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東方人,我們以為最堂皇的藉口就是「不要令父母難過」!為了不令父母難過,我們可欺騙父母,為了不令父母難過,有人甚至走進異性戀的婚姻,我們選擇欺騙別人,令別人難過,令別人的父母難過!我甚至還聽一些同志說過:走出來,令父母難過,這對他們是「不公平」的。
我們當中有不少同志對異性戀還是充滿渴望與羡慕的目光,對自己的性取向還是有一種難以啟齒的羞愧,彷彿自己比不上別人「好」,不如「人」,心底深處還是以為自己的愛慾是一種罪惡與病態欲望。
結果,我們沒有勇氣走出來,我們沒有勇氣告訴家人我是同性戀,不要以為我是異性戀而天天以「甚麼時候結婚」等問題來煩我!我們被諸如此類的問題所煩,因為我們沒有真正接受自己,以致我們可以表現一種生命的尊嚴以拒絕被煩。因為我們以為自己的生命卑下,雖然煩不勝煩,還是無言。
然後,我們為自己不願走出來製造千萬個理由。對於東方人,我們以為最堂皇的藉口就是「不要令父母難過」!為了不令父母難過,我們可欺騙父母,為了不令父母難過,有人甚至走進異性戀的婚姻,我們選擇欺騙別人,令別人難過,令別人的父母難過!
我甚至還聽一些同志說過:走出來,令父母難過,這對他們是「不公平」的。
公平?我們真的那麼在意「公平」?
那,歧視同志,以為同志不正常,對同志公平嗎?當社會把異性戀當唯一與絕對的愛戀標準,以自我為中心為別人定正邪,這公平嗎?如果有些父母不能接受同志孩子,硬要同志孩子「改變」,這對孩子又公平嗎?
同志一向來處於被誤解、挨打、咒罵的社會地位,有多少人憤而起立為同志伸冤,然後有人要我們這些受害的同志為異性戀著想,要求我們對他們公平,這是哪一碼子的公平論?
而且一個更重要的事實是:我們從來沒有選擇性取向的機會,我們的生命來自父母,如果父母不能接受我們的生命,如果他們不但不能接受,反而厭惡一個他們賜予的生命,一個他們沒有徵得我們同意就賦予我們的生命,這到底是我們對他們不公平,還是他們對我們不公平?
同志必須明白,我們的性取向,不是我們羞辱的記號,反而是一種祝福,令我們更敏感於愛,更能深刻體會愛至最深處,可以不顧一切!異性戀是很難領悟愛的不顧一切,因為缺乏一種「一切」都反對他們的經驗。
當我鼓勵同志走出來,在馬來西亞,我甚至還聽有同志說我「極端」。極端?我們走出來捍衛自己與同志存在的合法性,竟然叫「極端」?異性戀霸權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對付我們,公開咒罵我們,光明正大歧視我們,做為受害者,我們反抗求存,叫「極端」?
如果你還以為這問題太過玄奧,那你是否可以想像有少女被姦,她大聲喊救命,有人竟然對她說(包括她的朋友家人):「不要喊得那麼大聲,驚動別人,沒有禮貌」?這種說話,如果不是大腦有病(如果還有大腦),我不曉得是甚麼。
在談「公平」之前,先弄清楚誰是受害人。在論「極端」之先,也請先搞弄楚誰在行使霸權與暴力。
我們之所以不能正常思維,殊不知最根本的問題是因為我們還未真正接受自己,我們還未真正接受自己的生命是一個有尊嚴的生命。異性戀霸權帶給我們的創傷,是一種自以為低劣的精神狀態、一種厭惡自己的情結、一種具被虐狂的心理;很多同志雖然已能接受自己,但還未從這種情意結與心理狀況走出來。難怪很多同志還不能真正的走出來。
同志必須明白,我們的性取向,不是我們羞辱的記號,反而是一種祝福,令我們更敏感於愛,更能深刻體會愛至最深處,可以不顧一切!異性戀是很難領悟愛的不顧一切,因為缺乏一種「一切」都反對他們的經驗。
走出來,不只是承認自己是同志。走出來,其實是走出生命的陰暗與虛無,走出一種猥瑣與受傷的生命。走出來,其實是做一個人,意味尊嚴復甦!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oyoungm@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