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英国匿名反同志激进分子或组织,日前在YouTube上载了一则影像,抗议英国的新反歧视法令。有关法令规定,在服务设施与物品销售等方面,包括学校在内,禁止性向歧视。
这段影像约3分15秒长,声称「政府决意发布法令,强制学校教导各年级丶各年龄层的学生同性性爱与感情关系」,而有关法令「在国会中迅速通过,以免进行辩论丶受到反对。」但实际上,这些内容并非实情。
影像显示一小学女教员,正在向学生讲述同性与双性恋性爱,鼓励实验与「另类家庭」,还让多位为人父母者,在一群小孩子面前「享受彼此间的性爱」。当其中一个小孩子开始哭泣 时,女教员遂责备他「哭泣是因为害怕同性恋!」
这项极具争议性的「性向条例」(Sexual Orientation Regulations, SOR’s)在星期一於英国国会下议院中投票通过。尽管有批评指整个投票抉择过程过於仓促,但有关法令的投票结果,却是310票比100票的绝对差距,在无需修订的情况下予以通过。有关法令星期三将在英国国会上议院进行投票表决;一旦表决通过,法令将从4月30日开始在英国各地实行;而宗教信仰团体,则会被授予21个月的调整期,依法调整他们的政策方针。
有关影像相信与反对性向条例的基督教组织如CARE丶基督学院(The Christian Institute)与福音联盟(Evangelical Alliance)有关。
福音联盟公共事务主任丹·霍洛克斯博士(Dr Don Horrocks)说:「我们并不支持歧视同性恋者,但同样地,弟妇教徒也不希望受到法律的束缚强制,推广同性恋。」
他也补充说:「你总不能妄顾道德良知来立法。数百年来,每个基督教徒都会执行他们作为教徒的使命,为社区服务;因此,我们会告诉我们的会员继续这么做,直到法律禁止他们为止。」
这段名为《政府不要你们知道的事》(What The Government Doesn’t Want You To Know)的影像,鼓励观者於3月21日聚集在伦敦议会两院门外抗议。
教育与技术部门发言人针对影像作出回应,指「作出有关条例将要求学校推广同性恋权利或同性恋爱的暗示是不正确的。」
同性恋者人道主义协会(Gay and Lesbian Humanist Association)秘书乔治·布洛赫德(George Broadhead)说:「这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见过的最大规模丶最团结的宗教运动;而星期三将会是关键的一天(到时上议院将会对有关法令进行投票)。如果他们成功了,他们将会严重打击推动性少数人群平等的努力,并会促使他们采取更多行动,进一步削减我们的权利。如果他们失败了,他们就会清清楚楚地接收到这样的讯息──英国不希望被牧师和神职人员使唤。这会是将主教一次过完完全全地请出上议院的最佳理据,也会让那些想法偏激的人知道,他们是不会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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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墨尔本男子因涉嫌在明知自己患有爱滋病的情况下,仍然与16名男子发生性行为,以122条罪名被控上地方法庭。
48岁的迈克·约翰·尼尔(Michael John Neal),涉嫌在2000年至2006年间,将爱滋病传染给两个人。
地方检察官马克·洛治福(Mark Rochford)在庭上指出,尼尔之所以将爱滋病传染予他人,为的是让他在无需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能与更多的男子发生性行为。他指尼尔此举,显示他是有意将病毒传染於人的。他也补充:「并非每个出席他(声称为「转变派对」)的派对的人,都知道他欲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的意图。」
尼尔育有五个孩子以及几名孙子。他在接受警方问话时,否认自己蓄意将爱滋病传染给他人,并声称自己持有医生发给他的文件,声明他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的机率是很低的。
一名证人供证时说,尼尔在2005年告诉他,自己曾在近郊地带的厕所,锁定一些少年男生为目标,并打算「培养」他们;而所谓的「培养」,意即蓄意将爱滋病传染给他人。为保护该名证人,媒体不得报导他的身份姓名。庭上证据也显示,尼尔为了增加传染病毒的机率,还在没有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穿戴男性阴茎刺扎饰品,与他人发生性行为。
另外,维多利亚首席卫生官员罗勃·豪尔(Robert Hall)在供证时说,自2001年起,维多利亚卫生部门在五年内,接到八次通知,指被告尼尔蓄意将爱滋病传染给其他人。直到2005年12月,有关卫生部门在接获消息指尼尔藏有儿童色情物品,因此向警方举报;尼尔随即被逮捕。
负责审理此案的是地方法官彼得·立尔顿(Peter Reardon);案件仍在审讯中。
美国南部圣经地带一名基督教教会领袖,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指同性恋有生理依据可循,还询问为人父母者,未来是否愿意接受一些可改变同性恋倾向的产前技巧;他的言论,引来了同志团体以及一些基督教保守分子的抨击。
基督教教士小艾尔柏特·摩勒(Albert Mohler Jr),於3月2日在自己的个人网页中,刊登了一则名为《你的宝宝是同志吗?如果你能提早知道?如果你能为此做一些什么?》(Is Your Baby Gay? What If You Could Know? What If You Could Do Something About It?)的文章。
他在文中引述一则刊登在流行文化杂志《雷达》(Radar)的文章《你的宝宝是同志吗?》(Is Your Baby Gay?),作为自己理据的说明。该文作者提出了一个问题:倘若一名妇女知道自己腹中胎儿是同志,她会不会丶应不应该在腹部贴上荷尔蒙贴布,以改变胚胎染色体中引发同志情感与心理的部分。
摩勒说,他强烈反对任何因性向而采取的堕胎或胚胎基因操纵行为,但倘若利用产前荷尔蒙治疗法以改变同志倾向的科技顺利开发,他赞同这样的做法;他认为在道德上,这与利用科技让失明胚胎重获视力是一样的。
他后来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又发布了一则后续帖子,表示知道自己提出同性恋倾向或有生理依据的说法,已经引起了许多基督教保守分子的不满,因为保守基督教徒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罪过」丶一种「失序行为」,并可通过祈祷与辅导加以改变。
这一系列的事件发展,使得同志人权组织对摩勒作出指摘,认为他的言论显现出一种虚伪的意味。
美国规模最大的同性恋人权组织「人权战线」(Human Rights Campaign)一名负责宗教事务的发言人哈利·诺斯(Harry Knox)说:「他愿意扮演上帝的角色,但他也更愿意让同志恐惧症候群主宰他对於这个课题的反应,尽管他不接受其他改变未出生胚胎的做法。」
来自「家庭之傲」(Family Pride)这个鼓励与支持男女同志家庭的组织的珍妮花·克利斯勒(Jennifer Chrisler)则说:「让我感到不满的是其中所透露出的虚伪。他们一方面说未出生的小生命无论怎样都是圣洁的,另一方面又说,在胚胎身上进行医药治疗是没有问题的;而这么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孩子有什么不妥,只是基於他们的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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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基督教教会(The Church of Sweden)宣布,如果瑞典国会改变现有宪法,让同性婚姻合法化,他们将为同性伴侣举行婚礼;该教堂已经为一些同志伴侣进行世俗结合(civil union)仪式。
瑞典自1995年起,就通过让世俗结合合法化,而世俗结合的伴侣也享有与婚姻关系同等的权益丶津贴,当然也必须承担等同於婚姻伴侣的义务与责任。去年8月,一个国会小组更指世俗结合法律已经过时,并建议政府让同性婚姻完全合法化。
根据研究机构Angus Reid Global Monitor调查显示,瑞典一般民众对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支持度,在欧盟国家中名列第二;该调查机构是针对欧盟成立与社会行为进行调查时,得出以上结论。根据调查,71%的瑞典人认同同性婚姻,而51%的人赞成同性伴侣领养小孩。
目前为同性伴侣举行婚礼的,包括联合基督教会(United Churches of Christ)丶神体一位会(Unitarian Church)丶革新派犹太教会(Reform Jewish Synagogues)与北美的大都会社区教会(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es);倘若瑞典通过让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将加入这些教堂的行列。
目前,同性婚姻在荷兰丶比利时丶加拿大丶南非丶西班牙与美国麻萨诸塞省是合法的;而以色列则在今年开始承认在国外注册的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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