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为《2004至2007年欧盟内部基本权利之形势》的这份报告加呼吁式的决议,以401票赞成丶220票反对和67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决议中的「性倾向」部分体现了欧洲议会关于同性恋者平等权利议题的基本立场。
在决议中,欧洲议会呼吁欧盟成员国完善已经实行的同性伴侣权利相关法律,并在各成员国之间实现对同性伴侣关系的相互承认,使得移居到不同国家的同性伴侣享有与异性配偶平等的权利。
决议还呼吁那些还没有法律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欧盟国家采取行动,消除对同性伴侣的歧视。决议还说,对于那些可能在自己国家里因性倾向而遭到迫害丶并因此在欧盟国家寻求避难的人,欧盟各国应接纳其庇护申请。
欧洲议会的上述决议还包括关于老年人丶青年人丶儿童丶残障者丶劳工丶外来移民或难民丶贫困者以及少数族裔人的权利保障和反歧视立场。
本文原载:爱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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