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首届香港区IDAHO游行的主题正是「化恐惧为关爱」,呼吁参加者关注社会上对不同性倾向及性别认同人士的恐惧及歧视,为爱而行。首年IDAHO得到四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响应,每年渐次递增,香港连续三年成为主办地区之一。
对於这篇评论,我唯一同意的是,IDAHO的确是一项悲惨活动。
回想2005年4月,面对由维护家庭联盟发起之反对「性倾向歧视条例」登报联署声明(注二),9,800个人及374个团体联署於明报四版全版广告上,掀起对性小众的仇恨,带领社会对其进一步病态化及边缘化,我在一次同志联席的会议上提出在港举办国际不再恐同日的可行性,同志团体与人权组织携手以两星期时间促成第一届IDAHO游行。
05年的主题正是「化恐惧为关爱」,呼吁参加者关注社会上对不同性倾向及性别认同人士的恐惧及歧视,为爱而行。
我说IDAHO压根儿不是快乐的活动,皆因它起源於纪念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 (WHO)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除名,05年首次由Louis-George Tin先生倡议,并得到国际同性恋组织ILGA(International Lesbian and Gay Association)支持。首年得到四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响应,每年渐次递增。
屈指细数,参与的地区多是(性小众)人权纪录较差的国家,包括可因为同性性行为被判死刑的伊朗;可被判10年徒刑的尼日利亚、牙买加、盖亚那(Guyana)、斯里兰卡;同性行为属非法的黎巴嫩等。香港连续三年成为主办地区之一,对於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易服及支持同志平权人士的人权评级,大概并不高到哪里去。
十年回归一场空
自1991年男同性性行为非刑事化后,再数有关法制上对於性倾向平权的改革,大概是05年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止16至21岁男子同性肛交的法例违反《人权法》。05年由民政事务局再次提出立法可能性的《性倾向歧视法》,争辩不休。
该局於同年进行有关「市民对同性恋者看法的意见调查」,问问市民觉得同志有没有受歧视,而非了解同志有否受歧视,方向上已经搞笑。随著该局秘书长突然掉职,立法一事从此不了了之。
制度化的歧视唯有透过制度内的改革,始能实现平等。因此07年的国际不再恐同日香港区游行,主题为「立法要同步,教育有出路」。刚於5月8日完结的ILGA非洲区会议上,公布了2007年仍有不少於85个联合国成员国,国内对同性性行为判为犯法甚至死刑,此举无疑扶助文化上及制度内的歧视加剧。
自98年由民政事务局推出的平等机会(性倾向)资助计划每年批出近50万拨款,看似优厚,实则为政府所谓推动平等的工作作润饰。
2000年该局竟然拨款给明光社印制「同性恋的真相」单张,提及同性恋是由於幼年被同性父母疏忽或虐待所致,强调同性恋者患上爱滋病及直肠癌的比率较高等歧视性言论。
综观民政局推行近九年的性倾向平等公众教育,态度暧昧。近日让性小众团体与政府交流意见的「性小众论坛」会议中,竟然准许 「善长」进行改变性倾向治疗的「新造的人」加入,倒退得令人震惊。
近日,曾荫权政府改组执位,人权事务由原来的民政事务局管辖,改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接手。相信制定歧视法的命运有如普选落入无底深潭,种族歧视即使立法在即,也不知是否能在立法期内安然立法。种种基於法制上的制度化歧视,深入政府皮肤底层,生於香港的非异性恋者,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
同运与公民社会
有别於八十年代的同性恋解放运动,当年集中於同性恋者为自己争取权益。我在参与近年的同志运动中,更强调与公民社会的连结合作、容纳性多元族群、与及争取社会公义与人权。
制度化的歧视唯有透过制度内的改革,始能实现平等。因此07年的国际不再恐同日香港区游行,主题为「立法要同步,教育有出路」,游行路线延长数倍,由铜锣湾东角道出发步行至立法会前的遮打道行人专用区。
刚於5月8日完结的ILGA非洲区会议上,公布了2007年仍有不少於85个联合国成员国,国内对同性性行为判为犯法甚至死刑,此举无疑扶助文化上及制度内的歧视加剧。
相对於其他主办IDAHO的地区,举办公开活动有可能已经犯法;又或如俄罗斯去年举办IDAHO游行,结果被数百防暴警察追捕及抠打。香港「有幸」以游行及公众集会形式举办IDAHO,数百同志及支持性倾向平权的朋友以真面目参与(这个年代,公开支持同志平权也能成为被打压的对象),我看见的是最有勇气的表现,统统在所有举办IDAHO活动的地区中表现出来。
本文全文原载陈南的部落格「A cup of cybercoffee 珈□独白」:
http://cybercoffees.blogspot.com/ ;同时刊载於「独立媒体」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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