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hold that the act of homosexual sodomy is somehow protected as a fundamental right would be to cast aside millennia of moral teaching."
── WARREN E. BURGER
在有關法律之下,肛交屬於非自然性行為,非自然性行為不只包括肛交,也包括口交,而且男女不拘,也不問性取向。換言之,縱使是異性戀夫妻,接此法律,如果口交或肛交,一樣有罪。
這法律後來為人詬病,蓋 現代人逐漸了解,所謂「非自然性行為」之自然之說不過是社會建構(social construction),非指自然界之自然。因此後來許 多國家開除廢除有關法令,只要涉及者是成人,只要兩情相願,你們要肛交或口交或甚麼交都不要,是你們兩人的事,旁人無權指指點點。
但有趣的是,有一些國家如新加坡,修改這法律只修一部分,即異性戀可以口交肛交,但同性戀不可以。其理由與當年立法的理由一樣:非自然性行為。但矛盾的是,他們之所以要修改有關法律條文,在於認識此條文的背後哲學與預設大有問題,但如今卻利用他們否定的假設,即自然之說,來肯定對同性戀的歧視,認為同性不能肛交。這是甚麼道理?豈不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有法官如Burger曾還說如果同性戀可以肛交,即肛交合法,等於否定傳統的道德教導。拜托,這是你第一次否定傳統的道德教導嗎?傳統的道德教導是男女之間的口交肛交也是非法,但現代人卻與傳統做對,造反起義,把這條文給廢掉;因此,否定傳統的道德教導有甚麼大不了?又不見你以此理由大力反對男女口交肛交合法化?
由是觀之,問題根本不在於是不是傳統的道德教導,而是傳統的道德教導有沒有問題。如果有問題,管你有幾千年傳統,我們依然要廢要改!
不信你瞧,三妻四妾是許 多社會的傳統道德教導,男人要娶多少個老婆都可以,但女人不行。一夫一妻制是後來的事,是反傳統的新法。但有人以此理由反對一夫一妻制嗎?
傳統不是一無是處,但傳統也不是十全十美絕對真理。因此,反傳統不能用來「證明」某事是惡事的理由或根據。現代人有多少不是在反傳統?三從四德也是傳統的道德教導,指腹為婚也是傳統,自由戀愛反傳統,女人拋頭露面很不道德,應該躲在家裡相夫教子,敢問如今有多少人還死守這些傳統或引以為榮?
反傳統有甚麼大不了?相反的,如果拒絕進步,堅持迷信,死守傳統,這才丟臉,這才是大問題!
因此,肛交合法化有甚麼大問題?更有趣的是,為甚麼異性之間的肛交OK,但同性之間就是不道德?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oyoungm@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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