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0.3.25台灣公民團體與代表聯合抗議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為了減輕居住負擔,政府自民國98年起開始推動「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以兩年兩百萬零利率的超級優惠房貸,以及每月最高三千六百元的租屋補貼,鼓勵青年人結婚成家、生育子女。算算每個家庭每年最多可以省下四萬多元,相當於大學畢業進入一般行業工作者一整年的年終獎金!但是這個名為「青年安心成家」的方案,根本不是鼓勵台灣社會所有青年朋友成家,而是獨厚結了婚的異性戀男女,完全忽視與排除單身、同志以及中老年朋友的成家權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北市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公民團體,將近30人,聚集在內政部前抗議,高喊「有婚沒婚,都是青年;有伴沒伴,都想成家!」以及「抗議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我們要人人安心成家方案!」但是,內政部不但沒有派代表接受陳情抗議,警察還將鐵門拉上,將陳情的人群阻擋於人行道上。
人人都想成家,婚姻只是選擇之一
現代社會早已日趨多元,人民組成家庭的形式多元且豐富,不再只有結婚白頭相守到老一途。在婚姻體制仍舊重男輕女之下,許多單身男女寧可同居,也不想要進入婚姻,但他們也有居住需求,也想生養孩子;許多同性戀伴侶想要相守一生,但因為無法結婚而被排除在成家行列之外,購屋的利率不但比已婚夫妻高,也無法享受各種提供給已婚夫妻的優惠貸款;也有單身子女以照顧父母的生活為第一優先考慮,因此想趁年輕買房給父母,卻只是因為沒有結婚,就被認為沒有成家需求,不需要受到政府照顧;甚至是一些辛苦一輩子才離婚的婦女,既沒有財產、也沒有子女監護權,她們有更迫切的居住需求,卻也被排除在「安心」成家的行列裡。我們要問,難道單身、同志、中老年公民就沒有居住需求,不想要「安心」成家!?
婦女新知基金會自3月16日開始,以網路問卷的方式收集網友成家的經驗,短短五天收到623份有效問卷,其中有591位「沒有婚姻」,超過百分之九十是20-40歲的青年朋友填寫。而這些沒有婚姻的人當中,有超過三分之一(199人)和伴侶同住在一起,且近乎八成是以租屋來解決居住問題,只有一成的人有房產。顯示沒有進入婚姻的人,並不會只和父母同住,或者是單身居住在外,高達三分之一的人和伴侶同居在一起,但由於單身者在購屋房貸上更吃重,父母也通常不會幫未婚子女準備房產,加上沒有婚姻下共同買房充滿風險,因此多數單身同居者只能以租屋解決居住需求。這也顯示單身者並非不想成家,只是在不選擇婚姻之路下,成家之路更為艱辛。
百萬徵口號,不如正視單身與同志的生育的需求
為了提昇低迷的生育率,內政部日前不但宣示將加碼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讓有生育子女的家庭獲得優先照顧,還重金獎賞一百萬,徵求一句「大家」聽到就想生的口號。話雖如此,我們合理懷疑內政部長口中的「大家」,根本是指已婚夫妻。
去年(2009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在母親節前夕才舉辦記者會,抨擊台灣的人工生殖法只保障異性戀已婚夫妻,收出養機構也不提供單身者或同志伴侶收養孩子的服務,根本是讓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遠遠被排拒於當母親的大門之外,顯示政府只希望已婚夫妻多多生育與養育孩子,至於沒有結婚的單身女性以及同志家庭,根本不被認可為合法生養孩子的家庭形式!
《中國時報》今年3月18日才公布民調,顯示台灣青年男女並非不想生孩子,而是因為沒有結婚!顯示單身不婚者仍有生養孩子的成家需求,只是在「結婚才能生育」的傳統概念下,政府又完全忽視單身者的成家權益,既不開放人工生殖權利,也不提供收養孩子的福利服務,讓這些想要孩子卻沒有進入婚姻的單身者,想生也困難!
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於日前發動「百元徵口號」的活動,呼籲執政者,如果真的誠心想鼓勵大家生孩子,就應該給所有公民一個公平友善生養孩子的環境!從政府政策做起,把牛肉分給同志和單身家庭!並且鼓勵所有單身者、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的「大家」,一起告訴政府:「不是不生,只要社會環境對我們友善,我們一定生!」
打破家庭的單一想像,我們要「人人安心成家」專案!
這個看似鼓勵青年朋友成家的方案,正好反映出政府對人民的家庭生活缺乏想像,無視於人民選擇成家形式的自由,反而以福利輸送的方式偏袒異性戀婚姻,強化婚姻家庭才是理想家庭的意識型態,因此我們邀集了各種被政府漠視的人民站出來,告訴政府我們即使不婚,也有成家需求!政府如果真的想要鼓勵大家安心成家、提昇生育率,那麼就請先看見人民的多樣性,提出「人人安心」的成家方案!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發言稿:
青年安家,但何處是同志的家?
「青年安家方案」最近火紅上路,內政部亦宣示要加碼辦理,顯示政府極度鼓勵異性戀民眾成家,也期待可以因此增加生育率。此為將社會資源獨厚異性戀年輕男女的優惠方案,我們強烈譴責政府完全忽視在這個社會上也想成家、想生育的同志族群!
此購屋貸款總金額中,前2年200萬元免繳利息,估計可以省下3至4萬元利息錢,而在租屋補貼部分,政府幫新婚夫妻出錢付租金,最高補貼可達86,400元,並且此方案適用對象是新婚青年家庭或因生育子女購(換)屋的青年家庭,而所謂「新婚」及「生育子女的青年家庭」在目前的台灣社會中,皆是異性戀伴侶的獨享權利,也就是說如果一對同志伴侶交往多年、有穩定工作、按時繳稅,但只要身在台灣,他們/她們就完全無法使用此優惠擁有自己的「家」,豈不是變相的懲罰無「法」結婚的台灣同志?
長期以來,各界政府官員總在口中說著尊重人權與性傾向多元,在2007年總統候選人公民提問中,也首次納入了同志婚姻的議題,當時二位候選人皆對於同志族群表示尊重及包容,為全台兩百三十萬的同志族群燃起了一絲希望,期待新政府能有嶄新進步的思維與建樹。然而時至今日,當今政府竟推行了如此將同志族群邊緣化、隱形化的政策,忽視同志伴侶間應有的權利,而馬總統過去口中的尊重多元似乎終究只是紙上談兵。
同志在多數的時候一向是安靜無聲的族群,我們認真工作、唸書、當兵、繳稅,同志存在於台灣的每個角落,是你我的親人或朋友,就跟一般人一樣,同志也有親密關係的需求、更有組成家庭的渴望,在這個如此低迷不景氣的年代,多數人在大環境中無法獲得成就感,家庭更是成為小市民的依靠、是今日少數能撫慰人心的避風港,但同志卻連為自己打造避風港的機會都沒有,在民事法律上同志無法共結連理,連這種購屋的基本需求仍粗暴的將同志排除在外,可見目前台灣的法律制度依然處處充滿歧視與漠視。
希望馬總統猶記在2007年10月13日的國父紀念館,在第五屆同志大遊行出發前的公開允諾:「將讓『反歧視法』及『同志同居伴侶法』等同志迫切需要的法案,有公開討論的機會。」我們期待這不只是一場騙取同志族群選票的遊戲,也期待當今政府能不是只期待同志族群做一群正正當當的好公民,而是真正的看見同志族群應有的權利和基本需求!落實真正的平等,讓同志有個自己的家!
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發言稿:
我不是青年,但我也想要有個家!
台北晚晴副總幹事 林蒔萱
年輕時努力工作賺錢,養家養孩子,身邊見不到積蓄;當孩子大了、夫妻漸行漸遠,離開婚姻後,猛然驚覺…我怎麼連個遮風避雨的家都沒有?!
台北晚晴在服務中看到,銀髮離婚、一無所有離婚的婦女越來越多,二度就業的職場條件本來就比較差,甚而不穩定,許多失婚女性只能選擇租屋過著不安定的日子。
看著進出婚姻後的母親過著不安定的日子,孩子們怎能安心成家呢?青年安家方案,從條件上看來有提升結婚率、生育率之美意,但政策如果不能兼顧婚姻中可能產生的弱勢,美意恐怕到達不了民心!
單身女性代表發言稿
陳玫儀
我是一個出身單親家庭的單身女性,當我第一次看到有關「青年安心成家方案」這則新聞時,是在2009年的3月,當時因為考量到媽媽年紀已漸漸大了,過不了幾年,她就再也無法負荷在沒有電梯的情況下,隻身爬上五樓,因此,便滿心歡喜的覺得好像有機會能換一間有電梯的房子,讓媽媽年紀大了仍能方便出門,享受她自己的老年生活,不希望她年輕時為了一間房打拼,老了卻只能困坐在一間孤單的房子裡。
但是,當我仔細看這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的照顧對象為何時,卻發現我是被這個福利制度排除在外的對象,只因為我是單身女性,所以,我無法運用這個社福補助,來為我的媽媽換來一個令人「安心」的家。
我不禁想問政府,當這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目的在為了鼓勵青年人安心成家來提高生育率的同時,有沒有想過每一個人其實都已經擁有一個家了,當我們原生家庭的那個家無法保障家人基本的居住安全時,我們又如何能安心再去成立另一個家?!
我,身為單身女性,已經有一個家了,一個由我和媽媽組成的家,同時,我也是青年,為何因為沒有進入婚姻,就被政府技巧性的排除。
女同志代表發言稿:
如何安心?怎麼成家?
反反
我們很平凡,就是那種政府經常宣示要好好照顧的小老百姓,像很多人一樣,有個得以溫飽的工作,有幸找到能與自己相守一生的伴侶,不管生老病死,我們都願意彼此陪伴,如同婚禮上的誓詞。
身為彼此的另一半,我們對彼此的父母盡心盡力,噓寒問暖、下廚煮飯,有時候幫忙照顧哥哥的孩子,有時候陪爸媽逛街、聊天或看醫生。我們希望自己能成為父母的依靠,也讓彼此的父母都覺得多了一個孩子。
當一個人有了自己的小家庭,生命的能量從此變得強大無比。我們這麼想:要有自己的家,照顧好自己,也讓身邊需要我們的親人、朋友知道,這裡有個小小避風港。
所以我們想要一個家,一個下班之後可以好好休息的地方,和親愛的伴侶相互扶持,日復一日;所以我們想要一個家,一個讓父母覺得我們可堪依靠的地方,當他們想暫時卸下責任,隨時可以來讓兒女伺候;所以我們想要一個家,一個編織未來的地方,如果有一天我們能擁有自己的孩子,我們一定要讓這個家充滿他幸福的笑聲。
這一切看來多麼單純的夢想,在政府「青年安心成家」的強力支持之下,似乎更加容易達成了。新婚夫妻購屋,可享兩百萬零利率的房貸!孩子大了想要換屋,還能再用一次!暫時買不起房子,政府也提供租屋補助!更棒的是,明年還要繼續加碼,嘉惠更多像我們一樣充滿夢想的「家庭」!
但是,我們是同志伴侶。如此簡單又不知道到底礙著誰的事實,我們就成了「不一樣」。
可是,到底哪裡不一樣呢?
就只是因為我們在法律上沒有「配偶」的地位,所以就算我們盡全力承擔配偶間所應盡的社會與家庭義務,我們仍然享受不到任何權利。我們無法結婚,因為政府不准許我們對彼此有一個名分;我們無法養兒育女,因為政府也不准許我們如同不孕夫妻一般使用人工生殖的方式孕育自己的下一代;就連最基本的購屋置產,所有的政策性貸款都僅限配偶才能共同購屋。我們一直努力向社會靠攏,換來的,只是社會的排拒、政府的漠然。
帶領人民、照顧人民的政府,你何時才會想到我們呢?我們這群棲身在各行各業裡安分守己的同志們,何時才可以在努力工作、按時納稅之餘,也能「安心成家」?
本文原載:苦勞網2010/03/25
Reader's Comments
Be the first to leave a comment on this page!
Please log in to use this fe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