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院於週一26日初審通過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臺灣或在亞洲率先承認同性婚姻。
成千上萬的抗議者聚集在立法院外,只有一條狹窄的警戒線將支持者和那些反對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分開。
該法案將於4月底由朝野各方進行辯論,該修正草案後續仍須進行政黨協商並經表決。法案將需要通過這個初審,第三讀和終讀才能最終成為法律。
台現行相關條文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等人提案將其中"男女"改為"雙方",引起爭議。另一民進黨籍"立委"郭正亮提出修正動議,建議保留原條文,並新增"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當天,草案依照郭正亮所提版本在"立法院"經初審通過。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當時法案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時就和當時在議會外數千人發表言論。"我們正在為同性戀朋友打開大門,大家都可以表達愛,讓每個人都可以幸福。"
"我真的很開心," 38歲的薩繆爾楊(音)向 Nikkei Asia Review說道, ""這項法案最終可以幫助公眾更好地瞭解同性戀群體,減少歧視。"楊表示他從19歲開始,當他和他的家人出櫃以後就一直參加同性戀平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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