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法案已於1月15日在尼日利亞眾議院獲得二讀通過,目前正在國民議會等待付諸投票。據尼日利亞國內報紙1月28日報導,基於該法案,任何以類似異性配偶一樣同居或以同性戀關係為目的的同性之間的相處或聚會都將被禁止,違者將被處以最高三年的牢獄刑期以及罰款。
如果這一法案獲得通過生效,尼日利亞警察將有權查處任何被懷疑與同性戀有關的公開或私人聚會,法案還對任何「觀看、煽動、或協助同性結婚」的人規定了最高五年的監獄刑期和罰款。
對於尼日利亞當局的這一新法案,幾個知名國際人權組織以及尼日利亞國內的幾個民間人權團體在1月28日的聲明中認為,有關法案剝奪了公民應享有的尼日利亞憲法權利,是對基本人權的踐踏,也將使得針對同性戀者的仇恨暴力和歧視問題進一步惡化。人權組織在發給尼日利亞總統和國會的聲明中呼吁撤銷有關法案。此外,歐盟內部的同性戀者平等權利事務機構已經要求歐盟國家停止向尼日利亞政府提供經濟援助,以對尼日利亞當局提出上述法案表示抗議。
尼日利亞目前的刑法已經將同性性行為定罪,而新法案將進一步對同性戀者加以嚴厲限制和懲罰。尼日利亞是在最近的聯合國大會上對部分國家提出的性傾向和性別身份人權聲明表示反對的國家之一。
本文原載:愛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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