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佛青與馬佛研聯辦的「同性戀——道德及社會價值觀的爭議」座談會吸引眾多民眾的聆聽;左起為葉福興、妙贊法師、薛振榮(主持人)和洪祖豐。
主講人:妙贊法師(般若學舍負責人)
洪祖豐居士(馬來西亞佛教學術研究會會長)
葉福興居士(社區輔導員)
主持人:薛振榮居士(馬佛青秘書)
妙贊法師:佛教反對一切對生命的壓迫與歧視
我很開心在這裡與大家分享,同性戀這課題是不能迴避的,這是大時代的趨勢。
佛教如何看待同性戀?我先從佛教的經典來談,大乘《梵網經》有提到,佛陀勸勉比丘不要親近「黃門」。黃門據經典定義有五種:(1)男性身體但無男性生殖器官;(2)經某手術而失去男性特徵,如太監(現為或為變性手術);(3)男性身體但心態上不屬於男性;(4)打扮上不是男性;(5)擁有雙性的生殖器官。以上5種人,佛陀勸勉比丘不要接近,這主要是當時社會上不能接受,為了要讓修行人遠離是非,故不鼓勵接近,避免制造紛亂。
另一個問題是這五種眾生因不被社會容許,情感上比較復雜,故當被人接納時,易生執著。同性戀性行為在佛教經典是不如法的。
《瑜伽師地論》有提及,產道以外的性行為或性接觸是被禁止的。《四分律》也禁止同性戀或黃門出家。以上是佛教經典的看法,是聖言量,不是我個人的看法。
分勝義諦與世俗諦
如此說,可能會令人以為佛教對同性戀者不慈悲?有歧視同性之嫌,但佛教是圓融的,佛教分「勝義諦」與「世俗諦」。下來,我是從社會層面來說。
我現從以下幾點來補充:
(1)佛性:基本上佛性清淨平等,每位眾生都是平等的。佛性本清淨,更無男女相,無高低之分,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只要內在的光明力量被引導,其佛性就會展露出來。
(2)修行:不管同性戀或異性戀,只要慾望強烈,在男女相上執著,就是一種傷害。從修行角度來看,對愛的染著是種無明,是煩惱,更是一種束縛。
(3)社會意義:我們今天來到人間,都是業力所致,同性戀行為是一種業感,社會本來就形形色色,產生不同的業感。同性戀是社會一份子,大眾也是社會一分子,所以我們反對一切的壓迫與歧視。
歧視是貪嗔痴顯現
其實所有的壓迫與歧視都是貪嗔痴慢疑的顯現,是一種煩惱心。所以站在社會角度來看,佛教反對一切對人、動物、生命的壓迫與歧視。
達賴喇嘛說:兩個人相愛,總好過暴力。一般凡夫不是要修行離慾,故彼此相愛,總比彼此傷害的好。
葉福興居士:陪伴、傾聽與引導
兩位法師從宗教角度來剖析,我現以輔導角度來討論。
如果你有位朋友告訴你他是位同性戀者,你會有何反應?面對不一樣的性取向,你會有何反應?我們面對同性戀朋友,我們要了解自己的出發點是什麼?只是為了更好的相處?除了輔導層面,其實我們是要面對自己思想。所以我認同洪祖豐所分享的,不管是母親、父親,只要是聖者就好。
如果現在有同性戀者找上你輔導,你是要改變對方?要如何引導?其實我們要的是表達善意、誠意去聆聽。我這裡有個步驟:陪伴、傾聽與引導,而不是一味急著要去改變對方!
持續對同性有情感
如何定義為同性戀者?一個人對同性有情欲與情感的需求,且是持續性,任何環境時空都一樣。很多青少年在成長時期會產生性別認同問題,或對同性有好感,但那只是投射,家長無需太擔心,那是一種成長的自然過程。若是持續性的,才是真正的同性戀者。
同性有分先天與後天。也有人爭議同性戀可治療嗎?有些專家認為無法改變,有些認為可改變。認為可改變的前提是,這些同性戀者對同性感情不滿意,有宗教信仰或對對異性有好感,因此要綜合以上的元素,有意願要改才會有改善的可能。
我覺得面對同性戀,其關鍵是我們以什麼心態面對同性戀?我們是否可散發善意,讓他們做回自己,我做回我自己就好了。
洪祖豐:應以平常心看待
剛才妙贊法師是以後期大乘佛教來講述佛教對同性戀的看法。我現以早期原始佛教來舉例。
我先說兩個故事:第一個出自《法句經》,當時有一個叫Soreyya的人,他原是年輕男人,結了婚,有兩個孩子。有一天他遇到一位莊嚴的出家師父,他就喜歡了對方,當時他就變成女身。過後他離開家和一群商人到某市集,遇到一位男性,對方娶了他,並生了兩個孩子……過後,他遇見出家師父,他真心懺悔後變回男身,後出家修行,最後證得阿羅漢。所以佛陀說:不管是母親、父親,只要是聖者就好。 這證明了雙性人也能成道證無悟。
第二故事是說名叫Vakhali的人,他因仰慕佛陀而出家,他整天都緊跟在佛陀身旁,佛陀問他為什麼,他回答:你的樣子很好看,我很喜歡。佛陀回應:肉身如此污穢不淨,有什麼好看。過後佛陀講:「見法者見佛;見佛者見法」的經典偈句。或許我們可說Vakhali有同性戀傾向,但他聽佛陀說後很羞愧,過後努力修行證悟。說明雙性人或同性戀也能成就道業。
禁止出家有典故
早期的佛典,是有提到黃門的問題。佛陀當時禁止「雙性人」出家,有其典故。當時一位具「雙性器官」的人出家,他到處引誘男眾比丘,也引誘牧羊人,引起當地居民議論僧團的素質不好,佛陀知道此事後,就規定「雙性人」不宜出家。從戒律的層面來說,戒律是針對出家人的,因此出家人不可犯邪淫,凡犯邪淫,即違背戒律,需捨戒。
法師對同性戀看法
以下是一些佛教法師對同性戀的看法:
台灣楊惠南教授認為北傳佛教對同性戀較寬容。聖嚴法師認為同性戀早有記載,同性戀不快樂因社會制度,故應以平等心看待。昭慧法師則大力支持同志運動爭取平等權力。達賴喇嘛說站在藏傳佛教角度不認同同性戀,但在社會層面應包容接納。
斯里蘭卡De Selva法師認為沒有理由設定同性戀者比異性戀者意志力較薄弱,第三性也有能力成就道業。已故的達摩難陀法師曾說,我們不要鼓勵但也無需譴責,應以平常心看待。當中反對與譴責同性戀是宣化上人。
以下是我的看法,從佛教觀點來看,同性戀異性戀都一樣,同是有情眾生,同樣面對情欲的執著。當傳媒因早前的同志結婚訪問我時,我都講應以平常心與平等心看待。
面對壓力很大
同性戀者因是少數,故面對壓力很大,同性戀有先天與後天,若是後天的,當要選擇成為同性戀者,要三思而後行,做了選擇後就要承擔。
我們應以慈悲心對待同性戀者,對於宗教原旨主義者以及那些衛道人士,我認為不應把個人道德觀強加於他人身上。
【問答篇】 (整理現場觀眾的一些提問)
問:對於舉行同志婚禮的歐陽文風,三位主講人有什麼看法?
洪祖豐:如果不能祝福,不要出聲就好。
妙贊法師:我身邊有不少同性戀朋友,他們都有才華,我覺得奇怪為什麼對同性戀感害怕。每個宗教都有其觀點。我覺得從世間角度,只要他自己勇於承擔,他對他自己行為負責,真心真意,我說不上來。
葉福興:我覺得這是個很好的教育教材,可以討論,看大多數如何回應少數的需要。我覺得每個人都有追尋自己幸福的權利,我祝福他。
問:佛教講眾生平等,為何有一個雙性人犯了戒,以後就不准許雙性人出家?
洪祖豐:這在學術界也有在討論。有一個人犯戒,不等於全部同類型的人都會有問題。我們要了解佛教的戒律,其中會考量當時的社會看法。那時的社會很難接受「第三種人」出家,佛陀是應時應地設下戒律的。
妙贊法師:我們要了解佛陀立戒都有其背後精神。經典律藏記載有人有同性戀行為,只要他決心要自我清淨,想要提升生命,行為上勇猛精進,他也可成就阿羅漢。妓女如蓮華色比丘尼也可成就證道。佛陀勸勉比丘不要親近「黃門」,那是站在世俗層面,為避免他人說閒話,是為了避嫌。
問:佛青主辦這次的講座充滿誠意。有人要辦同志婚禮,平面媒體與網絡媒體都在討論,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媒體大事報導,你們對媒體在課題上扮演的角色有何意見?
洪祖豐:我很可憐我們的媒體,媒體只是平台,不應被怪罪。少數族群也有發言的權力,我們不應指導媒體要如何寫。媒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平台,由大家各自發表看法。
妙贊法師:前陣子媒體報導兩位女同志婚禮拜祖先,有人很緊張,同性戀已進入家門,走進我們的生活。我覺得同志的課題原本就應被討論,這是一個教育群眾的機會,東西不是不能談,而是要怎樣談?談的內容是什麼?同志課題本應廣泛被討論。我個人覺得應鼓勵同志站出來,不要躲躲藏藏,躲在陰暗的角落,傷害自己也傷害了別人。我們要學習尊重,要懂得如何與他人相處。他們的聲音應該被聽到。
葉福興:這社會原是人與人之間共同創造出來,今天有怎樣的聽眾就會有怎麼樣的社會?今天多數同志不敢站出來,是因為社會對他們還存有很多偏見與排擠,他們站出來要勇氣。我對媒體的期許是提供各種不同看法的平台,做好教育工作,創造一個多元的社會,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力。
問:我剛才聽到主講人談及同志課題,尊重個人選擇與有權追求個人幸福,但過於高調的結婚會否間接鼓吹同性文化?也是否間接造成同性戀以後合法化的問題?
葉福興:我覺得這是一個假設,假設一個人做了其他人就會做。是的原本就是,不是本來就不是。我沒見過歐陽文風,但我嘗試去了解他,他只是要有空間去表達他自己。至於同性戀合法化,那是一個很大的議題,這牽涉以後這個國家的政治走向。但我覺得這是個很好的機會來教導民眾,如何去看待同志的問題。
洪祖豐:一些同志朋友要去爭取自己的權益,這是很自然的。一百年前,美國女性為爭取投票權力上街示威抗議,現在擁有了,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一些國家同性婚禮已合法化。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權爭取自己的權利,只要方法是和平的。
妙贊法師:其實我們出家人也是少數族群,或許比同性戀還少。一個人出家是要有因緣俱足的,不可能這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會出家?有人擔心全世界是同性戀,人類豈不是死光光?這是不可能的事。
每個人的見解、業力,對生命的要求都不一樣,因此假設與鼓吹的問題不存在。
澳洲是相對開放的國家,其財政部長站出來承認自己是女同性戀,並打算擁有自己的小孩,但不見得澳洲社會就會變得動亂不安,因此有些假設沒太大意義。
本文原載:《南洋商報》2011年9月8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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