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中原因與父權觀念男尊女卑的性別主義有關。由於性別主義的基調是男尊女卑,而許 多人以為一個愛男人的男人等於是女性化的男人,男同性戀自然因此等於身份的墮落──從男性墮落至女性的位置。但女同性戀由於愛女人,等於是男性化的女人,結果在男尊女卑的觀念里,是一種身份的「提昇」,因為她們像男人,所以自然沒有如此可惡。
職是之故,罵女同性戀的人畢竟不多。
不過宗教人士知道,如果要反對同性戀,就必須全面地反對,不論是男女同性戀,必須完全反對到底。因此泰利反對同性戀的「研究」並沒有放過女同性戀,雖然其反對的理由非常可笑。
他引述一學術期刊的研究報告(Journal of Interpersonal Violence),指90%受訪的女同性戀關係是一種暴力關係,無論是肢體暴力或言語的暴力。但他沒有指出的是這份學術期刊是一份專門研究與比較各種各類人際暴力的期刊,從家庭暴力至強姦、虐童等,不一而足,因此受訪者都是涉及暴力事件的人,無論是受害者或侵略人,不同的是他們涉及的暴力事件。職是之故,如果這期刊揭示90%受訪的女同性戀涉及家庭暴力,不等於90%的女同性戀涉及家庭暴力,而不過說明在受訪涉及女同性戀的暴力事件中,有90%的受訪者涉及家庭暴力。比如說若我研究監獄囚犯的各種犯罪行為,發現其中18至25歲的囚犯,95%涉及偷竊行為,但我不能結論社會上95%的18至25歲的人涉及偷竊。因為這會予人一種印像,以為如果有人是在18至25歲之間,十之八九是小偷。這明顯是偷換概念。
這種研究報告,經過扭曲,無疑可以達至扭曲女同性戀形像的目的,即女同性戀都是男人婆,都有暴力傾向,都是粗魯的。這,正符合了許 多人對女同性戀的刻板印像。
但最重要的問題還是,我們如何從這些研究証明同性戀或女同性戀錯誤?縱使真的是90%的女同性戀涉及暴力,那還有10%未涉及暴力,我們怎麼可能因此結論「所有的同性戀都是錯誤與罪惡」?而這正是反對同性戀者要強調的結論。
如果研究調查顯示,某一個族裔的家庭暴力指數相當高,假設70%的黑人涉及家庭暴力,這難道說明所有的黑人都是一種錯誤?結果我們就要消滅所有的黑人?或把黑人改變成白人?
由此可見,那些以研究之名來証明同性戀錯誤的人是多麼的可笑與無理。我們怎麼可能藉同性戀中的問題,來証明所有同性戀都有問題,或都必須改變成異性戀?難道異性戀就沒有問題嗎?難道異性戀就沒有暴力事件嗎?那有沒有人因此按同一標準,因此結論異性戀錯誤,堅持必須把異性戀改變成「另一種人」,比如說雙性戀?
這些反同性戀者的研究,不過是為了妖魔化同性戀,在醜化同性戀的同時,建構與突顯異性戀的優越性。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oyoungm@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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