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是作個伴兒
馬工程師,一位80歲的退休老人,給我講述了兩位中學國畫老師,龐老師和殷老師的故事。馬工是殷老師的學生和朋友,據馬工程師介紹說,這兩位中學女老師從1940年代,也就是抗日戰爭時期就住在一起,直到1990年代兩位老人相繼去世,她們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將近半個世紀。
龐老師和殷老師是大學的同窗,畢業後她們同在天津的一所女子中學裡教書。開始時她們一起租房子住,後來學校分了幾次房子,總是給她們倆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龐老師和殷老師住一間,殷老師的媽媽住一間。我問馬工程師,她們住在一起有沒有人議論呢?馬工說,有太多議論了,說她們倆是同性戀。但是,殷老師告訴馬工說她們只是都喜歡畫畫,互相照顧,作個伴兒,她們不是同性戀,馬工說她也不相信她們是同性戀。
馬工說,殷老師和龐老師兩人和學生們的關係相當好,女生們常常去她們的家裡作客。兩位老師分別都有很多學生,學生們分別去看她們各自的老師。殷老師的學生看殷老師,龐老師的學生看龐老師。馬工說,龐老師的學生愛抱團,和龐老師說悄悄話,特別親密。殷老師就看不慣,不高興。馬工說,殷老師的學生去看殷老師都是「正大光明,挺自然的」,不像她們(龐老師的學生們)。
我問兩位老師有沒有吵過架呢?馬工說:吵!她們倆個有時候就鬧彆扭,一鬧彆扭殷老師就向她發牢騷,但是說說也就完了。
兩位老師不但一起照顧了殷老師有病的媽媽,還一起領養了一個孩子。兩個人的親戚們來津了,她們也一起接待,馬工說,「就像一家人一樣」。馬工程師結婚的時候,殷老師和龐老師都來了,還一起送了禮錢,說「這是我們倆的」。
我問馬工,她們沒想到過要結婚嗎?馬工說,殷老師是想過,但是龐老師總是從中作梗,總是挑男方的缺點。曾經有個畫家追求過殷老師,龐老師就嫌人家孩子多。後來又有人給殷老師介紹過一個教授,殷老師曾經跟馬工商量過,馬工說,那個教授的條件各方面都合適,她特別同意,殷老師也願意,可龐老師「就是不肯,龐老師就怎麼也不幹,死也不幹」,殷老師只得作罷了。到後來,龐老師生病臥床數年到去世,都是由殷老師陪伴照顧。就這樣,兩位女老師相濡以沫,白頭偕老,生死相守,共同生活了一輩子。
然而,馬工告訴我,在龐老師去世後,龐老師的親戚們來到她們的家裡搶東西。這些親戚把桌子、板凳都給搬走了,聲稱這些東西是屬於龐老師,殷老師無權保留。兩個女人在一起生活了一輩子,到最後,連一把留作紀念的椅子都沒有留下。殷老師既傷心又生氣,但是她也毫無辦法。
我問過馬工,她們到底是不是同性戀?馬工說,她們是「正常人」,同性戀沒有女的。沒有女同性戀的身份的存在,就沒有她們關係的存在,也就沒有共同的財產可以受到保護。從1940年代到1990年代的半個世紀的共同生活,她們不能在社會和家人面前表明她們的感情,也不能慶祝她們的關係,因為她們沒有一個身份。
我們不是同性戀
1970年代中期,靜雅和思敏在文革期間從北京來到雲南白沙村插隊落戶。她們那時只有17、18歲,第一次離開父母和家庭。兩個青少年在勞動中產生了感情。每天勞動完後,兩個人到山上、竹林裡散步,聊天,談家庭,學習,現實和理想。那時和靜雅、思敏一起來到雲南白沙插隊的北京知青有好幾十個人。二十多個女知青分別住在幾個宿舍裡。靜雅和思敏開始被分配在不同的宿舍裡,但是沒過多久,靜雅就天天和思敏睡在一個床上了。
知青之間有人議論她們,說她們是同性戀。思敏找到一本醫學書,和靜雅一起看起來。靜雅說:那本書裡說同性戀是變態狂,是一種精神疾病。我們倆互相看看,誰也不像變態狂啊。也沒有精神病啊。我們倆說,咱倆不是同性戀,咱們就是互相愛,以後咱們也去結婚吧。
後來靜雅和思敏都與男人結了婚,也都有了小孩。此後她們又都離了婚。靜雅回憶說,那時候不知道還有別的同性戀存在,人人都得結婚,我也去結婚唄。
我是「這樣的人」
李娜出生於80年代,她在山西的一個小城鎮長大。李娜說從三歲起她開始跟姐姐做性遊戲。那時候父母去上班,把她和姐姐鎖在家裡,她們就在床上玩各種各樣的遊戲,包括性。青春期以後,姐姐交上了男朋友,李娜很難受,便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一些女孩子身上,她的父母覺察到了。
我父母就覺得我是不是有心理疾病。就說要領我去看心理醫生。因為他們覺得最不能接受的是,我為什麼每個星期都要跑去見一些女孩子。我不知道該怎麼去說服我父母,讓她們覺得我沒有病。而且我也不知道怎麼去表達其實我喜歡的是一個女孩子。當時我沒覺得我自己不對。因為對我姐姐的感情和對我這個小(女)孩的感情,對同性的感情都一直是這種狀態。也沒有聽說同性戀這些詞語。
上高中時,李娜有了女朋友。李娜說我們就是「就是抱抱,然後親一親。手牽手啊,互相撫摸一下,覺得挺舒服。」但她隱隱感覺這種關係不對,於是她也去嘗試交了個男朋友。通過交男朋友,李娜意識到並且肯定了自己的同性性取向。她說,當男朋友用手抓住她的時候,她猶豫,她覺得怪,覺得不舒服。她拒絕讓他牽手。有一次,在和幾個同學一起聊天看錄像的時候,她的男朋友說出了一個讓她很不舒服詞語,於是她決定和他分手。
大家在一起聊天,提到同性戀,那個男孩子提到這個字。我當時覺得腦子裡轟的一聲爆炸了。我那時最想(念)的就是我高中的這個女朋友。我就覺得很厭倦跟她們在一起,心裡很不舒服。我就拒絕這個男孩子,不再跟他交往了。
李娜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她最想念的是她的女朋友。而同性戀這個詞的出現,幫助她意識到自己的性取向。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她不再刻意去隱藏自己的同性性取向。
我的高中同學(知道)我是這樣的人,她們有一個這樣的印象,我是「這樣的人」。
是同性戀這個詞幫助李娜認識到自己的性取向,但是李娜卻不用同性戀這個來形容自己的性取向。她用「這樣的人」來形容自己,避免了「同性戀」這個詞語說出來會引起的爆炸性和刺耳性效果。
「中國沒有女同性戀」
1990年代,有個生活在廣州的30歲的林女士,已經結婚有了小孩。但她十分鐘情於一位女性朋友。苦惱之際,她通過上網了解到什麼是同性戀,才發現自己原來是個同性戀者。1997年她聽說在北京有女同性戀者的活動,就千里迢迢跑到北京,要親眼看看女同性戀者是什麼樣子。
在1995世界婦女代表大會上,有一位中國的志願者在女同性戀帳篷值班。當她被幾個國外代表問及,她是否認識中國的女同性戀者時,這位志願者說:「中國不存在這種現象」。有一位在英國薩科塞斯大學學習婦女學的中國留學生,她對她的英國同學說:「中國沒有女同性戀現象」。
2007年之際,35歲的王松女士,生活在哈爾濱這個大都市裡,她與自己的女友在一起生活了十年之久,卻從來沒有見過其他的女同性戀者。在與女友共同生活的這些年裡,她們倆人曾多次受到家人的暴力毆打,威脅和強迫她們分開。期間,王松與她的女友之間也發生過暴力行為。無論是遭受家人毆打,還是發生在她們之間的暴力,她們都無處求助。王松的女友已在一年前與男人結婚。在與女友分手的一年裡,王松感到非常的痛苦和孤獨,她說沒有人可以理解她的感情,也沒有人可以傾訴自己的苦衷。家人和朋友也是只會勸她和男人結婚,她曾感到的是無奈和無助。
如果人們看不見女同性戀者,或者在沒聽說過女同性戀者的情況下,只知道有默默在一起生活相愛著的女人,她們的快樂和苦惱只有她們自己知道,社會對她們的種種歧視,她們也只有自己默默的忍受。同性戀者,特別是女同性戀者,曾經過著隱秘的生活。由於信息的匱乏和扭曲,女同性戀者的生活空間十分狹小。
在龐老師和殷老師的故事中,沒有對同性戀身份的認同,無論是旁人或是她們自己都不認同同性戀的身份。但是她們在一起共同生活似乎可以得到人們的認可,她們所在的學校甚至還給她們兩個分了房子,好像兩個女人在一起生活並沒有什麼問題。靜雅和思敏可以在知青的集體宿舍裡同床共枕,王松也與女友共同生活十年。然而,在沒有女同性戀身份的日子裡,女同性戀者不能慶祝她們的感情,不能公開她們的關係,她們的關係不被承認,她們的權利也得不到保障。這才會發生兩位生活在一起半個世紀的女老師共同辛苦積累的共有財產得不到保護,靜雅和思敏不得不與男人結婚,王松和女友被家人打罵、欺辱以及被迫分開的情況。
在1950年代至1990年代初期,公開的男同性戀者被看作是流氓被警察關押,或被當作變態,被醫生收治。這種情況使有同性性取向的人被迫壓抑自己的性取向,結婚生子,委曲求全。而作為一個女性和女同性戀者。受到男尊女卑和異性戀霸權的雙重壓迫,感情與性的要求,往往被忽略和忘卻,或者被打擊和壓制。社會要求婦性賢淑、溫順、服從,使許多女同性戀者不得不否認自己的性取向,把自己的感情與性的需求藏匿起來。這就是為什麼女同性戀者多年來一直生存在隱秘的狀態中,從而使女同性戀成為外人聞所未聞的一種現象。
同性戀一詞曾經是精神病、變態狂和流氓犯的代名詞,充滿相當的歧視和污名。李娜敢於肯定自己是「這樣的人」,不再掩飾自己的同性性取向是非常勇敢的,由於承認了自己,她才會進一步尋找其他的女同性戀者。正是在這種自我肯定和承認,身份的尋找和認同過程中,女同性戀者的身份慢慢的出現了。
本文作者何小培來自北京粉色空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本文原載:《中國「同志」人群生態報告》、山東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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