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岳父岳母大人,是我和男朋友鐘鐘住到一塊將近半年後的事。
鐘鐘有一天說:「來,跟我一塊回家。」
我們便駕了兩個半小時的車子到了鐘鐘的家鄉,一個座落在一條大河邊的小城。
我見到了鐘鐘的父母,便禮貌的叫了一聲「安哥」「安迪」,我們的交道便開始了。
由於鐘鐘在回來之前便交代了他會帶一個朋友回來,所以我便不需要再解釋多多了。(從此以後我的岳父岳母大人便對外稱呼我為鐘鐘的「好朋友」。這個「好朋友」一叫就叫了16年。)
開始在鐘鐘家鄉的時候還真的有些不習慣;別說我自己一向在外就是「我說了算」的那種,就算回到了我的家鄉,父母也還是會遷就著我。
可是到了鐘鐘的家,情況就不同了。我必須變得客客氣氣,說話必須斯斯文文,不可以大聲大氣,走路要讓老人家先走,吃飯要先讓老人家夾了菜才可以下筷,在廳看電視不再輪到你說想轉什麼頻道就轉什麼頻道,吃了飯要馬上把碗洗的乾乾淨淨,老人家要說什麼話題就必須遷就說什麼話題,還必須偶爾不知不覺地稱讚他們,讓他們爽一下。
唉,太辛苦了。
還好只是3天2夜,離開鐘鐘家鄉的時候,哇,太好了,太棒了,天太藍了,連外面的車聲都特別的好聽了;我一路在唱歌,為自己脫離苦海而唱歌。
(等等,小第,你一定以為這就是The End了嗎?你以為是在看電影,不管戲有多長,總有The End的時候嗎?太天真了吧?)
Part Two在我們回到我們「溫馨的愛巢」不久就發生了:岳母大人說她要下來看她的兒子。
這是我的第一段愛情,我的第一次跟別人住到一塊,真的沒有什麼經驗;我便問鐘鐘,她下來了,我們還是睡大床,你沒有什麼問題嗎?(我是不要緊的,又不是我家人。)
鐘鐘說:殺到來再算吧。
岳母便「殺」了下來。
我們把客房收拾乾淨,沒想到岳母一到步就開始清理房子:掃地(地不是一塵不染嗎?),抹地板(地板不是剛剛抹過嗎?),洗衣(衣服不是才幾件嗎?)。然後問了路,就下街買菜煮飯。
我是連眼都看呆了。她不是來作客的嗎?
鐘鐘說:這就是他老母(老老的母親),是一生都閒不下來的。
我的這位岳母大人在我們「溫馨小屋」一作就作了一個星期的「扮家家酒」,我們的五星級廚房都快和她鄉下的廚房沒什麼兩樣了。
幸運的是,當時我的工作必須往另一個城市跑,有時還回不了家。我便眼不見為淨,你要怎麼翻轉這個家都請便吧。
等到送她到巴士站讓她回家鄉的時候,我都開心的要哭出來了。
她住的日子裡,看著我們睡在那大大的King Size大床上,她卻也一句話都沒有說過,也沒有問過。我們當然也當作「西線無戰事」,天下太平。
我想,在她的認知中,她一直把我當成是鐘鐘的「好朋友」。
自從有了Part Two 之後,我就知道很快就有Part Three,Part Four,Part Five,好像長篇連續劇一樣,沒完沒了了。
結果當然好像意料一樣,我們的日子才剛剛回到我們兩人的「溫馨」天下時,岳母大人就又搖一個電話來說她要下來,要做飯給他的孩子吃。
然後我們就又來一次的「扮家家酒」,又來一次的精神大挑戰,又來一次的嚇呆眼(後來多幾次「扮家家酒」,習慣下來後,我便眼角都不跳一下了)。
我們在16年裡搬過兩次家,岳母大人都沒有因為我們搬去沒有汽車就好像沒有腳的地方而止步,她還是一樣高高興興的來,高高興興的「扮家家酒」,高高興興的投訴這個投訴那個。
再後來有一天,當一個我不很熟的鄰居問起我岳母為什麼最近好像沒來我們的家時,我才知道她在我們家的時候,竟然幾乎把整棟樓的鄰居的門子都給串完了。
岳母大人無數次到我們家作客(岳父大人幾乎都不出門,更別說坐上3個小時的巴士來我們家了),其實都不是一個挑戰。我到更後來才發現到,真正挑戰的是:岳母帶了一班親朋戚友殺上門來。
那麼一大堆的親戚,還加上一堆的小孩,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回應他們吧,大家又好像不太熟。不回應他們嘛,又好像不太禮貌。還好他們好像都不太需要我,他們好像大家在一堆就很開心,我便變成了一個觀眾。
我現在總算明白了人們說的這句話:你看起來好像是跟一個人結婚,實際的情況是,你結了他們整家的人。
我一開始真的沒有想到連同志都要面對這種事。
做人難,做同志更難,做一個有愛人的同志是難上加難,再加上他的一家人,唉,你還能夠說什麼。
後記:
後面的這句話是開玩笑的。我覺的作為一個同志,我是必須感激鐘鐘家人的體諒,鐘鐘家人的接受(雖然大家什麼也沒說),可是我知道他們是都知道的。(都住在一起16年了,還不知道,開什麼玩笑……)
我的岳父岳母一次都沒有為難過我們,雖然他們受教育不高,雖然他們也許聽過一些難聽的話,雖然他們心裡也許並不樂意,可是他們真的一句難聽的話都沒有說過。
我是打從心裡感激他們的。也許他們一生都聽不到我說出口,可是這句話是一直都在我心裡的:真的謝謝你們。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panpuan@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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