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水饺的酱料啊,不是一般的酱油喔,是日式料理店专卖的日式酱油加上柴鱼。」
「凉拌海带芽很好吃,一大盘被我们吃的剩一点点。」
「鱼在蒸的时候就很香了,吃下去更不得了,入口即化好吃到不行。」
「紧接着还有甜点,是肯尼做的喔!很特别很好吃的芝麻奶烙。」
「反正美菲姊姊的料理真的是很赞。」
这是朋友敏仔拜访一对同志妈妈之后所写下的日记(注1),她提到的美菲姐姐和肯尼是一对女同性恋伴侣,也是和两个女儿住在一起的一对同志妈妈。美菲原来是一个单纯的家庭主妇,和肯尼邂逅之后,经过一段波折后离婚;由于之前的婆家重男轻女,她后来便顺利地争取到两个女儿的监护权。从事服务业的她们,经济能力中上。肯尼买了两间房子和车子,想给孩子更大空间的美菲,未来则希望自己能买下一间三房一厅的房子。两人要独自养活小孩和自己都没问题。
现在她们住的房子,美菲妈妈说,她们不设客厅,原来的客厅变成大书房跟用餐环境,全家人的活动都在这里,看书丶订正功课丶听音乐丶吃饭丶开会丶看影片。还有一个工作桌,可以画画丶写书法丶做劳作,大人还可以修修东西。文章开头敏敏吃过的美味,就是出自这里的两位女主人之手。孩子的图画上,偶尔会贴上贴纸,那是背好英文单字后妈妈给的奖品。小朋友另外有自已的房间,有一个大窗台,窗台上有一个自己养的鱼缸,和基本的书桌丶床丶书柜。美菲一家人时常拥抱与亲吻,跟孩子们也是一样;而她跟肯尼之间彼此温柔的问候丶关心,孩子们也很习惯。
和某些同志家长不同的是,美菲和肯尼并不刻意隐藏自己的同志身份;从小朋友注册丶上学的第一天,到班亲会等等学校的各项活动,她们都是一起出席,老师当然也见过了。由于注重小孩的教养与外观,没有什么问题,学校方面也没有刻意追问她们的家庭背景。基本上,因为现在家长之间没有太多机会相处,所以其他学生家长或许并不清楚;美菲问过孩子,她们的同学也没问起过家里的事。不过如果有人问起,美菲一定会回答:「那是我们的孩子!」但就是没人问起过。
提起教养小孩的难处,美菲觉得跟一般家庭的父母遇到的困难并没有两样,就是在孩子的品性跟行为上要辛苦一些。面对七岁以上的年纪,小孩开始会有逃避责任丶学会说谎的时候,这时当妈的都会很难过。但她会想,自己小时候也难免如此,写功课或读书时,会边写边玩丶不认真。但,孩子们不过就是小一丶小二生,还不懂事,自然会有这样的现象发生,不足为奇。
美菲对孩子的教育是有实绩的,在她还没得到监护权之前,肯尼的侄子和侄女就曾寄养给她跟肯尼。当时这对小兄妹的父母已离婚,父亲不愿担负责任……美菲知道后,就在两方监护人的同意下,将他们接来同住。原本这两个孩子不懂得打理自己的生活,学习也跟同龄的孩子差了一大截;然而,和美菲与肯尼相处不到半年,行为和品性上都改善很多,且学习能力突飞猛进,从完全不会注音到可以写成一篇文章,让很多人感到惊讶。可是,或许是对同志伴侣的不认同,这对小兄妹后来又被家长安置到佛教学校去。小孩曾经因为要离开美菲家而十分紧张,一直跟大人说他要把穿不下的衣服拿去卖丶要画卡片放在网路上卖,还说要自己赚国小一年级的学费……
不管是肯尼的侄子侄女,或是美菲和前夫所生的两个女儿,从小孩的反应看来,她们两位应该都是孩子眼中的好妈妈。正因为这样的实际经验,我希望美菲能给有心养育子女的同志朋友一些建议,这里逐字抄录如下:
「养小孩不是养小狗,在想养小孩的同时,一定要先学会养自已,先不管肯尼是怎么想的,我目前养小孩的感受,跟我还没跟我前夫离婚前是差不多的。现在更好,因为肯尼很有心陪孩子。不管小孩是怎么来的,无论是对方跟前夫生的还是领养丶还是自已想办法生出来,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让孩子平安长大。小婴儿每三丶四小时就要喝一次奶,在他还不会自已吃饭丶洗澡时就是需要托育,一个月约一万八左右。上幼稚园后,一个月约一万的花费在孩子身上,如果没有心想要一个稳定的经济,还是玩别人的小孩就好。这点很现实,千万不要有跟另一半一起分担的想法。如果有一天你的另一半跑了,那孩子不就成为社会负担了?」
这段话除了让人感觉到美菲独立的个性与认真的态度之外;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或许是同志缺乏婚姻保障的缘故,她表现得比一般异性恋夫妻更加谨慎,说是千万不要有跟另一伴一起分担的想法。其实她跟肯尼已有五年的感情了,交往期间从来没有分开住过,感情可以说相当稳定;但她还是会做好足够的准备,这样未来不管自己处于任何状态,都能稳定地继续养育小孩。
最近媒体不断报道弃养问题日益恶化的新闻,有的孩子甚至被弃养多次,幼小心灵受创累累;而另一方面,则有不少有心领养小孩的同志朋友不得其门而入。根据报载,尽管部份儿童福利机构并未排除同志或同志家庭;然而,过去其他同类型的机构,却曾因为具有偏见的领养评估而遭受抨击(注2)。如果,目前的领养评估未能遏止再弃养的可能;那么,相关机构能否多加考虑,让弃养儿从有心的同志朋友那里得到满满的亲情呢?
注1:这篇文章除了竑广原创的部份之外,辑录了部份敏仔所写的相处日记,和竑广对美菲的访谈。
注2:参阅《桃园地方法院驳回女同性恋者收养子女声请的判决评论》http://narzissmus.pixnet.net/blog/post/8557075。
本文原载:苦劳网 2009/01/28;文章原载于《人本教育札记》一月号。由于作者希望集中讨论,转载请以摘要加连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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