的血液裡都流著一種共通的,在旁人看來難以理解的固執和龜毛。
但他比我更願意嘗試新衣,從不擔心失敗。試多了、功 力自然增加,他比我更知道自己能穿什麼、不能穿什麼,還有哪些衣服是從沒穿過,但也許 效果好得令人意想不到。不適合的,便擺 回架上,反正一分冤枉錢也沒花,但如果因為試了而發現自己原來還可以變成這樣,花錢買一個新形象回家,那價值肯定比什麼都大。
從買衣功 力深厚的Y為我所挑的衣服裡,我猜想得到他眼中的我,應該再活潑一點,多一些亮麗的色彩。我原來的衣服沒有好與壞的分別,但如果換個樣子、加些色彩,會和他心目中的我,比較相像──只要我願意卸下武裝,不再本能地抵抗。
「畫地自限」的習慣,不也常發生在戀愛裡?我們習慣一而再、再而三告訴自己:這種外型我沒辦法、那種職業最好別碰,設好一道又一道嚴厲的關卡,把出現在身邊的人一個個過濾掉,最後選擇和一個符合了所有條件、通過所有篩檢的人作伴,卻又赫然發現自己並沒有那麼愛他(當然他也可能不那麼愛你)。很多身邊有穩定伴侶的人,也都說另一半並不是自己的「天菜」,但驀然回首才發現:這個人才是可以攜手共度一生、相互扶持的老伴。
我所認知的自我形象,一步步窄化到索然無味的程度。因為不願再犯錯、不想再傷神,就選擇了最安全也最保守的Style,作為給別人的第一印象。但,那些曾給過我建議的人們,難道不是因為看出了我改變的契機、和我可以嘗試的新風格,才提出了那些出於經驗的判斷?我討厭自己穿上寬鬆的T恤和滑板褲,還有粉藍色緊身襯衫搭直紋鐵灰色毛料直筒褲,難道是我的體態和氣質真的無法和那身裝扮契合,亦或是,我先入為主地抗拒了自己的新形象,即使旁人看來耳目一新、感到驚喜,自己卻充耳不聞,只想趕快換掉它,回復到原本最無公害的低彩度狀態?
我啞然失笑:不過是一件衣衫,試了不喜歡、就別買,買回去不愛了,就脫掉,不過是一個扮裝遊戲,可以每天輪換一種風格,玩得起勁又開心,何以我竟被它困了好多年而不自覺?
一個月之後,我有了生平第一件紫色直紋襯衫。從不讓近身三公尺內的顏色,我毫不猶豫地買下,只因它紫得不過豔、襯得我膚色柔和煥亮。而後在曼谷,我一連換了十數件衣服,讓語言不通的可愛店員們,用點頭和搖頭投票決定哪幾件最好。民族風繡花黑襯衫,雙層軟棉粉紫色T恤,從未出現在我身上的式樣和顏色,竟獲得一致贊成通過。
或許 ,只要我願意,就能讓穿在身上的每一件衣服,看起來像是已經陪伴我很久,沾染了屬於我的味道。繡花不要緊,粉色又何妨,當我顧盼著鏡中全新的自己,深信這一個小小的嘗試並不會使我就此墜入「妖獸」一流,我便該昂頭挺胸行出試衣間,坦然迎向別人的目光。
經過這麼多年,我終於真正學會面帶微笑,開口說:
「小姐,我要試穿。」
作者邵祺邁交友檔案 歡迎指教分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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