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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Jun 2009
印度:同性性行为法律罪名诉讼案,司法部长暗示可能改变立场
6月11日,新上任不久的印度司法部长威拉帕·莫利在接受本国一家电视台采访时,谈到司法部关于同性性行为法律罪名废存问题的立场可能会有改变。
莫利在接受采访时说,关于是否应保留刑法第377条款的问题,政府方面可能会重新加以考虑。源自前英国殖民地时期法律丶目前仍在实行的印度刑法第377条款将私密场所发生的成年男性之间相互自愿的性行为定为法律罪名。在支持同性恋者权益的印度民间组织纳兹基金会的起诉下,目前关于这一法律条款的废存问题正在新德里的最高法院等待裁决。377条款被认为是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也严重阻碍在男男性行为人群中进行的艾滋病预防工作。 上任后主张司法改革的莫利在电视访谈中表示,目前印度刑法中的部分内容已经过时,而377条款可能就是其中之一。莫利的表态被印度媒体认为可能暗示政府在有关议题上的立场将发生改变。此前在德里高等法院就有关诉讼进行的法庭听证中,代表政府方面的司法部和内政部都主张保留377条款,而印度卫生部长则呼吁将377条款废除。 据印度媒体报道,对于莫利的最新谈话,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在印度的顾问丶印度同性恋者反歧视团体的人士劳·卡维对媒体发表谈话表示欢迎,卡维认为377条款是对印度艾滋病预防工作的阻碍。 德里高等法院就377条款废存问题的法庭听证已经结束,如果司法部的立场发生改变,司法部将可选择向法庭提交立场改变通知,或请求高等法院重新开庭听证。 本文原载:爱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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