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同志文学?这个字眼其实有点吊诡。
从较早白先勇的《孽子》到后来朱天文的《荒人手记》,都是一出江湖立刻被尊为文学教主之作,我本来以为,同志文学的滥觞是一番打压抗争,冲破禁忌后才号召起来的呢!像是E. M.福斯特1914年写好的《墨利斯的情人》直到1970年死后才出版;或是像惹内,在社会底层与边缘翻滚挣扎后从写作中找到了救赎。我多么想看到曾经在1960丶1950丶甚至更早,其实有许多默默或偷偷写下的,关于同志椎心辱痛与挚爱的作品,现在终于能见光。我只能假想它们曾出现过。也或许它们从不存在。最后能披戴「同志文学」徽标的又是谁?
同志文学一词本是沉重的,可是在台湾,奇异地成了一种美学风格的代名词,一种题材的分类。
当然不是说,同志文学一定要血泪斑斑,但是,就如同台湾社会自1990之后出现的诸种多元开放改革的大旗帜或小标签,同志文学在那些「自诩」为主流的眼中,也成了必需接纳的政治正确。但是政治正确之所以上得了台面,是因为它所代表的受压迫与被排挤的污名化历史,在文明与文化更进步的社会中得到了普遍共识,应该还给他一个的去污名的正当公平位置。但是,在台湾的同志文学不是这样的。结果是先给出了这个位置,必须找到了像样的人选(或作品)以示多元开放;或是因为这样的位置,引来了一些跃跃欲试的人来抢滩。
台湾同志文学没有历史,彷佛是从1990后才开始的。七丶八年级的世代忙着写自己的磕药轰趴,觉得到底谁应该来读,台湾同志?
在中西方文学史上,属于少数(或特定)族群的文学,总免不了与政治运动有一种爱恨交缠的关系。以美国为例,同志的被打压与入狱甚至和1950年代的麦卡锡主义都有关,极右派以抓共产党为名进行「不爱美国」(Un-American)调查,将同志一并打入女巫猎捕(witch hunt)名单。1960年代平权运动兴起,同性恋与有色人种果真联盟成为同志(把自己放在与有色人种同等位置?想必有白人同志因而却步吧?),但是这样的抗争果真扭转了一些局势,1970年代,美国心理学协会正式将同性恋从疾病中除名。然而1980末爱滋病开始扩大蔓延,美国政府有心漠视,延误了主动治疗与研究协助的关键期,因此,再不出声就是等死(Silence = Death)在当时成为同性恋再度挺身革命的共识。中文以「同志」一词代称同性恋族群,也在这时首度于香港影评人迈克的文章中出现后才被普遍使用。
在台湾,这些都被跳过。幸与不幸,爱滋在台湾同志族群中没有爆发失控的疫情,所以爱滋病友依然无声。回到酷儿弄潮的西方发源,多的是黑人波多黎各人有色人种加变装皇后人妖豁出去了,跟主流干上了,不妖不骇不干休。酷儿不是一种身分或风尚,queer是一个动词,一种策略,强调自己的被边缘请问社会贤达你们看见了吗?
但在台湾,酷儿是女神卡卡,是学院批评理论架构。作为一个文学创作者与研究者,想到同志与酷儿我总会心生悲惜。酷儿就只有打扮成中性视觉系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一群吗?体衰贫病的老皇后台北桥旁分租公寓破烂独居的,又算什么咖?阴暗的过去与你们七丶八年级无关了,恭喜恭喜,因为你们现在能够很正面看待自己的性向呢!
不免有时也想着,是否可能将文学与政治运动划清界限,让文学的归文学?我能说,好的文学作品最后势必仍留名,跟同不同志无关吗?汤玛斯·曼丶亨利·詹姆斯丶惠特曼……生前从未直接明确写过同志题材,连王尔德在法庭上仍大声为自己撇清呢!如果,以他们的旷世才情写出了同志的《战争与和平》或《包法利夫人》,文学史一定不是今天这番模样。
幸或不幸,他们没写,同志文学才因此有了另一种生存空间。文学不必为政治运动服务,或沦为其附庸,但今天所有(曾)以同志为题材的写作者,不管是同性恋异性恋,可以选择出柜或不出柜,我要说,或许已经感受不到的禁忌,仍然是许多人的存亡交关,不是写完了,换个姿势丶谓之转型或突破,就分道扬镳。
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同志,又是谁?
文学跟身分政治,俨然是这个年代书写者的一个重要课题。
美国小说家大卫·赖维(David Leavitt)在2005年于《纽约时报》书评发表了一篇名为〈出柜与下架〉的文章。在1990年代初仍在耶鲁念大学的他,竟以一篇初试莺啼之作,成为《纽约客》首度刊载的同志小说,从此打破主流文学媒体的禁忌。十余年后他一方面欣慰同志文学不必再偷偷摸摸放在特定书店,美国大连锁书店现在已有同志文学区架;但是他很困惑:既然如此,为什么他的书被陈列在此区,而詹姆士·鲍得温(James Baldwin)的同志小说被分类在「非裔美国文学」(African-American)?E. M.福斯特的《墨利斯的情人》放在英国文学类?
恐怕更令他在意的是,他的平辈如麦可·康宁汉(Michael Cunningham)也放在「一般小说类」?!他没有说出口的大概是:因为他得了普立兹奖而我没有,是吗?或者,他的书被改编成电影因此销路较好,所以算主流?
为此,我跑去咱们诚品书店考察,找到了它们的「同志文学区」,发现陈列的多是类情色的小说其书名如《我爱粗大耶》之类。显然,对同志文学的定义理解,还有很大的模糊地带。是同志喜欢看的叫做同志文学?还是愿意关心同志题材的皆可称同志文学?或者,一定要作者已出柜的作品才是同志文学?要在大众文学中分一类叫同志爱情小说?或是同志文学区分出纯文学与通俗文学?
这又不禁让我想到,为什么米开朗基罗的裸男大卫雕像不必出柜,冠上「同志艺术」?柴可夫斯基的作品是「同志音乐」吗?黑天鹅还是白天鹅,是不是也该讲清楚,出柜一下?只有到了文学,出柜的问题被人好好拿来研究。这里头我看是因为偷窥与恐同在作祟。
音乐与绘画,不像话语文字如此贴近生活。音乐又较文字抽象,把生命经验做了更自由的转换;绘画的题材是风景或是模特儿,画家自然躲进了旁观的视角。文字在这方面则赤裸具体得多,人事时地物,好事者容易穿凿附会。偷窥与恐同的好事者,异性恋与同性恋都难辞其咎。
有一位好事者叫赛菊蔻(Eve K. Sedgwick),因为写了一本《橱柜知识论》被同志研究欢欣鼓舞地奉为经典,尤其她是异性恋来关心这个题目,同志们更珍惜这样的「盟友」。但是依我之见,这根本是一本恐同的示范。
她的论点可以整理成如下:文学大师如亨利·詹姆斯丶梅尔维尔等人的书中充满了男性同志情欲,让我来揭露一下他们的文字隐身术,这就是橱柜,懂了吗?(我无意在此多述,有兴趣者可以去找我完整的学术论文,我不只一次批判她的谬论。)她这都是后见之明,因为这些大师性向已有讨论,她才回头去文字里翻找,并将他们的不直接表露,视为一种「无声的表演」,彷佛没有她的多事,作家本人都不知原来自己竟然在压抑。
能不压抑吗?赛菊蔻无视于问题核心:橱柜是同性恋自愿打造出来的?还是异性恋以威吓把他们赶进去的?
我称赛女士的行径是强行搜查橱柜,然后藉此警告异性恋同胞:小心同志就在你身边。他们很厉害,你会根本看不出来喔!因为他们有一个隐身的橱柜。赛菊蔻把文学中的同志议题误导进了文字表演的类别。她对这些作家生活在恐暴力威胁下全然无感。
这么说吧,经历二战的德国人当然可以来写犹太人的受难,但是如果没有心存旁观共犯者的忏悔,反而光写犹太人卑屈求存的惨相,这已经不是写得好不好的问题,而是伦理层次的争议。
太多异性恋「主流」表现出对同志的关心(或偷窥的兴趣),其实都落入了赛菊蔻式的不自觉潜意识恐同。他/她们不会承认丶或放弃丶自己身为异性恋的优势位阶,他/她们的涉入无疑确认了同志遭歧视压迫是事实,而他/她们只想表现出,我并非共犯的无辜。事实上,这就是恐同。这种刻意的无辜,才叫橱柜──异性恋者藏身的橱柜。
上学期在大学部开课,我得到一些难得的体会。
预先排出的读本,一路教来竟屡屡与社会时事变化紧扣。谈到哈姆雷特的复仇,我问班上对死刑存废的看法,年轻的孩子多数都赞成杀人者偿命的逻辑。上到以美国怀俄明州著名恐同虐杀案为题材的《拉瑞米拼图》,正巧教育部要将同志纳入中学性别教材而惹来一堆反对声浪,有几个孩子说:同性恋不关他们的事。
《拉瑞米拼图》的结局,依真人真事,死者的父亲在法庭上选择原谅凶手,请法官减免他的死刑,一段如实的发言纪录,让班上许多年轻的孩子红了眼眶。他们原本不知道,人性可以到达这样的高度。
这不是作家的虚构,而是一位同志的父亲面对这样巨大的创伤迫害后,必须自我疗愈所做出的困难却高贵的决定。还有太多的同志,以及他们的家人,每一天都在挣扎面对思索相关的,爱,与宽恕,的意义。
异性恋谈的包容接受其实不值一提;是同性恋原谅宽恕了他们的傲慢无知,让以牙还牙的人性进化到文明的另一个阶段。
同志文学代表的,不是文学主题上的一种分类;它是受恐同压迫的族群,需被尊重的发声管道。
台湾同志文学,只能说,才要开始。
作者简介
郭强生
台大外文系毕业,美国纽约大学(NYU)戏剧研究所博士,现为国立东华大学英美语文学系专任教授。著有小说集《作伴》丶《掏出你的手帕》丶《伤心时不要跳舞》,散文集《就是舍不得》丶《书生》,系列长篇小说《夜行之子》入围博客来严选丶德国法兰克福书展与2011年台北国际书展大奖。剧本《非关男女》获时报文学奖戏剧首奖丶《给我一颗星星》获文建会剧本创作首奖。近年作品屡选入「年度散文选」丶「年度小说选」丶《台湾文学30年菁英选》丶《中华民国笔会季刊》等重要选集;至今已出版中文创作作品二十余部,及英文文学论述专书Ghost Nation: Rethinking American Gothic After 9/11。最近作品为散文集《我是我自己的新郎》。
本文原载:《联合文学》322期(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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