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osexuality is a crime against humanity."
── PAUL CAMERON
反同性戀者如上述仁君指同性戀是一宗針對人類的罪行。
為甚麼同性戀是罪行或犯罪行為?任何一種罪行,從打人殺人強姦到偷盜,我們都能清楚地發現受害者,因為有人受害,這種行為被視為犯罪行為。但同性戀到底惹了誰?同性戀到底傷害了誰,誰因為我們是同性戀而受損受害?
上述仁君說同性戀是針對人類的罪行,言下之意,全體人類因為我們這一小撮人是同性戀而受害。他是在開甚麼玩笑?
全球人口因為同性戀而遭害?拜托,我們有那麼利害嗎?
你家裡可能也有同性戀,但如果同性戀不告訴你,你還不知道他是同性戀,你還不是一樣活得好好的?難道他一向你坦白,一旦誠實地告訴你他是同性戀,你就馬上遭害受傷?天下還有這種事?
我是同性戀,我有許 多異性戀朋友,我從來沒有聽他們向我投訴因為我是同性戀,結果他們生病遭害或受傷。同性戀怎麼可能是一種罪行?我們殺人嗎?我們打人嗎?翻看歷史,古今中外,殺害同性戀的異性戀更多,這種人所做所為才真正是一種罪行!現在竟然有人說同性戀是針對人類的罪行,世事之顛倒,是非之不辨,還有比這更離奇的嗎?
我是同性戀,不論我做甚麼我都是同性戀。就算我沒有同性伴侶,不曾和同性發生性關係,甚至不曾愛過同性,我還是同性戀。這就如異性戀一樣,異性戀知道自己是異性戀,無論他做了甚麼或還有甚麼沒做,他都是異性戀。他不是在談戀愛的那一剎那,才搖身一變為異性戀,或在性交的那一刻,才獲得異性戀的身份,或結婚那天,才可以名正言順自稱異性戀。
職是之故,如果我就是我,不論我做了甚麼或有甚麼沒做,我還是我,這「我」怎麼可能是一種罪行?
難道這些反同性戀的人要說,我們同性戀者的存在就是一種錯誤?如果連存在都是一種罪行,那唯有消滅我們才可能除去這種罪行了。可這合情合理嗎?
把同性戀當做一種罪行,而且還是針對人類的罪行,簡直就是咒詛我們的存在,否定我們的生存權利,剝奪我們的生存機會,這是哪一門子的道理?
除非有人有腦不用,或根本無腦可用,否則怎麼可能說這種喪失理智的話?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oyoungm@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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